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问题与对策 黄晓[来自W]波 李慧 申江丽/文提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对合作社盈余分配机制和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建立了科学的盈余分配程序与具体会计核算方法,以促进盈余分配的合理有序进行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一)利益分配机制混乱利益分配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核心环节,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然而,实践中许多合作社成员不知道什么是股金分红和利润返还,也不了解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农民需要通过这两种途径争取自身的直接利益,其他途径只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间接地增加自己的收入同时,实践中还有很多合作社的管理者只看到眼前利益,或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制约,利用职务之便私扣利润.未按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固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导致未来合作社资金短缺难以持续发展二)账簿设置不完善会计账簿是用来连续、系统地记载经济业务的簿籍,在手工数据处理条件下进行会计核算,必须设置和登记账簿,把分散反映在会计凭证上的经济业务数据,按照一定的程序连续地、系统地登记在各种账簿上,以得到序时和分类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账簿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能全面反映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情况,提供序时和分类的核算资料;二是在满足储存信息要求的前提下,账簿组织要力求精简、严密,避免重复记账:三是账页格式应按经济业务内容的需要来设计,力求简单实用。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设置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账簿,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和各种必要的明细分类账,建立用工登记簿、固定资产登记簿,有效管理资金流动但是目前很多合作社的账簿设置很难达到上述要求三)盈余分配原则不明确盈余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组织之间的股份份额返还,以体现公平性的原则;另外,由于成员对于合作社的贡献不同,还应该在按股返还的基础上实行按照交易额返还,以体现合作社的效率原则从[来自www.lw5U.coM]合作社的宗旨和原则来看,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低价服务只是社员在缴纳会费后应当享受的权利,不应视为社员返回的实际利益部分社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才是衡量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贡献的最重要依据社员利用合作社的服务是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可分配盈余要以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的比例按社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交易量进行分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特征,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还有一部分只投资技术或者资金的社员,所以不能以交易量作为分配收益的唯一标准这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进行直接交易而又起到关键作用的社员,适当按照出资进行盈余分配,可以使出资多的社员获得较多的盈余,从而实现鼓励社员出资,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的目的。
因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着劳动回报和资本回报两种情形,交易量作为首要的分配标准,同时考虑对资本的回报,兼顾劳动和资本的收益因此,在可分配盈余按社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后,要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社员的份额,按比例再进行分配在此过程中,正确计算可分配盈余,建立合理的盈余分配程序是合作社目前亟需解决的环节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所产生的剩余,称为盈余假设某蔬菜专业合作社,收社员的农产品共计60000公斤,按1元,公斤的价格卖给市场,同时消耗人工、运输等费用合计2000元,故而合作社按0.9元,公斤的价格支付给社员后,同时按每公斤0.1元将资金留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合作社就产生了4000元剩余这4000元剩余实际上就是社员的农产品出售所得扣除共同销售费用后的剩余,即合作社的盈余可分配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就是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数额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关系到合作社成员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合作社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搞好盈余分配工作。
合作社在进行盈余分配前,首先应编制盈余分配方案,详细规定各分配项目及其分配比例盈余分配方案必须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其次,应做好分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有关财产,结清有关账目,以保证分配及时兑现,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完成一)合作社可分配盈余分配程序1.弥补亏损,即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额2.提取盈余公积,即从当年实现的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于扩大合作社的生产、转增股金,或者用于弥补亏损3.盈余返还提取应付盈余返还部分是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后可供当年成员分配的盈余应付盈余返还应按成员与本合作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返还的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4.剩余盈余返还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扣除上述各项分配后的盈余,应按成员出资额、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接受捐赠财产量化份额的合作数,按比例计算应分配给合作社各成员应享有的剩余盈余返还金额二)盈余分配的具体核算为了反映和监督合作社盈余的分配情况,合作社应设置“盈余分配”科目,核算合作社当年盈余的分配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盈余分配”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本年盈余”科目的抵减科目,借方登记合作社各项盈余的分配及结转的合作社发生的亏损,贷方登记从“本年盈余”科目转入的合作社本年实现的盈余和合作社亏损的弥补。
合作社应在“盈余分配”科目下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并按盈余的用途设置明细科目年终,本科目的“各项分配”二级科目应无余额,“未分配盈余”二级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合作社历年积存的尚未分配的盈余,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合作社历年积存的尚未弥补的亏损1.合作社当年实现的盈余首先应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不足部分再以盈余公积弥补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2.提取盈余公积合作社按章程提取盈余公积时,应借记“盈余分配——各项分配——提取公积金”、“盈余分配——各项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盈余分配——各项分配——按财产份额分配”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3.合作社向社员返还盈余合作社按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盈余时,应借记“盈余分配——各项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科目,贷记“应付盈余返还”科目4.合作社分配剩余盈余合作社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剩余盈余时,借记“盈余分配——各项分配(剩余返还)”科目,贷记“应付剩余盈余”科目5.结转“本年盈余”及“盈余分配”明细科目。
年终时合作社应将全年实现的盈余总额,自“本年盈余”科目转入“盈余分配”科目结转盈余时,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本年盈余)”科目;结转净亏损做相反会计分录年终时合作社应将“盈余分配——各项分配”二级科目的余额转入“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二级科目:结转时,借记“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各项分配)”科目,贷记”盈余分配——各项分配——盈余公积”、“盈余分配——各项分配——盈余返还”、“盈余分配——各项分配——剩余返还”科目结转后,“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科目无余额,表明无未分配盈余如果有贷方余额则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盈余如果为借方余额则为历年发生的亏损作者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编辑 思思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