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

上传人:wd****9 文档编号:318638323 上传时间:2022-06-27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58.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荐】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荐】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及担保合同),供大家参阅。借款担保合同1订立合同双方:贷款抵押人(借款人):贷款抵押权人(贷款人):第一条贷款内容1、贷款总金额(大写):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由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为: 个月,即自 起,至 止。4

2、、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议,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第二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_。2、制造厂家:_。3、型号:_。4、件数:_。5、单件:_。6、置放地点:_。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8、抵

3、押期限: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一)乙方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日期和数额发放贷款。2、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3、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给甲方。(二)甲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4、甲方因故意

4、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

5、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五条其他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

6、方偿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双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

7、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合同登记部门、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甲方:(章)代表人:(签字)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乙方:(章)代表人:(签字)地址:订立时间:借款担保合同2甲方;乙方;丙方;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担保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借款¥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时间从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

8、天。第二条;该借款甲方打入甲乙双方约定账户并且仅可用于约定事宜,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提前对乙方提起诉讼收取本息。第三条;乙方保证全部借款最迟于年月前归还,若到日未能按期归还,乙方除应付利息之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万元违约罚金。第四条;丙方自愿为乙方从甲方处借款本息提供连带担保偿还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出借给乙方借款万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诸如诉讼费、保证金、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到此笔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第五条;乙方

9、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财产担保,承担无限偿还和无限连带偿还责任。第六条;出现第二条所违约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视为甲方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不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法人单位需加盖公章)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

10、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3、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协议引发的诉讼由梅河口市法院(或因级别管辖由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4、关于通知;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以电话、邮寄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和丙方日期。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遇有对内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释为准;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内容所有条款,即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保证并一致同意。甲方;乙方;丙

11、方;年月日借款担保合同3合同编号:出质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质权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确保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元,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第四条、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

12、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

13、乙方代为保管。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第十五条、借款合

14、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4、支付其他费用。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借款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