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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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企业撤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1. 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国发202231 号 关于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撤除活动污染土壤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定。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造纸、钢铁、制药、农药、印染等行业企业撤除生 产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等环 境保护工作。其他行业企业撤除活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不适用于本技术规定。涉及危急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撤除活动,应同时满足危 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规定。含石棉材料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撤除活动,

2、应同时满- 9 -足石棉作业职业卫生治理标准GBZ/T 193要求。含多氯联苯物质的设备撤除,应同时满足含多氯联苯废物 污染把握标准GB 13015相关技术要求。涉及放射性物质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撤除活动, 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放射性物质法规治理。撤除活动中施工安全、消防、人员人身安全与环境安康风险等的治理,应同时满足建筑撤除工程安全技术标准JGJ 147、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22223 号相关要求。3. 术语和定义遗留设备:指需要撤除的各类生产设备及关心设备等。遗留物料:指遗留在撤除现场的各类原辅材料、中间产品、 产品及副产品等。残留污染物:指遗留在撤除现场的各类固体废物、废水等。 有毒有害物质

3、: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污染防治行动打算确定的有毒 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危急废物以及优先把握化学品等。4. 治理流程4.1 前期预备撤除活动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在撤除活动施工前,组织识别和分析撤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 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4.2 制定撤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业主单位组织编制企业撤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 称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大纲见附 1、撤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污染防治方案应明确:1. 撤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重点防止拆 除活

4、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2. 针对周边环境特别是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关于防止水、大气污染的要求。如防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的要求,扬尘治理要求包括现场周边围挡、物料堆放掩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实行提前浇水闷透的湿法撤除、湿法运输作业等。3. 统筹考虑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治理方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做好与后续污染地块场地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的连接。污染防治方案需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工业 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治理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备案治理方法试行环发202

5、2 4 号执行。4.3 组织实施撤除活动业主单位可自行组织撤除工作或托付具备相应力量的施工单位开展撤除工作。特种设备、装备的撤除和拆解需托付专业机 构开展。实施过程中,应当依据现场的状况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的需要,准时完善和调整污染防治方案。4.4 撤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撤除活动完毕后,业主单位应组织编制企业撤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编制大纲见附 2。4.5 撤除活动污染防治资料治理业主单位应保存撤除活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相关资料并归档,如污染防治方案环境应急预案总结报告等,以及 在撤除过程中环境检测和污染物处理处置等活动的监测报告、处理处置协议/合同复印件、危急废物

6、转移联单等,为后续污染地块调查评估供给根底信息和依据。如撤除活动过程中实施了环境监理,应同时保存环境监理方案、环境监理报告等资料。5. 土壤污染防治原则要求重点防止撤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 留污染物污染土壤。5.1 防止废水污染土壤撤除活动应充分利用原有雨污分流、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 对撤除现场及撤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含清洗废水、污水、 积水收集处理,制止任凭排放。没有收集处理系统或原有收集处理系统不行用的,应实行临时收集处理措施。物料放空、拆解、清洗、临时堆放等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防雨、防渗、拦挡等隔离措施,必要时设置围堰,防止废水外溢或 渗漏。对现场遗留的污水、废水以及

7、撤除过程产生的废水等,应当 制定后续处理方案。5.2 防止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撤除活动中应尽量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对遗留的固体废物,以及撤除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第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急废物需要现场暂存的,应当分类贮存,贮存区域应当实行必要的防渗漏如 水泥硬化等措施,并分别制定后续处理或利用处置方案。5.3 防止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识别和登记拟撤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中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妥当收集并明确后续处理或利用方案, 防治泄露、任凭堆放、处置等污染土壤。6. 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要点6.1 识别土壤等污染风险点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以及现

8、场查看等方式,识别撤除活动中可能导致土壤等污染的风险点,包括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 遗留设备、遗留建构筑物等。6.1.1 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 生产活动相关信息资料,如原辅材料、主要产品及副产品、主要技术工艺、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平面布置图、管线平 面布置图等。(2) 环境治理文件,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清洁生产报告、排污许可证、环境污染事故记录、环境调查与风险 评估报告、近 3 年环境监测报告和排污申报登记等。(3) 水文地质资料,如地质勘探调查报告等。(4) 需收集的其他资料。6.1.2 现场清查与登记现场清查和识别撤除活动现场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遗留设备、遗留建构

9、筑物等污染土壤风险点,填写企业撤除 前现场清查登记表见附 3。对地下管线、埋地设备设施必要时承受探测雷达等技术手段确定。(1) 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以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明确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的名称、性状、数量、贮存状态、是否属于危急废 物,最终处置方式等。种类或性状不明确的,应进展采样分析见 6.1.3,确定清理方法、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利用处置方式。(2) 遗留设备遗留设备可区分为以下类别:高环境风险设备:曾经用于生产、处理处置或盛装有毒有害 物质、危急废物、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能导致人体安康和生态环境受损的物质,以及沾染了以上物质的设备。一般性废旧设备:曾用

