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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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1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04-370883-04-01-75674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邹城市张庄镇驻地东地理坐标( 117度 15 分 19.557 秒, 35 度 21 分 39.68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080 殡葬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2殡仪馆、陵园、公墓-殡仪馆;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

2、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9283(不新增建设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大气专项;理由: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汞、二噁英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见附图5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

3、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27号)要求,加快推进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本项符合性见下表。表1-1 与济政字202127号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省市县ZH37088310004张庄镇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优先保护单元文件具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情况1.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2.生态保护红线应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有关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

4、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3.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本项目是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2.本项目位于邹城市张庄镇驻地东,距离最近的邹城东部山区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约1.1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3.本项目符合当地开发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情况1.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

5、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1.本项目无废水外排。2.本项目废气排放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情况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1.本项目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措施。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情况1.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属于高耗水项目。2.本项目不使用煤做燃料。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济宁市

6、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27号)要求。2、与关于印发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44号)符合性分析表1-2 与济政办字202144号文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调整。新建(含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不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

7、目除外)“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本项目为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完成15.09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任务目标。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成片推进清洁取暖。全面排查

8、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对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单(具体落实到县、乡、村及户)。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改造户数比例达到98%以上)。加大山区散煤治理力度。2021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加强“煤改气”“煤改电”设施、清洁煤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整改和风险防范,确保群众安全取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本项目不使用煤炭。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有关要

9、求,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提高VOCs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CO、汞、氯化氢、二噁英,无VOCs的产生。推进大宗货物“公

10、转铁”“公转水”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推进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推进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连接比例,其他企业发展“铁路+新能源接驳或封闭式皮带管廊”的运输模式。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以港口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煤炭、焦炭、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大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逐一核实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情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港口和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本项目不属于大宗货物项目。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

11、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梳理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保障类企业名单,细化除小微涉气企业外的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做到减排清单涉气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对于单独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须作为独立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不得将多个独立排污许可证企业生产工序合并共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避免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不符合应急减排要求的方式。在绩效分级

12、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对职责内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本项目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44号)要求。3、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表1-3 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序号项目项目情况符合性1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

13、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本项目为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

14、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本项目为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不属于两高项目2二、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持续推进“外电入鲁”,到2025年,省外来电规模达到1700亿千瓦时左右。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亿平方米。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关停整合。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力争2023年采暖季前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本项目为邹城市殡仪馆张庄车间改扩建项目,不使用煤炭燃料。符合3三、优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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