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借款合同_借款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通借款合同_借款合同(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普通借款合同_借款合同 贷款人:_ 借款人:_ 保证人: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人,应视借款人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 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人为进行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聘请_作为保证人,贷款人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_ 第二条借款用途 _ 第三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年零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
2、款分期如下: 货款期限货款时间货款金额 第一期_年_月底前_ 第二期_年_月底前_ 第三期_年_月底前_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_年_月底前_元_ 第二期_年_月底前_元_ 第三期_年_月底前_元_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 2.还款方式: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人的货款,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
3、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货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人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不按合
4、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人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
5、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提请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侧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 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人:(公章)_借款人:(公章)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_ _ 地址:_地址:_ 电话号码:_电话号码:_ 银行帐户:_ 保证人:(公章)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_ 地址:_ 银行账户:_ 电话号码:_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