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精细化工(珠海)有限公司助焊剂、预焊剂、微蚀剂等电子用 高科技化学品的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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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美格精如化工(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二美格精细化工(珠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美格精细化工(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1I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 造、C2669其他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26-44、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 266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回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无项目审批

2、(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1是:|面积)|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扩建项目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根据专项设置原则表,扩建项目需 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详见下表所示。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 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概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 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 项目扩建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VOCs、酸雾(硫酸雾、氯化氢), 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 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 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扩建项目不涉及新增直排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 市政污水管

3、网进入三灶水质净化厂 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三灶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纯水制 备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扩建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需设置环境 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 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 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 项目不涉及综上,扩建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一

4、)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扩建项目从事铜表面处理剂、助焊剂、预焊剂、金属表面处理剂等电子 用高科技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扩建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 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 及设备;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 入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与其它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

5、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 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 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扩建项目在投料、搅拌混合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生产线,原料为密闭储存; 工艺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2气筒(Q1)排放,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 大气202033号)的要求。(2)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的意见的

6、通知(粤环20121号)中:“四、加快重点污染源整治, 有效控制VOCS排放(三)加强其它行业VOCs排放的控制:加强化学原料、 涂料、油墨及颜料制造业的排放控制,强化化学品/医药/化学纤维/橡胶/塑料 制造业、涂料/油漆/油墨制造业等典型高VOCs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和VOCs 排放治理监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品的 密闭储存以及排放VOCs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 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扩建项目在投料、搅拌混合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生产线,原料为密闭储存; 工艺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 气筒(Q1)排放

7、,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号)的要求。(3)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号)相符性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方针,将VOCs排放是否符 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排 放VOCs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减量替代。推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 料替代和工艺技术升级。扩建项目在投料、搅拌混合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生产线,原料为密闭储存; 工艺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 气筒(Q1)排放;扩建

8、项目VOCs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 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 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环发20186号)的要 求。(4)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相符性扩建项目不属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中的钢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石材加工等高污染高排 放的行业;扩建项目在投料、搅拌混合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生产线,原料为密 闭储存;工艺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 过15m排气筒(Q1)排放,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9、2018-2020 年)相符。(5)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相符性分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关规 定:“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 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 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 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 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废气收集率。” 扩建项目在投料

10、、搅拌混合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生产线,原料为密闭储存; 工艺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 气筒(Q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6)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符 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 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 保持密闭;液态VOCs物

11、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 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 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扩建项目在投料、搅拌混合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生产线,原料为密闭储存; 工艺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 气筒(Q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相符。(7)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的相符性分析“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 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

12、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 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 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 排放: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燃 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 机物为原料的生产;涂装、印刷、黏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 产品的生产活动;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扩建项目在投料、搅拌混合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生产线,原料为密闭储存; 工艺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 气筒(Q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

13、放标准,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相符。(二)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三)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530号美格精细化工(珠海)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关于印发V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 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 357号)中 的规定,扩建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29号) 二级标准。根据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文本与图集(报批稿)(珠海 市规划局、珠海市环保局,2009

14、年),大门口水道为IV类水体,执行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改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源 保护区范围内。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珠 环2020177号),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属3类声环境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综上所述,扩建项目所在地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4、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扩建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粤府202071号)及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 府2

15、02138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3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文件类别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广东 省“三 线一 单,生 态环 境分 区管 控方 案生态保护红 线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530号美 格精细化工(珠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广 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 202071号),扩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 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 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号),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 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 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 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 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 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符合5提升。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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