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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经纪人制的缺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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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经纪人制的缺失分析摘要:在英美等保险业兴旺的国家,经纪人在保险中介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我国目前的保险中介市场主要还是代理人市场,经纪人市场尚处于初步发育阶段相对于代理人制度,保险经纪制度的开展相当滞后本文旨在分析中国保险市场上经纪人制度的现状以及保险经纪人开展滞后的原因关键词: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制度保险经纪人制度是伴随着海上保险的开展最先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前,地中海沿岸已有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由于当时航海技术及造船技术都很落后,所以航海的风险很大在长期的海上贸易中逐渐形成了海上保险,即“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原那么15世纪末16世纪初,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及达·伽马开辟通往亚洲的东方航线,使得世界贸易中心由地中海沿岸转移到了位于大西洋沿岸的英国随着英国经济贸易的开展,现代保险业开始在英国开展起来1720年英国国王特许皇家交易所和伦敦保险公司专营海上保险,作为保险人和投保人媒介的保险经纪人便应运而生一、中国保险经纪市场的现状我国长期以来采用保险代理人制度,其最重要的原因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保险“市场〞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市场中的保险条款、费率全部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在业务开拓过程中只需招收保险代理人销售保险产品,客观上不存在对保险经纪人的需求。

保险经纪人是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保险市场格局的形成而出现的20十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经济和保险事业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开展,对保险经纪人的需求日益增多保险经纪业逐步开展,保险经纪人制度逐步形成,成为保险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了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然而中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在其形成与开展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矛盾和问题如:保险经纪人组织形式单一,有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保险经纪人素质不高,行业自律、内控机制缺位,地下保险经纪时有发生等等这些均不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也制约着我国保险业向更高层次开展特别是参加WTO后,我国保险市场与保险经纪市场对外开放将进一步加大,未来对保险经纪人的使用会越来越频繁,保险经纪人之间的竞争将会越来越剧烈这些问题如果再不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势必损害我国保险经纪人的职业形象,引起保险经纪市场秩序的混乱,影响保险经纪业的开展和我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接轨,最终将阻碍整个保险业的良性开展在此背景下,十分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给予明确的界定和解释,认真分析研究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一个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完善的保险经纪人制度,从而促进中国保险业健康、全面地开展。

1999年中国保监会决定正式批准成立我国首批保险经纪公司,并于1999年5月15日在全国举行了首次注册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当时全国共有7186人参考,144人一次性通过资格考试1999年底中国保监会批准首批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江泰、长城、东大正式筹建2000年6-7月这三家首批保险经纪公司正式成立同时,中国保监会重新审批原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商局所批准的国内保险经纪公司和国外经纪公司驻国内办事处的经营执照对于国内原来批准的保险经纪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的商务公司,保监会经审查后一律认为不合格,坚决予以取缔2001年底中国保监会又批准了7家保险经纪公司成立,地点分别在北京、上海、南京、西安、深圳2003年1-10月,中国保监会审批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就有48家目前,保险经纪人市场在我国尚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在这一阶段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有三个1、业务内容不明晰保险经纪公司对自身的优势没有清楚的认识,不知道主要应开展哪些业务、到达哪些目的在某种程度上,以保险经纪公司目前的表现,只能称其为更高一级的保险代理人,和国外的经纪公司存在着很大差距2、保险经纪的人力资源相当缺乏保险经纪人中拿到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数较少,而且他们中的大局部是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要这些人转变工作的难度较大。

特别是经纪人资格只是最根本的要求,并不代表其具有足够的从业技能和经验和其他金融行业比拟,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明显偏低,这种人力资源的匮乏使保险经纪人的开展缺乏坚实的根底3、缺少有效的监管,造成了一些混乱局面例如,在为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时,保险经纪公司侧重于佣金的上下;许多保险公司同经纪人争夺业务,一些未在我国注册的保险经纪公司进入市场抢占业务同时,财会上没有保险经纪人开支的费用科目,也没有统一的费用标准目前国家对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标准有统一的规定,对于保险经纪人采用和保险代理人统一的佣金标准肯定行不通,但是也不能任由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讨价还价,因为这样会影响保险市场的稳定二、保险经纪人制度开展滞后的原因分析保险经纪人的开展滞后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开展水平,保险业的兴旺程度,当局对保险业的监管目标与监管方式等都影响或制约经纪人制度的开展1、保险经纪人素质不高目前我国保险经纪从业人员由于经验少、技术低,与保险经纪业务开展要求相距很远尽管已举行了几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但取得资格的人数不多,远远不能满足保险经纪市场的需要2、保险经纪人组织形式过于单一就目前来说,我国不允许个人经营保险经纪业务,也不允许保险经纪人以合伙企业形式存在。

