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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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 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宣传教育警示为主,日常监管执法为主,标准规范运行为主,着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监管机构,塑造忠诚、实干、担当应急管理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规定。 第三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

2、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 监管职责 第四条 各镇(街道、经开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党政班子成员任安委会副主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为辖区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监管领域的直接责任人,站所负责人为监管

3、领域的具体责任人;工作区书记、主任为所辖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工作区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村居(社区)书记、主任为本区域的直接责任人,村(居)两委成员为具体责任人。 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召开X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监办副主任列席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第五条各镇(街道、经开区)实现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监局),加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牌子,确定X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兼任主任,配备副科级的副主任(安监局长),并兼任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长,实行区镇两级双重管理。配

4、备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配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必需办公用品,统一配备安全生产调查取证设备、专用检查仪器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统一配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执法编号。 3 第六条村居实现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社区化,社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社区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配备X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城区社区不少于X人。村(居)至少配备X名兼职安全生产协管员,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协管员。 社区、村(居)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信息采集、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无法处置的第一时间上报所在地党委政府。

5、 第七条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的吸纳与培养,鼓励镇(街道、经开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安全生产。鼓励镇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协管员,实行驻厂员制度,到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驻点。 第八条实行定岗、定员、定责,落实安监人员岗位津贴,保持队伍稳定,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人员变动时,须经区编委办和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及时配齐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加大对一线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每月培训时间不少于X天。区安委会办公室采用轮训、调训、专项培训、以干代训等形式,每年不少于X次集中培训。 第三章 监管执法 4 第十条按照属

6、地全面监管、行业监管重点强化、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两个体系建设的创建、运行与执法,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班组建设。跟踪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与上报。 第十二条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与上报;参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核实工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行使以下职权: (一)安全监管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监管行业领域监管执法。 (二)现场处置权。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

7、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有权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三)调查取证权。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和固定证据。 (四)行政处罚权。承担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 5 职权和不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执法监管专职人员每周不少于X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执法全程留痕,及时将执法文书、视听资料整理归档。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制度,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并留存备查,落实痕迹化管理。 第十五条 采取年度工作计划与周工作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执法检查标准,制定本级执法检查计划

8、,检查频次、检查内容要与计划相符。每次检查前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重点监管领域监管对象每月检查不少于X次,其他领域监管对象每季度检查不少于X次。 第十六条强化执法联动,加强属地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或报告,知情不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属地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问责。强化部门之间、镇(街道、经开区)之间的执法,确保执法到位。 第四章 网格化实名制监管 第十七条 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实行分级分类、划干分净、责任到人的实名制监管方式,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有事,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体系

9、。建立横到边的镇(街道、经开区)、工作区、社区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网格,镇为一级网格,工 6 作区为二级网格,社区村(居)为三级网格。按照一级网格重点监管规模以上企业,二级网格重点监管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三级网格重点监管民房建设、畜牧养殖、蔬菜大棚、农产品储藏硐室、农村供用电以及小作坊、小加工等个体经济组织。 建立纵到底的行业监管、业务主管、综合监管三类网格。按照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站所(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八条 实名制责任领导职责: (一)加强对实名制岗位责任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10、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检查实名制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岗位实名制管理职责;加强对实名制责任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每月至少召开X次会议,安排部署实名制岗位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九条 实名制责任人职责: (一)监督检查实名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直插一线岗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职业危害告知、安全生产警示提醒、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及防控等情况;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遵章守纪、安全操作 7 规程掌握及劳动防护情况、现场处置与紧急避险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对实名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

11、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及时将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上报。 (三)督促、指导实名制企业做好班组安全和两体系建设工作。 (四)建立实名制企业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档案,并实施动态监控。 (五)实名制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二十条 强化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考核。采取精准识别、精准建档立卡、精准施策等措施,推进实名制监管责任落实。通过日常考核、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利用平台电话访问、问卷调查及综合评估等方式,实行精准考核,确保安全监管到点、

12、到事、到人。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 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对年度考核成绩前六名的镇(街道、经开区)授予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镇(街道、经开区),增加先进个人名额。连续X年受区以上表彰的镇(街道、 8 经开区),安监办副主任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二条 对于创新属地监管先进经验做法被上级部门推广交流的,予以加分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 畅通安监人员进出渠道,保证队伍的生机活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的调离安监队伍。情节严重或致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四条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强化

13、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和监管执法情况的督查考核,区委督委办将安全生产列入基层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对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倒扣分,对重大安全事项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十五条实行后督查制度,通过抽查企业主体责任、实名制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落实情况,督查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与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启动问责,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 月 日。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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