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树脂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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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成树脂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合成树脂牙的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合成树脂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说明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

2、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有标准模型图谱和尺寸信息的合成树脂牙。合成树脂牙主要由丙烯酸酯类聚合物制作而成,用于局部义齿和全口义齿的制作,替代牙列的缺损或缺失,构成人工牙列,用以恢复牙冠外形和咀嚼功能。在前牙区行使切割功能,同时辅助发音,恢复牙弓形态和面型,需符合美观的要求。在后牙区行使咀嚼功能,即以压碎、捣细、研磨食物为主,需具有与咀嚼功能相适应的解剖形态及性能。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预成及非预成的金属人工牙、陶瓷人工牙。申请人可根据产品的具体设计原理、结

3、构及组成特征、生物力学特性及临床应用技术,参考本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本指导原则适用的合成树脂牙产品通常分类如下:(一)按照材料分类:(1)丙烯酸酯类树脂牙:由聚甲基丙烯酸酯类(PMMA)聚合物制成;(2)工程树脂牙:由尼龙、聚碳酸酯和聚砜等工程塑料注塑而成;(3)复合树脂牙:由PMMA聚合物添加经表面处理的二氧化硅等无机填料,或在基质中加入增强纤维等制成;(4)其他:由PMMA内部交联网状贯通结构大分子(如Interpenetrating polymer networks, IPN)组成,即在基质中加入如丙烯酸酯类二元和多元共聚物制成。(二)按照成型层(色)分类:(1)单层(色)牙:一次压制

4、聚合成型;(2)多层(色)牙:包括两层色、三层色、四层色,为经二次或多次压制聚合成型。(三)按前牙唇面形态分类:(1)尖圆形(2)椭圆形(3)方圆形 (四)按后牙牙尖斜度分类:(1)解剖式牙:牙合 面牙尖斜度为3033,近似天然牙牙合 面形态,上下牙尖凹扣锁关系好,侧颌力大;(2)半解剖式牙:牙合 面牙尖斜度为1220;(3)非解剖式牙:牙尖斜度为0,牙合 面有食物溢出沟,也叫零度牙或平尖牙。(五)按照结构与规格单元分类:(1)单个合成树脂牙(2)合成树脂牙列(3)合成树脂牙贴面二、注册单元划分原则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七十四条要求,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或

5、者备案单元原则上以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申请人亦可参照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87号)对拟申报的产品的注册单元进行划分。合成树脂牙注册单元划分建议遵循以下原则:(一)材料主要化学成分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仅色号不同可以作为一个注册单元申报;(二)关键生产制造工艺、成型方法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模压法、注塑法、3D打印、CAD/CAM等);(三)较传统材料改性机制不同导致关键性能指标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表面硬度、耐磨耗性等关键性能);(四)临床应用技术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

6、册单元。三、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1.概述(1)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合成树脂牙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分类编码为17;(2)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相关要求,如:“合成树脂牙”、“丙烯酸树脂牙”等。2.产品描述合成树脂牙产品描述应全面、详细,具体要求如下:(1)基本性状及化学组成成分应描述产品基本性状,包括产品的形态、尺寸、色号等,必要的时候提供产品的模型图谱。应描述产品各组成成分及含量,包括:基质、填料、交联剂、着色剂、偶联剂等成分及含量,列明各组分的化学名称、结构式和分子量

7、、粒径范围、各组分的作用。描述原材料的来源、符合的标准及质控要求。如有增强产品机械性能的改性成分,应列明其化学成分的调整及其百分含量、分子量、粒径(长径比)及分布等。(2)基本性能应描述产品满足临床使用要求所需具备的基本性能,包含尺寸稳定性、与义齿基托的粘结性能,色泽的稳定性,抗微裂、抗泛白等理化性能,以及使用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同时应列明产品性能要求所符合的标准。(3)产品应用技术应描述合成树脂牙产品的临床应用技术,列明应用合成树脂牙进行局部或者全口义齿制作过程中,对产品使用产生影响的操作因素,包括:合成树脂牙型号、色号的选择,抛光时磨头的选择,残蜡的处理方式,义齿清洁剂的选择,使用沸水或酒

8、精消毒的警示等。3.型号规格在同一注册单元内,建议将具有不同层次结构、不同外形结构、不同色系的产品划分为不同型号,如需要,也可将单颗牙、单组(板)、套装(28颗)进行包装规格划分;建议具有相同层次结构、外形结构、色系,不同尺寸的产品划分为不同规格。对于申报产品存在多种型号的情形,明确划分依据,并以结构示意图和文字说明相结合的形式描述不同型号产品的外形结构特征,定义并标示关键尺寸。4.产品包装说明应以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明示申报产品的包装信息,以列表形式说明所有包装内容物。提供包装材料的性质,评价包装材料对材料储存过程的影响。标明产品包装装量。5.适用范围和禁忌症合成树脂牙适用于口腔修复中局部

9、义齿和全口义齿的制作。申请人可根据申报产品的具体预期用途及研究资料,参考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要求进一步确认申报产品具体的适用范围及禁忌症。适用范围的表述应客观、清晰,使用有明确定义或行业公认的术语或名词,至少应描述产品适用于制作的修复体类型。禁忌症应包括该产品不适用的疾病、情况及特定的人群。如:丙烯酸酯类过敏者禁用等。6.与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比较信息应提供同类产品(国内外已上市)或前代产品(如有)的信息,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对于同类产品,应当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应综述同类产品国内外研究及临床使用现状及发展趋势。同时列表比较说明产品与参考产品(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在材料结

