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基于扣除标准提高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杨***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26.37KB
约6页
文档ID:305331751
基于扣除标准提高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_第1页
1/6

    基于扣除标准提高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赵丽娟/文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大大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愿望尤为强烈而个人所得税的非中性及[来自wwW.lw5u.Com]分项计税方法给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纳税人可以结合工资、薪金扣除标准的提高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利用工资薪金福利化手段、均匀分摊各期工资薪金收入、转化所得项目等方法,合理进行纳税筹划一、降低个人所得税税基的筹划(一)工资、薪金所得均匀分摊法1.筹划思路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调整为3 500元,同时将原来的9级超额累进制税率调整为7级,应纳税所得额越大,其适用的税率越高,这为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相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非常均衡的纳税人而言,工资薪金所得极不均匀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就较重此时,缩小税基和适用低税率的策略就成了筹划的重要手段之一,纳税人可考虑将各期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均匀合理“拆分”,将较高月份与较低月份的工资进行平均,从而达到税负最小化例1:假设某企业职工王某2012年1-12月工资、薪金收入分别为:2 400元、5 500元、1 800元、4 000元、3 000元、4 500元、6 000元、7 600元、9 000元、7 200元、3 600元、3 000元,个税合计1 403元。

由于王某各月工薪收入水平参差不齐,加重了其税收负担因此,可以考虑在保持王某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合理均匀分摊各期工薪收入,即每月4 800元,这样王某全年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68元,与筹划前相比节约了935元2.筹划点评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节性较强的企业或企业中的特殊岗位,如果职工工资在一年中分布不均衡,也可采用该方法,使其工资整体适用较低档次的税率,从而降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负二)工资、薪金福利化1.筹划思路一般可行的做法是和企业领导进行商议,改变自己的工资支付办法,即由企业提供一些必要福利,相应地减少自己的工资,并使改变后的工资实际水平和以前保持一致,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例2:某公司部门经理王某2011年12月从公司获取工资薪金收入7 800元,由于租住房屋,每月向外支付房费1 500元,上下班交通费约为300元,每月可实际支配收入为6 000元,则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7 800-3 500)xl0%-105=325(元)若该公司为王某免费提供住房,上下班有班车免费接送,将每月工资下调为6 000元,则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6 000-3 500)x10%-105=145(元)。

筹划后,王某每月可少纳个人所得税180元2.筹划点评将工资、薪金福利化的手段有很多,通常可以考虑以下方法:1.由单位提供低租金的住房,而不是支付含有购房费用或房租补贴的高工资2.由单位组织公费旅游,而不是直接向个人提供用于个人休假、旅游等方面的收入3.由单位向个人提供各种福利设施及服务,如提供就餐服务、文化、教育等服务设施,这样可以在职工收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使生活和消费水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4.向职工提供交通工具,减少工资中的交通补贴二、转化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筹划(一)筹划思路分项所得税制及收入形式的多样化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提供了可能,其筹划的关键在于合理转化所得项目例如,在应税项目中,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所得均属于劳动所得,但二者在纳税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相比,其应税所得额的确定不完全相同,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纳税项日的选择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在现实中,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主要标准是个人所取得的收入是从与其有固定雇佣关系的单位获得,还是从临时性的、没有雇佣关系的单位获得。

这一点在税收筹划时较容易操作 若个人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税负较轻,则个人应与取得收入的单位签订雇佣劳动合同:若个人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税负较轻,则个人无须与取得收入的单位签订劳动雇佣合同例3:李先生每月从单位获得工薪收入1 200元由于工资低,李先生同时在A公司兼职提供技术服务,每月报酬3000元如果李先生与A公司无雇佣关系,分项计税(暂不考虑营业税),则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800)x20%=440(元):如果李先生与A公司有雇佣关系,则工薪合并计税,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1 200-3 500)x3%=21(元)可见,李先生兼职收入按工薪计税可以节税二)等划点评一般来说,当应纳税所得额较少时(25 000元以下),工薪所碍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以雇佣的形式比劳务的形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少,可以起到节税的效应反之,当应纳税所得额较多时(25 000元以上),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工薪所得适用的税率低,以劳务的形式比雇佣的形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少,这是南于二者在税率设置方法上的不同造成的 因此,在签订用工合同时,就可以根据报酬的数[来自WW]额进行具体筹划当然,如果以提供劳务的形式计税,工作的性质要符合税法对劳务的界定。

三、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一)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纳税规定国税发[2005]9号文件对年终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大于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薪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2.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薪与费用扣除额的差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等划思路一发放年终奖应该充分考虑税收收益虽然年终奖先除以12再确定适用税率,但是只扣除了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实际卜只有1个月适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另外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的最大不足是各级距临界点附近税率和税负跳跃式上升,从而造成税负增长速度大于收入增长速度因此,如果全年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接近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临界点,就会出现奖金多反而税后收益少的情况,企业发放年终奖时,应回避纳税“临界点”,即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应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七级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之内,如果超过纳税临界点,可将超过的部分下次发放或者暂且不发放。

例4:2011年,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肖先生月工资在5 000元以上年底,根据工作业绩,公司给予肖先牛全年一次性年终奖18 100元,该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才能使肖先生的个人所得税较低?1.筹划前税负分析.根据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肖先生的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18 1OOx1O%-105=1 705(元),税后净额=18 100-1 705=16 395(元)2.筹划方案分析由于肖先生的年终奖18 100元除以12的商数为l 508.33,超过了工薪项目税率表中的第一档和第二档的临界点1500元,使得税率从3%上升到10%为了降低税负,公司可以给肖先牛发年终奖18 000元,剩下的100元以后月份发放或者不发这样肖先生的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18 000x3%=540(元).税后净额=18 000-540=17 460(元),明显比筹划前减轻了税负三)筹划点评从例4可以看出,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应尽可能避免纳税临界点(见下表),从而降低税负在职工收入较为稳定的情况下,要使个人所得税负担最轻,除_,注意上述年终奖发放避免区域外,还要调整好月工资总额和年终奖的分配关系,从而使工资、奖金所得最大限度地享受低税率。

作者单位: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云帅  -全文完-。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