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四大活佛系统在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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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黄教四大活佛系统在民国 黄教四大活佛系统在民国 班布尔汗 公允地说,清朝虽是中国结果一个王朝,承载了太多的屈辱和黑暗,但若不横向的放在世界大局中去比,而是纵向的和历代王朝相比,其开疆扩土之大,统治之稳固,可说空前。这绝非仅凭武力便能做到,而要归功于细致的制度设计在宪政、民主、对等、制衡这些理念东传之前,清朝达成了中国传统统治术的最高层次。 就以对藏传佛教来说,清朝的皇帝们既不像元朝诸帝一般倾心信仰,导致佛事过滥,僧人参与朝政,也没有如明朝诸帝一般因隔膜而冷漠,仅在外观上予以羁縻,他们既知道“兴黄教以安众蒙古”的重要性,但也再时刻机警佛教僧侣因信众众多,政教权

2、力过大而难以驾驭。百余年时间,清朝摸索出了一套细致有效的管理方式,使得宗教完全为皇权服务,不能越雷池一步。 其中最出名的设置,便是“四大活佛”系统确实立,即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章嘉呼图克图。四大活佛原本地位悬殊,从宗教而言,绝不成能并立,但皇权的介入,并立便产生了。有清一代,达赖掌管前藏,班禅管辖后藏,哲布尊丹巴尊荣于外蒙古,章嘉那么在青海、内蒙古享有独尊地位。 1 明成祖朱棣也曾在西藏各教派册封“三大法王”:噶玛噶举派的“大宝法王”,萨迦派的“大乘法王”和格鲁派的“大慈法王”。貌似清朝是学习前朝,并不崭新。但三大法王的册封是在当时藏区宗派林立,无一家能独大的根基上。明

3、成祖的册封不过是因时就势,且有明一代,与西藏的关系还比不上和朝鲜精细。而清朝那么是在格鲁派(即黄教)已经成为蒙尊信仰的处境下,用皇权分割其教权,人为地制造了“四大活佛”,精心良苦的实现“宗教分治”。 有清一代,四大活佛都为清朝边疆的稳定做出了巨大付出,虽然在宗教上有上下之分,但由于有大皇帝的高高在上,在现实中那么各安其位,未生龃龉。 可到了民国,四大活佛的表现便千差万别,在历史的洪流中,他们分道扬镳、各行其是,各自努力在新环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虽然也曾一度殊途同归,却终究覆水难收,相继为漩涡所埋没。 先说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 在藏传佛教中,达赖喇嘛是观世音的化身,班禅额尔德尼是无量光佛的化

4、身,民谚中也云:“天上的太阳、月亮,地上的达赖、班禅”。而历史上达赖与班禅也常互为师徒:四世达赖受戒于四世班禅;五世达赖灵童之找寻与坐床均得力于四世班禅主持;六世、七世达赖均受戒于五世班禅;九世、十世、十一世达赖均受戒于七世班禅;十三世 2 达赖受戒于八世班禅;而十三世达赖那么确定九世班禅的卜封寻方位、金瓶掣签、剃度和取法名。 如此看来,两大活佛可说平起平坐。 但是,这是在宗教上,而若从世俗政权上,两活佛系统可就天差地别了。 “达赖喇嘛”这一尊号首先是1578年(明万历六年)由蒙古的阿拉坦汗赐封的。第一个受此尊号的,是当时格鲁派的领袖,哲蚌寺、色拉寺的法台索南嘉措,他往上追称两世,自称三世达赖