10、构组成、成型工艺、性能指标、应用技术等方面的异同。(二)研究资料合成树脂牙产品组成成分、分子量大小、聚合方式和加工工艺(如成型技术)等均会影响最终产品性能,产品研究资料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1.原材料控制明确产品的起始物质,列明产品生产过程中由起始物质至终产品加工过程中所需全部材料,包括:基质成分、引发剂、阻聚剂、填料、交联剂、着色剂、偶联剂等全部原材料的化学名称、CAS号、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及其分布、来源和纯度(如适用)、使用量或组成比例、符合的标准和申请人的验收标准及相关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建议以列表的形式提供。对于首次用于此类产品的新材料,应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预期适用范围的安全性、有

11、效性相关研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成分的化学品材料安全数据表以及无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刺激或致敏的证据等)。2.技术原理及组成成分研究(1)合成树脂牙产品成分分子量、粒度影响产品抗冲击性能、硬度等性能。应提供组成成分聚合物、填料的分子量及粒径范围确定依据;(2)添加经表面处理的SiO2类或其他无机填料后赋予产品较高硬度和耐磨性的,应明确增强、增韧、抗老化的作用机理;无机填料质量百分含量/体积百分比的确定依据;无机填料在高聚物中的分散与复合状态;无机填料对材料的加工性能影响等;(3)采用交联的聚合单体或经过特殊处理的聚合体大分子, 如:MPM(Premium,Heraeus Kulzer)、I

12、PN(Trubyte IPN)、DCL(SR Postaris DCL)等形成内部交联网状贯通结构以增强机械性能的,应明确技术原理,表征聚合物分子分子链结构,提供相关技术科学性研究资料;(4)采用其他技术的,如采用CNC系统数控切削预成的树脂坯料或者采用光固化成形液态树脂材料等3D打印工艺制作的,应明确加工原理(SLA、FDM、DLP、SLS等),表征所用原材料组分、成型后材料组分,提供相关技术科学性研究资料。3.成型方法研究合成树脂牙的传统加工成型方法主要有注塑法和模压法两种,应提供成型方法确定依据。如:模压法工艺流程不尽相同,应阐述工艺流程合理性。注塑法因对树脂流动性的要求,需要通过对聚合

13、物平均分子量、分子量分布等参数的改变来对树脂的加工性能加以控制,应就其分子量控制以获得流动性对成型后树脂牙性能影响提供研究资料。 采用CNC系统数控切削预成的树脂坯料或者采用光固化成型等3D打印工艺制作,应针对所采用的软硬件系统、加工过程、加工精度、机械性能和表面抛光度等树脂牙关键性能指标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提供研究资料。4.产品性能研究申请人应根据产品设计特点提交有关性能的研究资料,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生物性能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确定依据,提供所采用标准及试验方法的理论基础或实施依据。建议至少包括下列性能研究:(1)牙的尺寸合成树脂牙的尺寸与生产厂模型图谱所规定的数值相差应不大于5

14、%。(2)色泽及融合性前牙和后牙的色泽与生产厂的比色板或指定比色板比较,应无明显差异。混色牙唇面的切缘和颈部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分界线。注:本要求不针对为模仿修复体的边缘或天然牙釉质的形态而专门设计的分界线。(3)表面光洁度目力观察,牙齿(固位部分除外)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合成树脂牙应能被抛光恢复至原有的光洁度。(4)孔隙和其他缺陷在合成树脂牙的牙冠表面上,应无孔隙或缺陷,例如磨削、粗糙的研磨痕迹或肉眼可见的杂质。(5)与义齿基托聚合物的粘接性能合成树脂牙应能与符合YY 0270.1-2011牙科学 基托聚合物 第1部分:义齿基托聚合物(注:本指导原则中标准适用最新版本,下同)的热凝型义

15、齿基托聚合物(型)粘接牢固。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6个试样中,至少有5个试样的盖嵴部位与义齿基托聚合物粘接牢固。如采用其他形式实现与义齿基托聚合物粘接固位的,应符合YY/T0519-2009牙科材料 与牙齿结构粘接的测试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适用内容的要求。(6)抗泛白、抗变形、抗微裂牙齿不应泛白或变形,除盖嵴部位和直到颈缘线的牙颈部分外不应有微裂。(7)色泽稳定性牙齿的被照射部位与没有被照射部位以及未照射的牙之间的颜色不应有可察觉变化。(8)尺寸稳定性单只牙的近远中径尺寸变化范围应在原尺寸的2%以内。(9)硬度硬度是表征合成树脂牙产品弹性、塑性、强度和韧性等一系列不同物理量组合的一种综合性能指标。若合成树脂牙硬度低,抵抗其他较硬物体压入其表面的能力差,易产生表面缺陷缺损;若合成树脂牙硬度过大,对咬合撞击力无缓冲,会对牙槽嵴压力剌激过大,加速牙槽嵴的吸收。产品硬度应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并同时考量天然牙硬度。合成树脂牙产品的硬度测量建议采用努氏压痕法等。(10)耐磨耗性能耐磨耗性是影响合成树脂牙产品临床应用效果的重要性能。评价合成树脂牙耐磨耗性的方法主要有临床观察评价和体外模拟实验,体外模拟实验较常采用的方法为二体或三体磨耗实验。建议参照YY/T0113-2015 牙科学 复合树脂耐磨耗性能测试方法,亦可采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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