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行政效能告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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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现代企业行政效能告诚规定一、行政效能告诫是指根据肯定程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批判教导的一种方式。 二、机关工作人员不仔细履行职责,但尚未构成政纪处罚的,应赋予行政效能告诫。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应赋予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告诫: 1、对上级确定、指令不执行的;无正当理由不顺从工作支配的。2、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并造成肯定影响的。 3、违背首任责任制,不履行一次性告诉义务的。4、违背限时办结制,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回答的。5、工作作风粗犷、效劳看法生硬的。6、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7、不恪守机关工作制度,经领导批判教导仍

2、不改过的。 8、不佩证、置牌上岗,经指出不改的。9、擅离岗位,贻误工作的; 10、其他须要赋予行政效能告诫的。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赋予科长或单位分管领导行政效能告诫: 1、因分管的工作人员行政效能问题一年内被投诉 3 起以上,并经调查属实的。 2、对市行政效能办转办的属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件督办件,不仔细查办,有意迟延、隐瞒、不处理的。 3、因分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大众反映剧烈,长久得不到改良和治理的。 4、因分管工作发生责任事故或因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五、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赋予单位行政首长行政效能告诫: 1、本科室、本单位当年行政效能考核不合格的。 2、本科室、本单位因行政效能问题一

3、年内被投诉 5 起以上,并经调查属实,受到通报批判的。 3、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需赋予行政效能告诫而不予以告诫的; 4、对市行政效能办转办的投诉件、督办件,不仔细查办,有意迟延、隐瞒,不处理的。 5、做出的确定、指令、指示违背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的; 6、本单位行政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大众反映剧烈,长久得不到改良和治理的。7、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局党组重大工作部署中措施不力,未能完成规定目标和任务的。 8、发生责任事故或因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行政效能告诫按以下程序进行: 1、局行政效能办组织调查,按照调查结果作出处理确定。2、填写行政效能告诫审批表。3、实施告诫谈话。受到行政效能告诫

4、的工作人员,由局行政效能办实施告诫谈话。4、向被告诫人送达行政效能告诫书。5、行政效能告诫材料存入本单位文书档案。七、申诉权利:1、工作人员对受到的行政效能告诫有申诉的权利。2、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效能告诫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行政效能告诫书之日起 15日内,向局行政效能办提出书面申诉,局效能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作出维持或撤销行政效能告诫的确定,并赋予书面回答,但申诉期间不停顿原行政效能告诫的执行。八、告诫处分 1、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本年度考核中不能评定优秀;被效能告诫两次的,本年度考核只能定为根本称职下列等次,并离岗学习三个月;被效能告诫三次的,本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待岗。给效劳对象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2、被通报批判的单位科室、被效能告诫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各类先进的评选资历。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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