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咨询信息-向左走向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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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摘要(Abstract)1、职场风云1.1跨国企业以什么赢得员工的欣赏哪些跨国企业更多地赢得了员工的肯定,它们依靠什么赢得员工的肯定?无 论走进来,还是跨出去,跨国企业要想赢得员工的欣赏,需要在哪些方面做足准 备?最近,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完成的一个调查回答了这些问题。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跨国公司此次调查访问了包括普通市民和跨国企业员工在内的2509 名中国公众,其 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成功访问了 1257 名跨国企业员工,评选 出目前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前20名跨国企业。表1跨国企业员工心目中最具影响力的前20名跨国企业1微软2 IBM3安利4诺基亚5海尔6麦当劳7宝洁8三星电子9

2、摩托罗拉者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了规范。按照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 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同时,也对未与劳动者签 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进行了规范。究竟这些新政策对劳动者有什么直接的好处?记者在第一时间走访了中国 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 力先生,请他给读者对政策进行解读。事实劳动关系用工混乱

3、背景韩智力主任介绍说,目前国内最少7 0 %至8 0 %的企业都存在使用事实劳 动关系的现象。由于没有一个可以执行的标准,出现了事实劳动关系混乱的局面。这 一现象在前一段时期,农民工讨工资的过程中更普遍,也更突出。这期间,遇到最多的问题是,农民工认为自己给某个单位干了活了,但是因 为农民工手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缺乏书面的用工协议证明,也 没有办理招工、招聘等手续,在追讨拖欠工资时,企业往往以员工不是自己的合 法员工为由,拒绝成认和该员工有事实劳动关系,故意拖欠他们的工资,把讨薪 一个简单的事情完全给复杂化了。这反映出国家对事实劳动关系究竟如何界定, 缺乏一个权威的规范性执行标

4、准。韩主任介绍说,实际上,1 9 9 5年出台的3 0 9号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条曾经对“事实劳动关系”给了一个 定义,大概内容是“一个劳动者在一个单位中工作,接受组织管理提供有偿劳动 就是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这个过于理论化,在实际操作中怎么算接受组织管理很 难判断,拖欠工资恰恰就是应该是有偿劳动,但用人单位就是故意拖欠甚至不给 支付。在实践中,给劳动者权利保护带来了很多的障碍。新标准执行简单、维权方便韩智力认为,该规范的出台,最主要的作用在于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 事实劳动关系给予了最权威的规范,使得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更简单,容易操作, 广大劳动者维护权

5、益更方便、实用。韩主任解释说,在新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为 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时,也基本上是按照事实劳动关系来执行的。但毕竟没有一 个规范的文件来帮助执法人员清晰认定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这一标准的10出台,将使以前解决事实劳动关系在认定时,存在界定非常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按照国家出台的最新标准,界定员工是否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非常 简单,而且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属于员工提交证据来表示自己身份的物件也就 只有两种,一是工作证、一是单位的出入证。其余的物件列举,一旦发生劳务纠 纷时,就需要事实用工单位的配合。但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举

6、证时,执法部 门将按照劳动者自己提供的证明来进行事实劳动关系认证。这时用人单位拒绝了 事实举证的义务,在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除接受外,还需要进行 一定的赔偿。韩主任表示,劳动者属于弱者群体,在发生劳务纠纷时,没有道理 让弱者提供各种用工证据。临时工可转成长期工另外,该规范中还明确了很多标准,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如果根据 情况确认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 构成了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就必须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 同。劳动者也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长期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中权益一 个重大的保护措施。这说明,如果短期工符合签订无

7、固定期限的条件,就可以顺 利从用人单位的临时工转换成公司的长期工。韩智力认为,大量使用事实劳动关系其实对用人单位没有多少好处。但是很 多用人单位错误认为,临时工好用,用很多的临时工可以节省一定的用人本钱, 这种思想其实存在着很大的误区:第一,按照新规定,如果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后,用人单位就必须和劳动者签 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合同的协议达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解除这种劳动 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此时要让员工走人,那就必须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如果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一年期的合同,在合同期满时解除员工是不需要支付任 何费用的。第二,如果用人单位合法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还上了社会保险,一旦发 生

8、什么纠纷,或是员工受了工伤,这样可以有效分担企业的风险。3、老调重谈工会与律师律师是工会的专家顾问和社会资源,那么工会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律师 特别是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1工会在以下情况下,宜聘请律师:一、常年法律咨询的需要。新的工会法赋予工会许多新的权利,如何依法正确行使工会的权利是工会完 成其使命的前提条件。此外集体合同在我国的推行历史很短,也没有专门的立法 予以规范。工会在其运作的过程中必将会碰到这样和那样的法律问题,聘请劳动 法专业律做顾问,有以下好处:一、节约本钱,二、及时获得法律咨询服务,三、节 约聘请法律顾问的交易本钱,即可以防止每次派人就

