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教包会”视角下对高校“重修费”的分析 一、对重修费问题的讨论与成果高校收取重修费属老热点,但更多的人思考是其合理性,特别是需要缴费学生对重修费的合理性及范围标准提出质疑,高校理由是:1、收取重修费依据是成本补偿理论,主要基于对公平的考量简单说,就是由于个人学习不努力造成的结果只应由个人负责,不应转嫁到全体公民身上同时,收取重修费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对学生的警示作用,使其更加珍惜学习机会2、占用资源理论,即学校资源有限,如不收重修费,对其他同学不公学生理由集中在:1、不及格不完全是学生责任,现高等教育已不是精英教育2、大学应关心和关注弱势群体,以体现大学的人文精神与核心价值争论双方在看待问题的角度与解决问题的关键点选择存在差异双方选择都体现了“最大化”的理性原则二、重修费与“包教包会”的选择基础与差异(一)分析的前提假设现实情况看,技能或职业培训学校和高校存在较大差异,为使比较分析更具合理性,我们选择技能或职业学校作为分析“重修费”合理与否的参照,做必要的说明或假设:1、包教包会的标准是能否取得相关资质证书;2、学生都努力学习;3、资格认定由权威部门做出;4、获得认证,必须接受规定的培训;5、两者收费率相等。
二)“包教包会”选择的基础与培训学校特点分析1、技能或职业培训学校选择“包教包会”的市场基础⑴学员构成为应对市场竞争提供了切入点技能或职业培训学校是市场产物,必须在市场中谋求生存空间和方式包教包会”就是其谋求市场生存空间的一种方式,在培训市场初期,收费与培训或者学员的成绩没有必然联系⑵教考分离,学费不包括考试费对于需要认证的技能培训,培训学校只负责培训学员交纳的费用只是培训费用,如要认证需另交费未通过考核认证,选择不外两种:一是重新选择培训学校,二是继续交纳考试费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学员承担的额外成本,因此,“包教包会”其宣传意义大于它的实质意义2、培训学校的其它特点 ⑴课程单一且基本稳定技能培训学校课程一般比较单一,学员收益明确具体⑵教与学真正分离培训学校完全弹性的教学形式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符合双赢原则培训学校更多的是担负教学任务三)高等学校及与技能培训学校的差异1、学习内容差异高等学校学生学习内容具有极强系统性为达到系统学习目标,高校制定了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使学校优势资源得到整合,学生得到与利用的是经过整合与提升的资源,它使高校学生与技能培训学校学员获得的外部性的质量与数量存在很大差异。
2、在市场竞争中地位不同在我国,高等教育仍然属于“稀缺资源”,高等教育的主体高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强势地位高等教育这一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供给并没有普遍给予,而是实行一种选拔制度,采取了歧视性分配原则,凡通过选拔获得享受教育机会是幸运的,但当出现“挂科”时,第二次机会是否给予就是一个社会选择标准与公平问题3、教学与考核方式不同高等学校虽进行教学大纲标准化及考试规范化,如题库等模式,但学生课程考核仍在学校进行,学费中已包括了考试费用4、学员构成及弹性学制不同我们讨论“重修费”问题是针对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用专门时间(2—8年,包括专科与弹性学制)进行学习,学生(学员)构成差别使高校与技能培训学校在弹性学制安排上存在差异,表现在:⑴入学差异:首先,高等学校入学间隔期为一年,而培训学校采用随到随学模式其次,高等学校招生虽取消了年龄限制,但仍以年轻人为主,其特征是自制能力较弱且方向目标不十分明确、坚定;而技能培训学校虽对年龄没限制,但基本以成年人为主,而这一群体方向目标十分明确、坚定⑵教学管理差异:首先,高校教学管理难度较大,理论性较强,需要专业人士才能胜任而技能培训学校基本没要求;其次,高校对教与学的管理同等重要。
因此,高校的弹性学制可称为有限弹性,而培训学员可完全弹性选择学习时间和内容⑶淘汰机制差异:技能培训学校完全弹性化教学模式不存在淘汰问题,让消费者以机会成本自我淘汰而高校则以强制形式进行淘汰,如中期淘汰制度以及修业年限设定等三、“重修费”合理与否的简要总结以上关于技能培训学校与高校差异的讨论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1、高等教育的学费收益率高于技能培训学校的学费收益率技能培训投入具有不确定性高校投入是确定的学费,享受众多外部性收益2、社会成员的某一选择标准是确定且统一的既然采取筛选原则,享受成功的同时也要为自己的失败承担代价综上所述,以技能培训学校所谓的“包教包会”为参照物,考察高校对没有及格而需要重修学生收取“重修费”的结论是合理的这无论从学费收益率角度,还是从社会公平角度考察,学生利益都没有因“重修费”的存在而受损至于反对“重修费”提及的“大学人文与人文关怀精神”与收取“重修费”的矛盾更是经不起推敲认为收取“重修费”是导致学生作弊的理由则纯属荒谬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