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

上传人:柏** 文档编号:301820457 上传时间:2022-05-3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6.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 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 各市场主体: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依照市场监管局职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按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现我梨溪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我分局辖区内开展“关于严厉打击销售无两证两章猪肉等违法行为”告知如下: 1、需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 2、所有上市销售猪肉即日起必须取得“两证两章”; 3、从事生猪产品销售、

2、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不得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 4、不得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我分局将依法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障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2022年7月7日 附: 承 诺 书 为了进一步巩固

3、和深化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切实维护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本人(单位)在销售和购买猪肉过程中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规定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2、到指定的屠宰厂进货,并做到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登记购销台账、不合格猪肉退市、召回等质量承诺制度;做到上市肉品持有经过检验检疫的合格证明;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冒牌劣质的肉类食品。 3、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外观有疑点的猪肉,无条件地下架处理。 4、如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以上承诺从事经营活动的,愿主动接受任何调查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 (经营者执照上字号名称) 3 /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