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玻璃面板10万件搬迁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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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5六、结论5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8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59附图 2项目卫星四至图60附图 3本项目规划图(工业用地)61附图 4 项目厂区平面图62附图 5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63附图 6 项目声环境功能图64附图 7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65附图 8 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图66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美康宝电器燃具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面板 10 万件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203-442000-04-01-680853建

2、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圃灵路 13 号 B 厂区 6 座厂房首层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21 分 52.417 秒, 北纬 22 度 45 分 34.88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42 特种玻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玻璃制造 304-特种玻璃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

3、积(m2)179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 2其他玻璃制品制造,所设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根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项目不属于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许可准入类和禁止类,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2、与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211号)相符性:源头控制:(1) “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

4、特指东区、西区、南区、石歧街道)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VOCs产排的工业类项目”,本项目建设于中山市黄圃镇圃灵路13号B厂区6座厂房首层,不在大气重点区域内,符合要求。(2) “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 根据原材料水性油墨成分可知,项目水性油墨使用状态下 VOCs 含量5%,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水性油墨-网印油墨”(VOCs 30%)要求,故项目所用的水性油墨属于低VOCs产品,故不属于高VOCs 涂料、油墨和粘粘剂。(3) VOCs废气

5、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 3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本项目丝印及其后晾干工序有机废气落实在密闭的车间收集,收集效率90%。规范过程管理:(1)对项目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

6、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丝印及其后晾干工序涉及VOCs的产生,采用密闭车间收集,符合要求。加强末端治理:(1)涉VOCs产排企业应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治污设施, 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丝印及其后晾干工序涉及VOCs的产生,上述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有组织排放。由于废气产生浓度低,鉴于技术可行性,处理效率取70%,达不到90%。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山市涉挥发性

7、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211 号)的要求。3、与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相符性守住生态红线,加强空间管制(1)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供水通道、岐江河水环境生态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4内严禁新建废水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要求(2) 五桂山生态保护区。按照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功能控制区控制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 本项目位于黄圃镇,不属于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符合要求。(3)

8、一类空气区。除非营业性生活炉灶外,一类空气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1。本项目属于二类空气区,符合要求。(4) 声功能区。禁止在 0、1 类区、严格限制在 2 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所在地区声功能区为 3 类区, 符合要求。(5) 高污染燃料2禁燃区。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2设施项目建设。新建燃料设施须符合关于燃料使用及我市关 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要求,严格控制锅炉(窑炉)项目及涉燃料工业项目审批。全市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转型升级(1)控制引导污染较重行业有序发展。全市禁止建设炼油石化、炼钢炼铁、

9、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及依法设立定点基地内已规划建设的生产线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鞣革、陶瓷、铅酸蓄电池项目。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不属于上述行业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的要求。4、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根据中山市规划一张图,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政策及镇区的总体规划。其地 5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其他用途的用地。因此,该项目地从选址角度而言是合理

10、的。(2)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废气经收集和有效处理后能达标高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生活污水外排量不大,近期经三级化粪池+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桂洲水道最终汇入洪奇沥水道;远期待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圃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洪奇沥水道水环境功能区为类,不对周围水体产生影响。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隔声、设备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再经距离衰减作用后,边界噪声符合相关要求政策要求。5、建设项目与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1) 与“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

11、中山市黄圃镇圃灵路 13 号 B 厂区 6 座厂房首层, 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保护范围内,对照中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 ZH44200030001 黄圃镇一般管控单元, 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划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性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本项目所产生污染物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12、 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6项目为已建成厂房,区域内已铺设自来水管网且水源充足, 生产和生活用水均使用自来水,用水量相对较少;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 符合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对照中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所在地为黄圃镇一般管控单元,对照黄圃镇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分析如下:区域布局管控禁止建设炼油石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鞣革、陶瓷(特种陶瓷除外)、铅酸蓄电池项目。印染、牛仔洗水、化工(日化除外)、危险化学品仓储(C5942 危险化学品仓储)、线路板、专业金属表面处理(“C3360 金

13、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国家、地方电镀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提及的按电镀管理的金属表面处理工艺)等污染行业须按要求集聚发展、集中治污,推动资源集约利用。该单元允许设立专业金属表面处理集聚区 12 个,集聚区外不再新建、扩建、改建专业金属表面处理(“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国家、地方电镀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提及的按电镀管理的金属表面处理工艺)项目。集聚区外新建、改建、扩建配套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必须符合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单元内中山黄圃地方级地质公园范围实施严格管控,按照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省级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

14、行管理。禁止在地质公园内擅自挖掘、损毁被保护的地质遗迹,禁止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规划无关的建(构)筑物。加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省 7有关要求进行管控。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无)VOCs 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禁止在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建设重点行业项目,严格控制优先保护区域周边新建重点行业项目,已建成的项目应严格做好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防控土壤污染。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不属于产业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其他用途的用地,不属于生态禁止类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使用状态下 VOCs 含量5%,故项目所用的水性油墨属于低 VOCs 产品,不属于高VOCs 涂料、油墨和粘粘剂,不属于大气限制类项目;本项目所在地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且将严格做好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防控土壤污染,符合要求。能源资源利用新建锅炉、炉窑只允许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炉窑须配套专用燃烧设备。本项目不新建锅炉、炉窑,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全力推进文明围流域(黄圃镇部分)、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未达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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