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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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榆家梁煤矿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榆家梁煤矿员工训练培训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激发员工学习专业技能、文化学问的乐观性,提高员工队伍素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其次条 适用范围 员工的训练培训及相关费用治理。 第三条 职责与权限 (一) 矿长负责职工训练培训的全面治理工作。 (二)总工程师帮助处长治理职工训练培训工作。 (三) 经营办负责职工训练培训规划的编制、实施组织、证件的发放、内业资料的整理等日常治理工作。 (四)其他矿级、部门治理人员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工作的检查落实,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培训训练的组织协作。 其次章 治理方法 第四条 职责 (一)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培

2、训规划的编制。 (二)经营办是矿训练培训的详细实施单位。 1、 审核矿属各二级单位各类培训工程规划,编制员工训练培训规划及员工年度培训规划,并按审批程序上报。 2、 按规划实施培训工作。 3、 建立、制定和完善矿员工训练培训治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4、员工所持各类证件的治理,如定期培训、组织考核、复审等,做到员工持有效证件上岗。 (三)矿总工程师对培训工作负责。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 每年末经营办下发培训需求调查表,调查、汇总和确定需要的培训信息,包括: 1、 SDIMS、NOSA标准和文件学问的培训; 2、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学问培训; 3、治理人员的治理学问和技能培训; 4、 特

3、种岗位人员的职责、专业学问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5、 转岗和新安排人员的培训; 6、 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指令性培训; 7、 以及上述培训的人数、时间、经费、师资等需求状况。 (二)培训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经营办依据收集汇总的培训信息编制年度培训规划,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的工种或专业、参与单位、人数、人选、培训时间、地点、方式、是否取证,费用预算。外培还需说明培训类别(学历培训、特别工种培训、技术提高性培训)、托付单位或院校名称、经费预算等。 (三) 年度培训规划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核后,报分公司训练培训处审批。 (四) 培训规划的变更 培训规划因工作安排或体系运行需要更改时,由有关单

4、位提出“培训调整规划”,报经营办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文件与资料掌握程序发放执行。 第六条 培训规划的实施 (一) 业务技术和文化学问培训实行学历训练和非学历训练(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外委培训和企业自培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学习理论与把握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训,从而到达全员提高,总体推动的目的。 (二)脱产学历培训(规划内),依据工作需要,根据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进展审批。 (三)不脱产学历培训(函授、自考)(规划内),依据工作需要,根据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按年度培训规划审批。 (四)岗位技能培训: 1、 从事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需经过技术等级培

5、训,并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技术证书)前方能上岗。 2、 员工转变工种,调换新的工作岗位,必需进展转岗培训; 3、新工程投资和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需提前对员工进展三个月以上的培训,使其具备上岗操作力量。 4、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需经过国家规定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前方能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a. 安全检查员; b. 瓦斯检查员; c. 爆破工; d. 矿井通风工; e. 信号工; f. 电工; g. 金属焊接(气焊、电焊)工; h. 瓦斯抽放工; i. 主扇风机操作工; j. 输送机操作工; k. 煤机司机; l. 机支车辆驾驶员; m. 锅炉司

6、炉、压力容器操作工; n. 起重司机; o. 矿井泵工; p.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工; q. 抢救队员; 特别工作人员包括: a. 内审员; b. 检验员; c. 计量检定员。 5、 外委培训 a、 外委学习的原则; u 学习学问更新较快的科学; u 特别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 u 各单位的缺门或力气缺乏,需要补充提高的学科。 b、 外培人员的审批 外培人员的审批必需矿同意报公司人劳部审批。 6、 其它培训: a、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进入企业后必需进展上岗前培训; b、 再就业人员必需进展转业培训前方能进入新的工作岗位。 c、新录用人员进入企业后必需进展上岗前培训。 7、 参与成人学历培训(脱产

7、、函授)及半脱产培训的职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 8、 SDIMS、NOSA等治理体系的培训。 9、培训单位应依据不同层次的治理、技术和操作人员的培训需求,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组织相应的师资和教材。 10、对相关方的培训。 相关方的治理单位或部门依据相关方的培训需要,制定或监视实施相关方培训规划。 第七条 培训记录 (一) 经营办应按记录掌握程序建立并保存“由矿组织的培训实施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培训规划; 2.培训调整规划; 3.员工外培合同; 4.员工培训科目考卷; 5.员工技术等级考核成绩表及等级鉴