10、于生产、处理处置或盛装非有毒有害物质、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设备,以及给水、中水回用、供电等的关心性设备。对于生产使用信息不完整,但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位于突发污染事故如物料泄漏影响区域,以及外表有污染痕迹等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设备,应当进展采样分析和论证后,按上述类别归类。(3) 建构筑物遗留建构筑物可区分为以下类别:高环境风险建构筑物:曾经用于生产、处理处置或贮存 有毒有害物质、危急废物、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能导致人体安康和生态环境受损的物质,以及沾染了以上物质的建构筑物。一般性建构筑物:曾经用于生产、处理处置或贮存非有 毒有害物质、第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外表

11、无明显污染物沾染痕迹的生产车间及其附属建构筑物,以及距离生产区较远 且未进展过工业生产或物料贮存的建构筑物。对生产使用信息不完整,但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位于突发污染事故如物料泄漏影响区域,以及外表有污染痕迹 等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建构筑物,应当进展采样分析和论证 后,按上述类别归类。6.1.3 样品采集分析- 25 -清查过程中不能明确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设备或建构筑物外表沉积物,业主单位应组织开展 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1) 样品采样固态样品采集遗留物料、遗留固体废物等样品采集:依据工业固体废 物采样制样技术标准HJ/T 20 采集。外表沉积层样品采集:对于设备及建

12、构筑物的外表沉积物,可选择沉积物较多的位置,使用润湿的采样擦巾擦拭取样。 对于较为平坦的外表,建议使用纸板采样框。设备及建构筑 物的外表应擦拭干净,并尽量削减对周边外表沉积物的扰动。对于污染物可能已渗入设备、建构筑物构造内或污染物沉积物附着结实的污染层,可承受铲削方法,在表层明显被腐蚀、有污渍或者沉积物比较厚的位置,采集密实层以上的全部污染层物质,并尽量削减对周边污染层的扰动。半固态样品、液态样品采集半固态样品,以及除废水以外的液态样品, 应依据样品性状,依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标准HJ/T 20 采集要求采集。废水样品采集废水样品采集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标准(HJ/T 91) 进展采

13、集。(2) 样品分析与检测固态、半固态样品以及除废水以外的液态样品依据工业固 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标准HJ/T 20制样后,测定其污染物成分及含量;疑似为危急废物的,依据危急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进展鉴别。废水样品依据水质测定方法,测定其中污染物成分及含量。6.2 划分撤除活动施工区域依据撤除活动及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可将撤除活动现场划分为撤除区域、设备集中拆解区、设备集中清洗区、临时贮存区等, 实现污染物集中产生、集中收集,防止和削减污染集中。不同区域应设立明显标志标识,标明污染防治要点、应急处置措施等, 并绘制撤除作业区域分布平面图。6.2.1 撤除区域撤除区域可划分为高

14、风险撤除区域、低风险撤除区域和无风 险撤除区域。遗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危急废物、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他可能有损人畜安康或环境安全的物质以及高风险设备、 建构筑物所在的区域,可划分为高风险撤除区域。一般工业原料、第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所在区域,可划分为低风险撤除区域。一般性废旧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所在区域,可划分为无风 险撤除区域。6.2.2 设备集中拆解区设立集中拆解区域,需要现场拆解的遗留设备尽量移至该区域进展拆解。可依托高风险建构筑物所在区域,设立高风险 设备集中拆解区域。6.2.3 设备集中清洗区可依托原有水处理设施所在区域等设立集中清洗区,并利用 原有设施收集清洗废水。没有收

15、集处理系统或原有收集处理系统不行用的,可设立特地区域,建立设备集中清洗区,实行有效的废水收集措施。6.2.4 临时贮存区需要在撤除活动现场临时贮存的遗留物料、固体废物、废水、 污染土壤和疑似污染土壤等,应依据环境风险程度,依托具有防淋溶、防渗、防逸散等条件的区域,划定临时贮存区,分类贮存。6.3 清理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6.3.1 分类清理撤除施工作业前应对撤除区域内各类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 物进展分类清理。对于收集挥发或半挥发遗留物料或残留污染物时,应在相对 封闭空间内操作,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必要时可 搭建密闭大棚如农药生产企业污泥池的清理且周边存在居民区 等环境敏感点的情形。6.3.2 包装和盛装挥发性、半挥发性液体及半固态物质,须用密闭的容器贮存。 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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