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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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财政投资工程评审操作规程 (试行) 财办建2022619号 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筹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模范中央财政投资工程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工程的投资评审,我们制定了财政投资工程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观法,请实时函告我部经济创办司。 附件:财政投资工程评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模范财政投资工程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其次条 本规程

2、模范中央财政投资工程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工程的投资评审。 第三条 评审机构在开展中央财政投资工程评审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那么,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其次章 工程评审的依据和程序 第四条 工程评审依据: (一)国家有关投资筹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创办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工程相关的规定; (二)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公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模范: (三)与工程工程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工程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

3、管理等文件; (五)工程评审所需的其他有关依据。 第五条 工程评审程序: (一)评审打定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了解被评审工程的根本处境,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工程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确定工程评审负责人,配置相应的评审人员; 3通知工程创办单位供给工程评审必需的资料; 4根据评审要求,制定工程评审筹划。评审筹划应包括拟定评审内容、评审重点、评审方法和评审时间等内容。 (二)评审实施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查阅并熟谙有关工程的评审依据,审查工程创办单位所供给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切实性和完整性; 2现场踏勘; 3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 4在评审过程中应实时与工程创办单位举行

4、沟通,重要证据应举行书面取证; 5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观法; 6对初审观法举行复核并作出评审结论; 7与工程创办单位交换评审观法,并由工程创办单位在评审结论书上签署观法;若工程创办单位不签署观法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观法的,评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工程创办单位未签署观法的理由作出细致说明。 (三)评审完成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评审结论和工程创办单位反应观法,出具评审报告; 2实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将完整的工程评审资料与工程创办单位观法资料登记归档; 3对评审数据、资料举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工程档案。 第六条 评审机构可运用多种评审方法对工程

5、举行全面评审。 第三章 工程预算评审 第七条 工程预算评审包括对工程创办程序、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的评审。 第八条 工程预算应由工程创办单位供给,工程创办单位嘱托其他单位编制工程预算的,由工程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机构举行评审。工程创办单位没有编制工程预算的,评审机构应促使工程创办单位尽快编制。 第九条 工程创办程序评审包括对工程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征地拆迁及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的程序性评审。 第十条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评审包括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举行评审。 (一)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 1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

6、规矩的选用是否正确; 2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3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创办规模、提高创办标准等现象。 (二)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 1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 2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 3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 设备投资预算评审,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举行评审。 第十二条 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的评审,主要对工程预算中除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之外的工程预算投资举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创办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研究试验费、招投标费、贷款利

7、息等待摊投资预算,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等举行评审; 对土地使用权费用预算举行评审时,应在核定用地数量的根基上,识别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举行评审。 (二)其他投资的评审,主要评审工程创办单位按概算内容发生并构成根本创办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根本禽畜、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第十三条 片面工程发生的特殊费用,应视工程创办的概括处境和有关部门的批复观法举行评审。 第十四条 对已招投标或已签订相关合同的工程举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招投标文件、过程和相关合同的合法性举行评审,并据此核定工程预算。 对已开工的工程举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截止到评审日的工程创办实施

8、处境,分别按已完、在建和未建工程举行评审。 第十五条 预算评审时需要对工程投资细化、分类的,按财政细化根本创办投资工程预算的有关规定举行评审。 第十六条 对创办工程概算的评审,参照本章有关条款举行评审。 第四章 工程竣工决算评审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决算评审包括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处境,工程创办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处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处境、概(预)算执行处境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评审。 第十八条 工程竣工决算应由工程创办单位编制,工程创办单位嘱托其他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决算,由工程创办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机构举行评审。 工程创办单位没有编制工程竣工

9、决算的,评审机构可促使工程创办单位举行编制。 评审机构应要求工程创办单位供给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和决算评审所需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工程创办程序评审,主要包括对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处境举行评审。若工程已按本规程相关规定举行预算评审的,那么评审其调整的片面。 其次十条 工程创办组织管理处境的评审,主要审查工程创办是否符合工程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根本创办管理制度的要求;工程是否办理开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工程类别以及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相适应;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等。 其次

10、十一条 工程资金到位和使用处境的评审,主要评审工程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概括包括: (一)创办工程资金审查。主要审查各项资金的到位处境,是否与工程创办进度相适应,工程资本金是否到位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创办资金等问题; (三)实行政府购买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根本创办工程,应审查是否按政府购买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举行招标和资金支付; (四)有基建收人或结余资金的创办工程,应审查其收入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根本创办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举行处理; (五)审查竣工决算日创办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其次十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

11、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是否正确; (二)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三)审查各明细账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其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以及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切实、完整; (四)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合法的发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五)对建安工程投资评审时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工程单位是否编制有关工程款的支付筹划并严格执行(已招标的工程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切实(工程竣工后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应无余额); 3对有甲供材料的工程,应审查甲供

12、材料的结算是否切实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4审查工程创办单位代垫款项是否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其次十三条 设备投资支出评审的内容: (一)设备购买过程评审 1工程单位对设备的购买是否有相应的操纵制度并按照执行; 2限额以上设备的购买是否举行招投标; 3设备购买的品种、规格是否与初步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增加数量、提高标准现象; 4设备入库、保管、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执行。 (二)设备购买本金和各项费用的评审 1设备的添置价、运杂费和购买保管费是否按规定计人本金; 2设备购买、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包括在设备购买合同内,进口设备各项费用是否列入

13、设备购置本金。 (三)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评审 1设备投资支出是否按单项工程和设备的类别、品名、规格等举行明细核算; 2.与设备投资支出相关的内容如器材购买、购买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本金差异、嘱托加工器材等核算是否遵循根本创办财务会计制度; 3.列入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创办,是否已按规定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其次十四条 待摊投资评审,主要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工程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操纵,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举行评审。 其次十五条 其他投资支出主要评审房屋购置和根本禽畜、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是概算范围和创办规模的内容,人账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其次十六条 其他相关事项评审的内容。 (一)交付使用资产。审查交付使用资产的本金计算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 (二)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审查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本金计算是否正确。 (三)收尾工程。审查收尾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并审查预留费用的真实性。经审查的收尾工程,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同时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决算。 其次十七条 工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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