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试析我国房产税试点征收问题的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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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试析我国房产税试点征收问题的探讨和研究【论文摘要】随着重庆、上海两市房产税试点征收已近一年,房产税作为调整收入,实现社会公允,增加财政税收,符合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税种,终提上议程并在不断的调整和变革。本文通过对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征收房产税的阅历借鉴,结合我国房产税征收的实际状况,并初步提出相关建议。【论文关键词】房产税;国际比较;借鉴一、引言随着2022年1月28日重庆市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方法以及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的相继出台,房产税的试点征收最终浮出水面。上海和重庆领先试点改革,主动探究适合我国房地产发展国情的房产税制以及有效可行的征纳

2、税机制。虽然,目前房产税对抑制房价的作用并不志向,房产税的征收成果也不令人满足,房价上涨下跌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宏观调控的政策,但房产税的征收在我国这样一个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国情下,它不但是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维护市场和社会公允和谐,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大举措和改革。顾名思义,房产税是一种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全部人征收的财产税。其征收的范围主要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征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个人全部非营业用的房产等不包括在内。计税标准分为自用和出租、出典两种状况,对于自用的房产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用于出租、出典的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由此可见,房产税属于个别财产税。当前,只有一小部分城市进行了试点,现行的房产税税制仍存在征税范围过窄,计税依据不合理,房地产税费过于混乱等多种弊端,这就须要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基本做法和阅历,在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我们税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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