9、聘用律师进行谈判的费用。工会的强大需要借助专家的力量,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运作。西方工会 组织力量的强大离不开法制的力量,和对社会专家资源的充分利用。当然并不是 每个工会都需要常年法律顾问,如果工会规模小,可以从上级工会得到免费的法 律服务,就没有聘请律师的必要。二、集体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需要。集体合同是工会为职工争取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根据劳动法和 劳动部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工会可以与企业就劳 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等思想在平等资源、协 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利益,比普通的劳动 合同更复杂,特

10、别是在企业聘有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情况下,如果工会利用善于谈 判的劳动法专业律师,无疑有利于争取对全体职工更有利的集体合同。三、因集体合同纠纷和其他诉讼引起的总裁、诉讼的需要。虽然工会和企业的根本利益一致,但不排除二者在特定的情况下对职工的劳 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存有不同的主张。如 何利用仲裁、诉讼资源,律师的专业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裁判结果。四、专项法律咨询的需要。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作为工会干部,通晓基本的劳动法知识,有 助于工作的开展,但劳动法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法律体系,修正后的工会法的实施 和运作将会引发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问题。工会干部不可能象劳动法

11、专业律师一样 精通劳动法和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在遇到自身力量难以解决时仍需要向 专业律师咨询。聘请律师时需要考虑那些因素?聘请律师应考虑一下因素:121、律师的专业领域,2、律师的敬业精神,3、专业品牌美益度,4、本钱与回报。3.1 工会与职工工会应是劳动者的工会,保护劳动者权益是工会存在的目的。当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时、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当劳动者被单位部合法的处分时,工会认为 不适当的,有权替他/她向企业提出意见;当职工被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 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工会可以要求企业重新处理,工会是劳动者权益的捍卫者;当 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工会会向他/她伸出热情之手。当然,工

12、会必须学会 用法律的武器、利用法律专家尤其是劳动法专家的力量来捍卫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辜负法律赋予它的使命。工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与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 合同。工会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侧重于全体职工基本利益的保护,因而,工会对职 工利益的保护难以照顾到每个职工的具体个别需要。同时,虽然职工之间的根本 利益是一致的,但不同职工之间的个别利益和需求不会完全相同,而且不排除有 冲突的时候,如当职工因性别的原因在职位晋升时遭受歧视,本应属于他的机会 被另一位同事取而代之,感觉不公平,向企业管理部门和领导诉怨,未获得满意 的答复,假设向工会反映,工会就很难站在职工一方的立场。虽然工会

13、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不是唯一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对具体职工利益 的保护也不一定是非常有效的,但无论如何,单个职工的力量是有限的,团结起 来就会强大,工会正是职工团结起来的组织形式,通过集体的力量,迫使企业管 理走向人性化,更加重视职工的权益,这也是企业兴旺兴旺,获得长远开展的重 要保障。职工应学会利用工会的力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毕竟工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 益的有效力量之一,而且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法定职责。如果说我们的 工会,今天还没有真正成为职工权益的捍卫者,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修改后 的工会法的实施和不断运作,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工会将会不断的壮大,成为 工人合法权益的捍卫者之一。3.2

14、工会与企业在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为什么工会建立不起来?为什么企业老板要把工会 看成是其利益的对立者?其实,工会不是企业的敌人,而是企业的朋友和合作者。工 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如果说企业的开展离不 开职工的劳动,而职工的劳动价值只有在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开展中才能实现,即 没有企业就没有职工,没有职工也不会有企业的存在,即二者是共生的关系,那 么工会与企业的关系也是共生的关系。13企业的兴旺和开展,需要职工积极甚至有创造性的工作。因而如何调动全体 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也就成了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如何调 动职工的积极性呢?靠皮鞭、惩罚也许能榨取奴隶的劳动,

15、但不是现代人的劳动 更不是创造性的劳动。那么如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呢?现代企业引进了人性化的管 理理念,即把人当人看待,注重员工的合理需求和利益。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只有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 障,职工才会主开工作,也只有积极主动的工作,人的创造性才有可能得到充分 的发挥。于是传统的棍棒管理被现代管理?一人力资源管理取而代之。职工的利 益离不开企业的开展,而企业的开展和壮大又离不开职工的努力,如何寻找投资 者和职工利益的平衡,以获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管理面临的最复杂的 难题。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局限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充分地站在职工 利益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但是企业

16、的开展又离不开全体职工利益的合理保护、根 本利益最大化的寻求。于是寻求独立于企业的力量,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参 与企业民主管理,是现代兴旺国家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有利于企业更加重视职工权益,当职工合 理的需要和利益,以及作为人的尊严通过工会的力量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时, 职工才会积极主动的工作,并将工作作为生活的一个重要局部。总而言之,工会和企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工会是企业的朋友而不是敌人。3.3 工会角色工会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 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怎样理解该条该款?首先、工会是工人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起来的组织 形式;其次、工会是群众性的组织,也就是说,工会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经济 组织形式,工会是工人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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