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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借款合同汇编15篇(借款合同内容)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关于借款合同汇编15篇(借款合同内容),以供参考。关于借款合同1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行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特向乙方申请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万元,规定用于_.二、借款期约定为_年_个月,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_日期 金额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三、贷款利息,自
2、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_日期 金额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
3、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
4、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_(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贷款银行:(公章)_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 担保单位:(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关于借款合同2借款合同印花税的问题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有网友咨询了以下几个问题: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银行汇票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答:(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
6、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借款合同印花税常用知识问:公司给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税怎么算,是根据借款合同还是根据具体的发生额,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发生的时候可能借了还,还了又借,每次发生的金额也不一定相同,这样一年根据发生额累加的金额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请问一
7、下公司应怎么算印花税?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花。如果不是周转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记载的借款金额贴花。印花税同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征收面广,税源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频繁,书
8、立、领受和使用凭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而对书立、领受的凭证征税,其税源广泛。征收简便,费用低廉。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税、自行纳花、贴花、销花的办法,税务机关只负责检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较简便而且征收费用少。不退税、不抵用。对企业溢贴或多缴的税款,不予退税,而且也不许抵用。轻税重罚。印花税税负轻,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5,但对于未贴、少贴或揭下重用印花税票者,可处以重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不同纳税对象,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一)各类合同的纳税义务人是立合同人。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
9、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签订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二)营业帐簿的纳税义务人是立帐簿人。立帐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帐簿的单位和个人。(三)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义务人是立据人。所谓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该项凭证是由两方或 两方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书立的,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四)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义务人是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关于借款合同3借款人(甲方)地址:电话:贷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
10、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币种及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一、浮动利率:初始贷款月利率为 (按基准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
11、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第五条 计、付利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 (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3.甲方
12、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二、用款用款计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一)用款计划如下:(二)用款计划如下:(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四) .采用第(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 。采用第(二)(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
13、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可用而未用的天数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一)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
14、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三)停止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四)禁止支付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第七条 还款一、还款原则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