股份形式是在?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确定的,在该规定出台之前保险经纪公司只能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严重缺乏灵活性如我国台湾地区,保险经纪人组织形式可选用个人形式和公司形式,凡具备经纪人资格者可以个人形式申请开业英国等一些国家允许以合伙形式开业3、保险经纪人市场不够完善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主体不多,市场垄断还比拟强,存在着竞争不充分、不公平以及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从保险经纪人的设立来看,我国实行审批制,这无疑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不利于保险经纪人市场的培育英国、美国、日本采取的都是注册登记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登记注册4、保险经纪人佣金制度不标准?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保险经纪公司依法办理业务,应按双方当事人约定收取经纪佣金但实践中,保险公司一般以投保人所需缴纳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支付保险经纪人佣金一般来说,我国目前财产险的佣金是保费的10%~30%,人寿和健康险的佣金比例一般在10%以下,意外伤害险佣金比例在20%左右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保险经纪人必然为多赚取佣金而选择保费率高但保障水平低的保险公司投保,从而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5、保险观念落后我国多数投保人的保险观念比拟陈旧,对保险效劳没有高层次的要求。

在实践中,有些投保人认为经纪人佣金虽然由保险公司支付,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通过经纪人而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可以节省佣金因此,让投保人真正了解保险经纪、充分利用保险经纪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在保险人方面,某些保险公司由于机构大而全、冗员太多,对本钱核算不细,认为通过保险经纪人展业不如利用本公司人员展业,以降低本钱加之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展业人员的收入直接与业务挂钩,保险经纪介入保险市场,使得原来属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被拿走了却还要付费,因此初期的磨擦不可防止三、保险经纪人制度建立的意义保险经纪人无论是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而言,由于保险市场的日趋成熟,市场中的供需双方在数量上都有了较大的增长同时,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开展和科技的进步,新的风险引出了人们对保险的新需求保险人向市场所能提供的保险商品的种类也逐渐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趋势这时,投保人要凭借自身的知识对保险人、投保种类和投保数量等因素做出符合自身风险和经济条件的正确选择是有一定困难的而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保险经纪人的出现,就能够使投保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并使投保人享有高水准的专业效劳对保险人而言,自1988年3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成立打破中国保险市场长期垄断的局面之后,到目前已有20多家保险公司活泼在我国保险市场上。

这一方面为保险市场注入了新的血液,另一方面也不可防止地加剧了竞争竞争的最终目的就是用低于市场平均本钱的本钱来获得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利润对保险人来说,既要扩大承保范围、拓展新业务,又要把本钱降到最低,仅依靠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是远远不够的保险经纪人可以利用其灵活性与专业性,有效地帮助保险人拓展业务、降低本钱,同时有助于在市场上形成公平的竞争机制为促进保险市场的开展,我国保险市场必须与国际接轨,并采用国际同业的一些通常做法在国际上,各国保险市场普遍存在着保险经纪人,且保险人的大局部业务都是经纪人招揽的以英国保险市场为例,保险经纪人掌握着英国55%以上的保险业务,而法国的工业客户每年那么有近90%的保费是通过经纪人交给保险公司的此外,我国参加WTO以后,大批外商进入中国市场,如不采用外商所熟悉的通过保险经纪人的方式招揽业务,我国保险业就有可能失去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健全保险经纪人制度,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开展参考文献】【1】罗立颖:在我国建立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思考.华南金融研究,1999〔6〕.【2】粟榆:论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完善.保险研究,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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