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治理车辆超限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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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管所治理车辆超限工作计划第一篇:运管所治理车辆超限工作计划 公路运输管理所治理车辆违法 超限超载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完成和强化治超工作,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的现象,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2022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路桥、关爱生命”的原则,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协作、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要求,打一场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攻坚战,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货运源头非法装载现象基本消除,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消除,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基本消除

2、,努力将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贯彻。召开治超专题会议(区机关会议与全区镇、乡、办事处治超会议) (二)落实机构。成立市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治超专干和治超工作人员。 (三)明确职责。出台治超方案、专项行动方案、考核办法与记分标准,与所运政队及相关镇、乡、办事处签订治 1 超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完善制度。制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 度,设制治超工作相关报表、台帐及检查监督记录表。 (五)展开行动。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 日开展治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载行动。 2022年9月6日前,责成各所完成对辖区内所有货运 源头单位摸底排

3、查和登记造册; 2022年9月起,按当地政府要求,对年货物吞吐量在 30万吨以上的货运源头单位派专人进驻监管; 要求各所按规定对年货物吞吐量在30万吨以下的货 运源头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 (六)清理整顿。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 日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动。 2022年9月20日前,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全面清 理整顿辖区各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厂(点),严禁擅自改装 拼装车辆,发现此类现象责令立即改正; 2022年9月30日前,配合交警、质监等部门全面清 理整顿已登记办证的改装改型货运车辆,建立台账,责令车 主自行恢复原状,严格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车辆外廊尺寸 和车辆技术

4、检测结果换发证照; 2022年10月8日起,抽调精干人员积极参入由当地 政府组织的综合执法组,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上路行 驶,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强制恢复一辆,并依法予以从处 罚。 2022年9月起,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 运车辆吊销其车辆道路运输证; 2022年9月起,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 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2022年9月起,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 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 向社会公告。 (七)广泛宣传。2022年9月9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 载工作

5、专题宣传活动。 2022年9月9日起对具有营运驾驶培训资质的驾驶员 培训学校,在营运驾驶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中设置治理车辆 超限超载相关内容的培训课目,对营运驾驶员进行治理车辆 超限超载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的专业培训; 2022年9月9日起运管所定期组织对货运源头单位法 人或负责人、营运货车车主、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治 超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建立培训档案; 2022年9月9日起运管所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 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治超政策、法律、法规,在 重点地段悬挂横幅、标语,制作治超政策宣传单并广泛发送,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主要领导一

6、年下基层检查督促治超工作不少于4次; 分管领导一年下基层检查督促治超工作不少于12次; 部门负责人一年内将按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治超风暴行动各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要有1名领导及相应的人员参加行动; 整治期间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将按照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第二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按照2022年6月20日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及省、市对治超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车辆超限

7、超载治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在2022年年底以前,将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市营运的“外挂车辆”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了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公路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征稽处、交警支队、工商局、高管处、煤炭局、纠风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设立督查组,负

8、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明确了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建立了全市治超工作联系网络。 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2292号),对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治超重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做到工作职责更加清楚、任务目标更加明确。 三、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治超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全市设置固定治超检测站(点)14个,以2轴、3轴车型为治理重点,加大了辖区内所有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同时,辅之以流动稽查,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重要县公路矿山管理,把好装载关,将恶性超限超载

9、控制在源头。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290907台,查处228926台,转运1200吨/850辆次,劝返1320台,卸载27509吨,巩固扩大了2022年以来治超工作的成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统一标准依法实施了严管。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455号文件)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公路)部门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恶性超载车辆实施了严管重罚;公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额度,对超过超限超载统一认定标准的,进行了严

10、肃查处,并对有的驾驶员计扣6分,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力度,营造了治超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开展检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明查暗访活动4次,及时处理了执法行为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着装不整齐、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及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市交通局举办了3期路政执法业务培训,*公路管理局举办了4期培训班。 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货物源头管理。由工商部门加强车辆市场监管,立案查处场外二手车交易案件58件,规范二手车交易798辆,补办营业执照634户;依法取缔59户非法拆解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没收非法拆解、拼组装车12台,规范13家回收企业。同时,

11、还对公路沿线的小煤场,货物分装场进行了治理,取缔无照经营7户,进一步加强了货物的源头管理。 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外挂”和非法改装车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做好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及行驶证换发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及范围,认真核对本辖区已登记的机动车,属于应恢复质量参数的“大吨小标”车辆,向社会和车主告知办理更正所需要的手续,办理了更正手续;二是按照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的技术参数,更正机动车的载质量,免费换发行驶证;三是对不主动申请更正的,在机动车年检时责令恢复,强制更正,对此还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据统计,一年来共更正“

12、大吨小标”车辆5836辆(次),占应更正车辆的95。 (2)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按有关规定足额收取了养路费。一是按照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的规定征收养路费,如:对习水县、赤水市、道真县、红花岗区、汇川区的881辆外挂车,计3760.5吨位,按省的规定征收了养路费;二是积极协调与邻省市在征费吨位、外挂车辆管理方面的业务关系,在*召开了云、贵、渝、川四省(市)征稽工作联系会,形成了会议纪要,落实了对“大吨小标”车辆和外挂车辆的管理。 (3)加 第三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

13、 30号文件)精神,按照 2022年6月20日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及省、市对治超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在2022年年底以前,将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市营运的“外挂车辆”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了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公路管理局

14、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征稽处、交警支队、工商局、高管处、煤炭局、纠风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明确了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建立了全市治超工作联系网络。 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2292号),对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治超重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做到工作职责更加清楚、任务目标更加明确。 三、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治超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全市设置固定治超检测站 (点)14个,以2轴、3

15、轴车型为治理重点,加大了辖区内所有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同时,辅之以流动稽查,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重要县公路矿山管理,把好装载关,将恶性超限超载控制在源头。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290907台,查处228926台,转运1200吨/850辆次,劝返1320台,卸载27509吨,巩固扩大了2022年以来治超工作的成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统一标准依法实施了严管。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455号文件)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公路)部门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恶性超载车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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