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的权利担保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哪几方面? 权利担保可以概括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两个方面:1,所有权担保: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等.2,知识产权担保:卖方所音乐会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果买方承受货物后,任何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卖方应担负代替买方辩驳第三人的指挥. 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家,特别是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开展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地域限制;主观限制.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即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丧失了买方依公约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即要求卖方担负辩驳第三方的权利. 2.如何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 国际贸易中卖方的担保义务由货物品质担保和货物权利担保两项义务构成。
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又将对货物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单独加以规范现代国际贸易中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要求卖方在交易中担负相应的义务 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三个方面:(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货物拥有所有权或有权转让货物所有权;(2)卖方保证所售货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3)卖方保证所售货物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义务是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对其所出售的货物负有明示或默示的权利担保义务 《公约》第41条规定了卖方的一般权利担保义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 《公约》第42条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义务所谓卖方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中,卖方有义务保证,对于其向买方交付的货物,任何第三方不能基于知识产权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根据《公约》的第42条的规定,卖方对第三方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的请求,应担负责任 《公约》第43条对于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进一步规定:买方如果不在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则买方就丧失援引第41条或第42条规定的权利。
但是,如果卖方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以及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则卖方就无权援引前款规定 3.如何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 卖方不仅对其所交付的货物有品质担保的义务,而且还有权利担保的义务 卖方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三个方面:(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货物拥有所有权或有权转让货物所有权;(2)卖方保证所售货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3)卖方保证所售货物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权利担保义务是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对其所出售的货物负有明示或默示的权利担保义务公约第41条规定了卖方的一般权利担保义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 《公约》第42条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义务所谓卖方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中,卖方有义务保证,对于其向买方交付的货物,任何第三方不能基于知识产权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根据《公约》的第42条的规定,卖方对第三方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的请求,应担负责任公约第43条对于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进一步规定:买方如果不在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则买方就丧失援引第41条或第42条规定的权利 但是,如果卖方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以及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则卖方就无权援引前款规定 4.国际经济法卖方担保义务负责情节 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1)交付货物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交货义务 (2)品质担保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依公约的规定 (3)权利担保权利担保分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交付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的货物 (4)交付单据单据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对买方非常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买方能否及时提取货物或转卖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5.国际经济法卖方担保义务负责情节 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1)交付货物 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交货义务 (2)品质担保 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依公约的规定 (3)权利担保权利担保分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 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交付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的货物 (4)交付单据单据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对买方非常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买方能否及时提取货物或转卖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