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泰安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一、泰安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泰安市目前有三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共3亿元,截止12月末,鑫旺、泰通、三和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分别为8000万元、7002万元和1.5亿元,净利润31.9万元、531万元和215万元,资本回报率0.6%、7.5%和1.4% 1.外部融资情况 三家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均为银行贷款,外源融资额总计1.1亿元肥城鑫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办银行为中国银行,融资利率为7.89%,泰通、三和小额贷款公司主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形式为转贷资金,融资利率分别为6.42%和6.56% 2.贷款发放情况 2011年末,鑫旺、泰通、三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6023万元、1.1亿元和2.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分别为1.2亿元、1.1亿元和6.1亿元基于“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79.5 %的资金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资本金的5% 从贷款质量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自开业以来无不良贷款,逾期时间不超过20天从贷款对象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分布较为均匀,其中农户占比21.83%,小、微型企业占比43.93%。
从期限结构看,3个月以内的超短期贷款占比达61.09% 从信用结构看,以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为主,占比99%泰安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除传统的保证人保证和房地产抵押外,还尝试机动车抵押、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及租赁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3.利率执行情况 三家小额贷款公司加权平均利率约为17%,且平均利率基本保持稳定,变化幅度较小 4.内控建设情况 三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建立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贷款损失追偿制度、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激励约束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1.定位不明确,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主体缺位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金融业务,但非金融机构,这种特殊的公司形式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同时监管主体不明确、不统一,如肥城鑫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一直为肥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近期转为肥城市金融办,三和小额贷款公司则由中小企业办公室代管 2.可贷资金不足,缺乏中长期资金支持,融资成本过高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不能超过资本金的50%”的规定和“只贷不存”的硬性约束,使可贷资金不足已成为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大的瓶颈因素。
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期限为一年,缺乏中长期资金支持目前银行业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存有较大的异议,融资合作非常谨慎,在“调控政策+信贷额度”的双重压力下,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成本加大肥城鑫旺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银行肥城支行贷款1500万元,贷款利率4.9%,中间业务费用2.99%,总体贷款利率达到了7.89%,融资成本较高 3.税负较重,盈利空间有限 小额贷款公司税赋不是按金融机构利差来征收,而是按普通的工商企业来缴纳,税项包括25%企业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及附加,远高于一般金融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额度小、笔数多,占用人力成本较高,仅靠贷款利息收入盈利,高税收使小额贷款公司盈利空间十分有限 4.人才匮乏,急需补充新鲜血液 三和小额贷款公司17名从业人员中仅有3名有银行从业经验,且均为管理者,急需金融、财会专业的专业人才,但高薪聘请却无人应征,这与小额贷款公司多为民营性质,民众认同感不强有关 ��三、政策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市场为基础发展小额信贷 目前将小额贷款公司由商业企业转变为非公众金融机构,监管红线定位为“不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可行性。
应尽快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形成良性竞争,按照市场规律优胜劣汰 2.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可持续发展 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如小额贷款公司可与银行、信托公司联合贷款,“机构放贷80%、小额贷款公司放贷20%”,有效放大可用资本 3.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征信接口,完善征信体系 可将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一方面可以使其能够在贷前审查借款人征信情况,另一方面也能够将其贷款发放情况纳入征信系统,进一步提高征信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据调查,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后,实时查询信用报告只需1-2分钟,总的贷前审查时间缩短一周左右,贷款审批只需1-2个工作日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税收优惠 政府应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三农的信贷投放,可采取财政贴息,,降低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允许多提坏账准备等政策扶持 5.利用区位优势,实施“求异性”战略 小额贷款公司在选址上,应当避免与其它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复如泰安三和小额贷款公司借助光彩大市场、钢材大市场和青春创业园区,形成固定客户源,着力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