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加工45.8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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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加工45.8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三亿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0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三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加工45.8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2-361029-04-01-676172建设单位联系人叶新华联系方式15347946866建设地点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163915.703,北纬281448.47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42特种玻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

2、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2-361029-04-01-676172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未批先建用地(用海)面积(m2)8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 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不展开

3、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无工业废水产生不展开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界量不展开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不展开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不展开根据以上表格,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为玻璃加工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

4、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确定本项目为允许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照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也不属于鼓励类,为允许类。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淘汰类,产能和生产工艺均不属于落后产能和淘汰的落后工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该项目位于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区,该项目为玻璃加工业类项目,建

5、设符合浅水湾工业园区整体规划。(1)符合用地的性质本项目位于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区,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运行期产生的噪声噪声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2)项目选址与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处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项目处于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区,声环境质量标准为3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二级。根据项目运营特点及污染源影响

6、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项目选址与环境是相容的。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保护条例和规范要求,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控制性要求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浅水湾工业园,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18年7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号),参照该文件附图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江西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不在抚

7、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规定。项目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本项目废水、废气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理。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的,有效地控制污染

8、。项目的水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乡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东府发【2017】10号)。表1-1本项目建设与东乡区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东乡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东府发【2017】10号)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禁止引进改变生态功能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浅水湾工业园,不在生态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引进

9、养殖、旅游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体特殊竞技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4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禁止引进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5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新建各类养殖场、禁止在限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养殖场本项目为玻璃加工类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符合6禁止在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引进养殖类项目,以确保做到“人放天养”7

10、原则上禁止引进新建项目使用20t/h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不使用锅炉符合8禁止引进印染(包括漂染),线路板等水污染排放量大的项目本项目为玻璃加工类项目,不属于印染(包括漂染),线路板等水污染排放量大的项目符合9非经依法审批的电镀集控区和化工园区,不得引进相关项目本项目为玻璃加工类项目,不属于电镀和化工类项目符合10禁止引进铅蓄电池项目本项目为玻璃加工类项目,不属于铅蓄电池项目符合11禁止引进木竹制浆造纸,废纸制浆造纸、鞣革项目本项目为玻璃加工类项目,不属于木竹制浆造纸,废纸制浆造纸、鞣革项目符合12限制引进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项目该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项目符合13禁止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

11、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符合14涉及重点重金属(铅、铬、汞、砷、镉)项目必须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没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不得引进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点重金属(铅、铬、汞、砷、镉)符合根据抚州市各区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东乡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所在地为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重点管控区2,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6102920002,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情况见表1-2所示。经对比分析可得,项目在所在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表1-2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情况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本项

12、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配套完善的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为玻璃加工业类项目, 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相符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北港河的流量较小,禁止建设印染(包括漂染)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2、禁止建设与规划不符的化工项目。本项目为玻璃加工业类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该项目不属于是水污染排放大的项目,且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不得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

13、)、有色金属冶炼项目;2、限制大气污染放量大的项目;该项目在为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浅水湾工业园内,且不属于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类项目,该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项目相符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城市建成区内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一律进入东乡经济开发区东山工业园、东乡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和东乡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该项目建设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浅水湾工业园内,不在城市建成区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东乡区境内水系河流水环境容量有限,新增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设施要加强管控,规模养殖场外排废水总磷(以P计)不得超5.0毫克/升,执行相应

14、行业标准或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本项目为玻璃加工业类目,不属于养殖类项目相符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管控农用地,不得在污染地块种植食用农产品。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替代种植、轮耕休耕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该项目建设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浅水湾工业园内,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农用地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2020年农业灌溉系数0.525。/由上述可知该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4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区,租赁江西恒星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7200m2。1、2号车间建筑面积各3600m2,办公区、成品区、辅料区皆位于2号车间,办公区建筑面积为80m2,成品区占地面积约为2000m2,辅料区占地面积约为300m2,原料区位于1号车间,占地面积1500m2,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见表2-1所示。表2-1项目组成表工程类别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1号车间建筑面积3600m2,车间内包括夹胶区,成品区,钢化区、中空区、辅料区。租赁2号车间建筑面积3600m2,车间内包括切割区、磨边区、原料区以及危废间。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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