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

上传人:通*** 文档编号:301839432 上传时间:2022-05-31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41.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全国各地产假、陪产假、婚假及育儿假天数汇总目录:第一部分:各地婚假规定41、北京42、上海43、天津44、重庆45、山东46、广东47、浙江48、江苏59、安徽510、河南511、河北512、山西513、陕西514、湖北514、湖南615、江西616、四川617、福建618、云南619、广西620、宁夏621、甘肃622、辽宁723、吉林724、黑龙江725、青海726、新疆727、内蒙古728、海南729、贵州830、西藏8第二部分:各地育儿假规定81、国家层面81、北京82、河北83、山西84、辽宁85、吉林96、天津97、黑龙江98、上海99、江苏1010、浙江1011、安徽1012、福

2、建1013、江西1014、山东1115、河南1116、湖 北1117、湖南1118、广东1119、重庆1220、四川1221、贵州1222、陕西1223、宁夏1224、甘肃13第三部分:产假、陪产假相关规定1301 国家1302 北京1303 天津1404 河北1405 山西1406 内蒙古1507 辽宁1508 吉林1509 黑龙江1610 上海1611 江苏1612 浙江1713 安徽1714 福建1715 江西1816 山东1817 河南1818 湖北1819 湖南1920 广东1921 广西1922 海南2023 重庆2024 贵州2025.云南2126 西藏2127.宁夏2128.新

3、藏21 第一部分:各地婚假规定1、北京天数:10 天文件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2、上海天数:10 天文件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3、天津天数:10 天文件依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4、重庆天数:15 天文件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5、山东 天数:3 天文件依据: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6

4、、广东 天数:3 天文件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天。7、浙江天数:3 天文件依据: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8、江苏天数:13 天文件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9、安徽天数:13 天文件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10、河南天数:21+7文件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

5、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11、河北 天数:18 天文件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12、山西 天数:30 天文件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 30 日。13、陕西 天数:13 天文件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14、湖北天数:3 天文件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

6、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14、湖南天数:3 天文件依据: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15、江西 天数:18 天文件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16、四川天数:3 天文件参考: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17、福建 天数:15 天文件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18、云南 天数:18 天文件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

7、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 15 天。19、广西天数:3 天文件依据: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20、宁夏 天数:13 天文件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福利待遇:(一)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21、甘肃天数:30 天文件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22、辽宁 天数:10 天文件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8、婚假外,增加婚假 7 日。23、吉林 天数:15 天文件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24、黑龙江天数:25 天文件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25、青海 天数:15 天文件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26、新疆 天数:23 天文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

9、二十天。27、内蒙古天数:18 天文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28、海南 天数:13 天文件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29、贵州 天数:13 天文件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 天。30、西藏天数:3 天文件依据: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第二部分:各地育儿假规定1、国家层面具体政策: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文件

10、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21)第二十五条1、北京天数:5 个工作日/人具体政策: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待遇: 视同出勤, 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文件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十九条2、河北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待遇: 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文件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二十五条3、山西天数:15 天/人具体政策: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

11、。待遇: 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文件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二十五条4、辽宁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待遇: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文件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2021 ) 第十九条5、吉林天数:无具体政策: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待遇: 按正常工作对待, 工资、奖金照发, 其他福利待遇不变。文件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四十二条6、天津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待遇:婚假、陪产

12、假、育儿假、护理假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 生育假( 产假) 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育儿假为工作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生育假(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文件依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十八条7、黑龙江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 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待遇: 假期工资照发文件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三十四条8、上海天数:5 天/人具体政策: 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待遇: 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13、。文件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三十一条9、江苏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 子女 3 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待遇: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规定的假期。文件依据: 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2018)第二十六条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10、浙江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待遇: 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 文件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第二十二条11、安徽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 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待遇: 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文件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2)第三十二条12、福建天数:10 天/人具体政策: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待遇: 未明确文件依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2020 年)第十四条13、江西天数:10 个工作日/人具体政策: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待遇: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 福利待遇不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