8、定表; 6.外培毕业、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签到表。 (二) 非矿组织实施的培训记录,经营办建立并保存培训结果记录 (三) SDIMS、NOSA二体系培训记录,由体系资料保管人员建立并保存培训实施记录。 第七条 培训待遇 (一) 学费: 1、凡经批准参与脱产学历训练培训的员工,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实习费、杂费由本人自负,学费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80%,在训练培训经费中支出。 2、 凡经批准并被录用参与函授训练培训的员工,取得毕业证后,与现从事岗位专业对口的学费按80%报销,不对口的按50%报销。 3、 凡参与短期脱产培训和各种岗位技能培训的员工,学习资料费、杂费由本人自理,学费实报实销。

9、4、 鼓舞员工自学成才,取得国家认可且专业对口中专以上学历者一次性嘉奖1000元。 5、未列入训练培训规划,自己联系到大中专院校学习的员工,学费一律自理。 (五) 奖学金: 1、 经批准参与脱产训练培训一年以上者,学习期间,只享受根本工资、年功工资、交通洗理费,并实行奖学金制度。嘉奖方法为: 每学期奖学金额=本人月效益工资(各科平均分数/100学期月数系数) 系数取舍-全部合格者系数为1.0,一门课程不及格者系数为0.5,两门及两门以上不及格者取消奖学金。 2、 参与短期脱产训练培训(包括短期外委培训)的员工,学习培训期间,只享受根本工资、年功工资、交通洗理费,并实行奖学金制度。嘉奖方法为:

10、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其结业成绩及格者,按本人原有效益工资发放奖学金;成绩不及格者,不发入奖学金。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其结业成绩合格者,按本人效益工资80%发放奖学金;成绩不合格者,不发放奖学金。 3、下岗员工培训期间的待遇,除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外,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学金以学员培训期满考试,考核平均分数来确定。 详细标准为: 平均分数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50元/月; 平均分数在60-70分为70元; 平均分数在71-79分为100元; 平均分数在80-89分为150元; 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200元。 第八条 路费 (一) 经批准参与脱产训练培训的员工,每学期报销一次来回路费及途中住宿费(不

11、得超过本人住宿包干标准),但不按出差对待,不领取出差补助。 (二) 参与短期外委培训人员的路费实报实销。 (三)参与成人高等训练自学考试的人员路费自理。 第九条 住宿费: 短期外委培训的住宿费统一按一般城市标准报销。 第十条 补助: 1、短期外委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每天伙食补助15元; 2、 短期外委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每天伙食补助12元; 3、短期外委培训时间在六个月内的,每天伙食补助10元。 第十一条 其它 经批准被录用参与函授学习的人员,面授和考试期间可享受正常出勤的一切待遇,其当月工资、半年奖、年终奖均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 奖惩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员工需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

12、付的培训费。 1、 由公司出资训练培训的员工,不按有关效劳年限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 2、 学习期满拒不回原单位者; 3、 未履行培训合同,达不到毕业标准者。 (二) 员工应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的计算方法为: 1、 由单位派遣出国一个月以上,须担当因培训发生的除根本工资外的各种费用。结算方法按培训后工作每满一年递减20%计算。 2、 经批准在国内脱产培训在一年以上,须担当因培训发生的除根本工资、个人担当的局部学费以外的各种费用,结算方法为按培训后每满一年递减1/3计算。 3、 参与不脱产函授训练培训在两年以上,必需担当在面授和考试期间累计享受的一切待遇的总费用。结算方法为按培训后每满

13、玫年递减50%计算。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凭证上岗工种(岗位)的员工,必需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才能上岗。对已在岗而未取得证书者,应限期取证,否则应调离现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 矿内培训经费 (一) 矿内举办的各岗位培训班,所需要费用由培训办根据参与培训的人数、所需要的资料、课本费、兼职教师酬金等费用拟定所需经费使用规划,报分管处长、处长审批前方可开支。 (二) 教师授课酬金标准 矿内聘用教师酬金标准为: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课时15元、中级职称20元、高级职称25元;外聘教师酬金标准有协议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协议的每课时付给酬金25元,并参照矿标准报销其差旅费。 第十五条 其它 (一)经批准被录用参与函授学习的人员,面授和考试期间可享受正常出勤的一切待遇,其当月工资、半年奖、年终奖均不受影响。 (二)员工不按规定参与学习者按旷工论处 (三)逐步建立职工训练培训评估标准和考核体系,将培训工作列入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制中,定期进展检查、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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