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

上传人:33****8 文档编号:307142629 上传时间:2022-06-10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3.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 中考频道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212号)精神,今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实现“平安中考”工作目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优质高中50%的招生计划

2、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部分优质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严格控制跨区招生规模,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统一招生阶段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可适量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适度压缩。学校在初中学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组织进行外

3、语能力方面的资格性测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进一步优化完善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的通知(京教职成20228号)精神,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分为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各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各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设置为490分。 (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使经开区教育职权

4、的通知(京教办20221号)精神,从今年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单独考区组织实施中考中招工作。 二、招生简章编制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中招办负责;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2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3.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4.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

5、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学校: 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

6、的普通高中和首钢技师学院。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学校。 5.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62号)精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

7、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6.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工作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 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

8、籍考生可以参加贯通项目招生。 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四、考试及评卷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2216号)和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京教基二20222号)要求,2022年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中招录取总分为660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一)文体课考试及评卷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坚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9、统一考试、分区评卷”的原则,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 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初二年级为6月27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文化课

10、考试的考务管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考考务20225号)和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223号)等文件执行。同时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的通知(京教函202294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2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考

11、考务20223号)要求组织实施。 (三)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包括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考须专业加试的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专业加试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学校应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方案,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加试并报送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五、志愿填报 2022年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 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 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

12、。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六、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方式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1.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是按照招生学校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

13、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照本校提前招生计划、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中制定的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以专业为单位制定,可以在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在录取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录取总分与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校额到校招生录取 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 录取时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

14、愿顺序录取。 3.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4.补录 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考生可通过志愿征集方式参加补录。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请参加补录,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补录的学校、专业和计划。学校(专业)补录的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未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按统一招生办法进行录取,其中有加试要求的专业,不能再进行专业加试,只能补录已在考试院备案的未被录取的加试合格考生。 (二)招生录取审批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各区中招办参加全市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未录取考生档案的打印工作。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审核录取考生信息并按要求办理相关录取审批手续。各初中学校应及时下载本校考生录取信息并及时通知未录取考生按时参加志愿征集。 录取结果在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要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严格依照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 (三)对特殊学生的录取规定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