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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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风险评估1.5 事故分级1.6 适用范围 2.指挥组织机制2.1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2.2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4 专家组3. 监测评估与预警3.1 预防3.2 预测3.3 监测3.4 预警 4信息报送4.1 建立报告、举报制度4.2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4.3 报告时限和程序5.1 先期处置5.2 分级响应5.3 现场指挥部5.4 应急处置措施5.5 应急联动5.6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7.后期处置7.1 善后处置7.2 保险7.3 评估与总结8.应急保障8.

2、1 医疗保障8.2 人员保障8.3 技术保障8.4 物资和经费保障8.5 社会动员保障9. 宣传培训与演习演练9.1 宣传培训9.2 演习演练10. 责任追究11. 附则11.1 名词术语11.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11.3 预案的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即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分级负

3、责,属地管理;科学评估,依法处置;预防为主, 全程控制;反应迅速,应对及时。1.4 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的特点,处置不及时往往导致严重的危害后果, 并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夏秋高温高湿季节(5-10 月),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餐饮服务环节居多,但可追溯到流通、生产以及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为大概率事件,未构成级以下的食品安全事故会经常发生,构成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发生。1.5 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分为: 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等四个级别。一般(级)级别:

4、(1) 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 1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 99 人以下,30 人以上,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较大(级)级别:(1)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 1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 100 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青岛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级)级别:(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 2 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 (2)1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 起食物中毒事故造

5、成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级)级别:(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 2 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3)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1.6 适用范围在即墨市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突然发生食源性疾患,危害或可能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1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

6、人数在 30 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由市食安办会同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处理,不需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处置。2. 组织指挥机制2.1 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2.1.1 人员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市食安办主任成员:市新闻中心、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

7、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以下统称各镇)分管领导组成。2.1.2 主要职责(1)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食品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和部署;(2) 组织、协调、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持;(3) 对于某些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4) 负责指挥部所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5)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8、、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6) 指导各镇做好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各镇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协助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工作。2.2 市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安办副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策及部署;(2) 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4) 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

9、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5) 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指导各镇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新闻中心根据指挥部要求,负责信息发布方案的制定,根据指挥部确定的口径, 组织协调市食安办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发布,负责受理事故发生现场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和管理。市食安办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配合调查食品安全事故, 做好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工

10、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病员救治,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种植环节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养殖环节水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

11、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市粮食办公室负责原粮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教体局负责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摊贩经营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作为成员单位。2.4

12、 专家组指挥部组建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增补。专家组职责:(1) 指导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评估工作;(2) 对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工作进行分析评估,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指导和参与应急处置;(3) 在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3. 监测评估与预警3.1 预防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各经营业态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等高风险点的监测检验力度,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潜在隐患和风险 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

13、做好防范工作。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及时报告或通报市食安办。3.2 预测各镇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预测分析,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年度评估报告制度。根据历年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情况,结合气候、环境等因素,对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3.3 监测市食安办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镇等,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采取专业监测、重点监控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市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评估研判本市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在

14、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认后,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对于涉密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3.4 预警3.4.1 预警分级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级、级、级、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3.4.2 预警发布(1)级预警信息由市食安办提出预警建议,经指挥部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级、级和级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由上级指挥部发布。(3) 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4)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要及时向新闻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5) 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后,市食安办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地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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