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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训练中心物资管理规定本规定中的物资系指工程训练中心所有原辅材料、低值及易耗品。为了做好工程训练中心物资 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 认真做好训练物资的计划采购工作:1. 每学期工程训练课程结束后,培训部根据下一学期教学计划及库存情况,认真.做好训练所 需的物资采购计划,报中心领导审批后采购。2. 临时急需物品由培训部负责人申报,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3.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一般由培训部具体组织人员(两人及以上)先进行集中市场询价、培 训部将询价情况汇总后报中心,再根据“货比三家”,并尽可能集中择优采购的原则进行采购。4. 集中采购工作结束后,参与人员应及时提交采购备忘录交培训部,以利于
2、今后采购。二. 认真做好物资入座、保管工作:1. 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应做好验收工作,认真核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数量,并及时办理入 库手续。2. 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由采购人员负责及时办理退、换、赔、补 手续。3. 入库物资后,保管员应及时归类堆放、妥善保管。4. 所有物资应分类建帐,做到帐物相符。三. 严格执行物资领借用程序:1. 领用物资时,由领用人依据实际需要填写领用单,经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领用。2. 培训部负责人须严格按有关物资消耗定额(另行规定)进行审核,贵重材料要严格控制用 量;对贵重稀缺物品和可作民用的物品,借用、领用应从严审批。3. 每学期结束时,保管员应将对本学期所消耗的各类物资用量与领用人进行核对,统计汇总 后报培训部负责人,经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后报中心领导。4. 中心所有物资一律不向校外出借,校内其他单位需要领、借用的,须办理相关手续,经培 训部负责人报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借用。四. 所有物资因违规操作或管理疏漏造成损坏或超定额消耗的,应按价贿偿。五. 本规定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的以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