5、喇嘛。由于阿拉坦汗在蒙古的强大实力,格鲁派急速在蒙古各部传播,短短数十年内,成为蒙古各部的最高信仰。达赖喇嘛也随之地位陡升,有了在蒙古各部颁赐尊号的权力,到十七世纪,蒙古各部的汗、珲台吉等封号,没有达赖喇嘛的册封,便不被供认。 而在索南嘉措成为达赖喇嘛时,后来的班禅系统还是宗喀巴大师二弟子克珠杰的转世系统,为扎什伦布寺法台,且此时的转世者罗桑曲结只有八岁,根本无法与达赖系统相比。 直到六十七年之后,1645年(清顺治二年),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顾实汗率军进入拉萨,歼灭了统治西藏的噶玛政权,建立了和硕特汗国,赠予罗桑曲结“班禅博格多”尊号,并将后藏的数十个豁卡(庄园)捐献给札什伦布寺,罗桑曲结向上

6、追认三世,自称四世班禅,班禅系统才得以建立。而此时达赖系统早已根深叶茂,而顾实汗又将西 3 藏十三万户的税收赠予五世达赖为抚养,自己受五世达赖喇嘛册封为“持教法王”。于是,统治范围囊括青藏高原的和硕特汗国,在法理上而言,最高统治者理应是达赖喇嘛而并非和硕特汗廷,而班禅系统仅在宗教上与达赖系统同享尊荣。 和硕特汗国享祚七十五年,教权与汗权的博弈几乎与之相始终,并最终因此遭到准噶尔汗国的入侵而灭亡。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清朝大军以救援为名进入西藏,正式将西藏纳入幅员。康熙皇帝持续和硕特汗廷的方针,一面尊礼达赖系统,一面也大力扶持班禅系统,敕封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 不过,在西藏地方政府的

7、组织上,清廷开头并未实行政教合一,而是竭力使政教分开,先任命原和硕特汗廷官员康济鼐、阿尔布巴、隆布鼐、颇罗鼐为核心的噶伦政府。可1727年(清雍正五年),噶伦政府内讧,康济鼐、阿尔布巴、隆布鼐都死于是,而颇罗鼐硕果仅存。于是清廷把西藏政务委任于颇罗鼎一人总理,封其为郡王,依旧坚持政教分开。 到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颇罗鼐去世,其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欲图自主,被清朝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所杀。清廷终究熟悉到“在西藏这样宗教势力几乎无孔不入的社会里,要想使自己的统治长久,而把强大的宗教势力摈弃在外,几乎不成能”。因而废除藏王,公布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设立噶厦政府,“隶驻藏大臣及

8、达赖喇嘛辖”,凡有大事,均要“禀知达赖喇嘛与驻 4 藏大臣,遵其指示而行”,正式确立了达赖喇嘛在驻藏大臣监视下的政教合一至尊地位。 不过,虽然驻藏大臣代表着大清皇帝在西藏的权威,可要说真的如内地督抚一般管理藏区内政,那么根本不成能从内地而来,仅率领数百僚属,且任期只有三年的驻藏大臣,是无力真正在这片地域宏大、民风民俗与内地完全迥异的土地上行使治权的。所以,仅靠驻藏大臣是不能制约达赖系统,实现“分而治之”的国策的。于是,清廷历任皇帝都大力扶持班禅系统,在宗教层面强调班禅与达赖并尊: “盖中外黄教总司者二人(指达赖和班禅)”。而在世俗权力上,强调班禅所掌控的土地、百姓由班禅系统独立管理,噶厦政府并不能插手。同时,也始终梦想将之作为达赖系统的补充,在达赖喇嘛圆寂,政教权力展现空缺时,由班禅系统维持地方。 但是,历任班禅大多仅在宗教上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愿过多插手世俗权力。例如,雍正皇帝曾想把札什伦布寺以西(一说是子干巴拉山以西)一向到阿里地区全部赐给班禅系统管辖,但五世班禅以自己为出家之人,且已年迈,没有精力管理为由婉拒。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十世达赖喇嘛圆寂后,道光皇帝降旨由七世班禅代理摄政,但七世班禅以自己年迈,才能有限为由不愿出任,在清廷的一再坚持下,才勉强就任,但也只摄政了八个月便辞职。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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