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0吨研磨材料生产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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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批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研磨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洛阳升昌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洛阳升昌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研磨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12-410326-04-02-674619建设单位联系人韦永召联系方式13603887526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内埠镇正通北路1号地理坐标112度33分22.080秒,34度20分39.62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2、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汝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96.3环保投资占比(%)6.42施工工期四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9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汝阳县大安工业园区正通北路1号,租用洛阳三升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区域和厂房进行建设

3、。经过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内。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查:根据调查并查阅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3107号)、河南省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623号)及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汝阳县小店镇等三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的批复(汝政文202138 号)文件,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汝阳县工业区饮用水水源地。经核实,该饮用水水源地为地下水型,共有水源井3眼,位于大

4、安东村,1#水井地理坐标N341850.04、E112 3454.12,2#水井地理坐标N341856.72、E112 3455.39,3#水井地理坐标N34190.42、E112 3455.22,其中1#和3#水井供水对象为大安村,2#水井供水对象为大安东村。该水源地不涉及调整,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未划定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本项目厂区位于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外西北侧约4.28km,不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本项目厂区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位置关系见附图四。经调查,本项目周围未发现文物保护目标。1.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洛阳市人民政府

5、关于调整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洛政200969号,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二类区,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应执行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址所在地不在汝阳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之内,经调查项目周边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厂区东侧紧邻238省道,西侧550m为焦枝铁路,属于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汝阳县内埠大安工业区正通路,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根据汝阳县环境监测站2020年连续一年的常规监测数据,汝阳县2020年PM10、PM2.5、SO2、NOx、CO、O3相应浓度均能满足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目前,随着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15号)等文件中要求的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将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生产过程中各产尘点均设置集尘设施将产生的粉尘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从严也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磨

7、料磨具”行业绩效分级B级排放限值10mg/m3要求,同时也满足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201911号)中限值要求;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噪声通过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全部综合处理处置。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和噪声排放能够达标,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控制要求。1.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刚玉行业,生产过程所用能源为电能,生产工序仅包括破碎线,不涉及高能耗的熔炼工序。厂区生产线用电量总计约300万度/a,生活用水

8、量240t/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等价值折算本项目综合能耗约为0.088万吨标煤,资源消耗较少,对整体资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产生明显的影响。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洛政20217号)”文件附件三“洛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该项目区域汝阳县内埠镇位于一般管控单元。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洛市环202158号),汝阳县内埠镇“一般管控单元,编号ZH41032630001”管控要求的具体分析如下:表1-3 汝阳县内埠镇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相符性分析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 未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城镇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本项目租赁厂房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不涉及生态空间。符合2、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参照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的相关标准。不涉及/3、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 禁止向耕地及农田沟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业、生活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养殖小区畜禽粪便;禁止占用耕地倾倒、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10、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废弃物。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固废主要是废包装袋、除尘灰等,不涉及左列中物质/2、禁止填埋场滲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不涉及/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以跨界河流水体为重点,加强涉水污染源治理和监管,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防止事故废水排入雨水管网或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地表水体。严格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本项目不涉水/2、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

11、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防止地下水及周边环境污染。不涉及/3、区域内企业应逐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设有除尘设施,除尘灰回用符合资源开发效率1、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区域内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涉及再生水,除尘灰等固废回用,提高资源利用率符合另外,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的函豫环函2021171号文中“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相符性如下表所示。表1-4 河南省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河南省产业发展总体准入要求通用2.禁止新改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

12、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禁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本项目不属于左列中禁止和淘汰项目符合4. 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严格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排放强度、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约束性要求,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 年本),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本项目列为刚玉类别项目,但不涉及高耗能的熔炼炉。不属于左列中淘汰落后产能体系项目。符合河南省大气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空

13、间布局约束1. 集中供暖区禁止新改扩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期限内拆除;在保证电力、热力、天然气供应前提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改造升级无望的污染企业,依法依规停产限产、关停退出。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及天然气使用,不涉及炉窑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4. 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 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本项目属于重点行业中刚玉类别,颗粒物浓度符合特

14、别排放限值;生产线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符合5. 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绩效分级B级要求符合7. 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大力推广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农村地区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使用。本项目不涉及炉窑符合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汾渭平原地区(洛阳、三门峡)1.关停退出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热效率低下、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的工业炉窑;清理整顿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窑炉符合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限期整改,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本项目均用电,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注:表中仅列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生态环境总体要求、水环境总体要求、土壤环境总体要求内容本项目均不涉及。2.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目录范围内,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经汝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12-410326-04-02-674619。3.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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