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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改善农业发展环境的思考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改善农业发展环境的思考“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党的十八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明确了行政执法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农业农村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43部,行政执法职责覆盖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生猪屠宰、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多个领域,仅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就有近300项。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是否严格公正实施,不仅代表
2、农业农村部门的形象,还直接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只有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农业执法体制机制,提升农业执法能力,才能确保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农业农村部门法定职能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国目标如期实现。当前,农业农村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过程中,一些地方制假售假、套牌侵权、违法添加、私屠滥宰、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农民和消费者权益,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因征地补偿、土地流转、资源开发、环境污染、资产管理、村庄整治等引发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实施乡村振兴战
3、略,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保护生态环境、化解农村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与此同时,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也由过去农业行业管理为主拓展到农业农村管理各个领域。这就要求农业农村部门不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沉执法重心,加大执法力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事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能否全面实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否有效保障。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亦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关键之年。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坚定的信念、积极的行动,加快建设坚强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努力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新局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市农业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