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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党答辩答辩 【合同范本】 第一篇答辩:答辩状参考范文 答辩状答辩人:刘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4月16日,住xxx。被答辩人:重庆市某加工厂,住宅地:xxx。答辩人刘某针对被答辩人重庆市某加工厂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被答辩人之诉求缺乏基本领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答辩人已经向被答辩人足额支付了全部承包款,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仅支付承包款20万元不符合事实,也不合情理1、答辩人已经根据双方之间承包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向被答辩人支付承包款52万元(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22年1月27日签订书面沙砾石筛选承包协议后,已经根据惯
2、例,向被答辩人支付全部承包款52万元,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收到全部承包款收条;(2)合同签订后,由于被答辩人的缘由,答辩人于2022年7月份左右被迫退出承包场地,承包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答辩人重大经济损失;经与被答辩人多次交涉,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达成口头合同终止协议。该口头协议的内容为:A、终止双方之前签订的沙砾石筛选承包协议的履行;B、作为对答辩人的补偿,被答辩人同意向答辩人支付现金14万元;C、双方之间合同权利义务全部了结,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借口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补偿或赔偿。(3)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口头协议达成后,被答辩人始终未根据口头合同终止协议商定向答辩人支付14万元;经
3、答辩人多次努力,被答辩人要求务必收回答辩人持有的承包款收据,并要求答辩人承诺不再向被答辩人主见任何违约责任;答辩人无可奈何只得在2022年10月27日,交出承包款收据,并在被答辩人持有的合同上备注: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不在(再)履行此协议。不存在经济纠纷。被答辩人这才于当日经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答辩人支付14万元。2、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仅支付承包款23万元不符合事实,亦不合情理(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承包协议中的地位事实上是不公平的。被答辩人作为发包人,拥有砂石选筛场肯定掌握权,假如答辩人未按时足额向其支付承包款,被答辩人不行能允许答辩人入场筛选沙金;(2)作为精明的
4、生意人,被答辩人的负责人以及合伙人不行能在答辩人仅支付20万元承包款的状况下,在双方协议终止承包协议时,再向答辩人支付现金14万元;(3)作为精明的生意人,被答辩人的负责人以及合伙人不行能在答辩人未付清全部承包款的状况下,在双方协议终止承包协议时,畏惧答辩人再追究其违约责任,坚决要求答辩人在合同中注明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4)答辩人与案外人王家利早已于2022年7月离婚,各自独立生活、居住,各自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从被答辩人与王家利、答辩人分别签订多份承包协议也得到证明;案外人王家利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与本案无关。值得留意的是,被答辩人在与案外人王家利的合同纠纷一案(2022)渝北法民
5、初字第12730号,(2022)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3174号)二级庭审中,始终坚称其与王家利2022年2月6日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因王家利未交承包款而未得到履行;但法庭查证的事实却与其说法完全相反,由此可见,被答辩人谎话连篇,其陈述的可性度有多么的低。二、从法律关系来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当然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共涉及二种法律关系。其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过2022年1月27日签订书面沙砾石筛选承包协议而建立的承包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主体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法律关系客体为沙砾石筛选权;法律关系内容为:答辩人的主要权利获得必定时间与空间范围的沙砾石筛选权,主要
6、义务支付承包款52万元;被答辩人的主要合同权利获得答辩人缴纳的承包款,主要合同义务,允许答辩人在必定时间与空间范围进行沙砾石筛选。该法律关系已经因双方达成口头的合同终止协议毁灭,建立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之上的商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均已毁灭。其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达成口头的合同终止协议而产生的终止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主体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法律关系客体为双方的债权与债务;法律关系的内容为:答辩人的主要权利获得被答辩人支付的14万元补偿款,主要义务是放弃追究被答辩人违约责任的权利;被答辩人主要权利在支付答辩人补偿款14万元之后,不再担当任何法律责任;主要义务向答辩人支付补偿款14万元。在被答辩人于
7、2022年10月27日向答辩人支付了14万元之后,被答辩人的合同义务已了结,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已经存在的终止合同法律关系至此毁灭。至此,已经存在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两种法律关系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与协议终止合同法律关系均已毁灭,因当事人因两种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均已毁灭,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已毁灭。本案中,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承包款32万元,其诉求要想成立,务必要求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目前存在依旧有效的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但事实上,这一已经存在的承包合同法律关系已然毁灭,那么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承包款32万元就缺乏相应的基础法律关系,其诉求必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然不应当得到支持。三
8、、从双方之间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分析,被答辩人之诉求也不应当获得支持1、对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的性质与法律效果合同终止,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必定的法律事实的展露,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毁灭。既然原被告均认可双方已经协议终止20xx年协议的事实,那么该协议一旦达成,那么就会产生如下法律效果:(1)当事人之间的承包合同关系毁灭,原协议商定的权利义务均自动毁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形成合同之债,被答辩人支付答辩人14万元,以作为答辩人因合同未得到完全履行所患病的损失的补偿。其次篇答辩:民事答辩状范文(企业答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9、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那么,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答辩状范文(企业答辩),盼望对大家有帮忙。民事答辩状范文(企业答辩)1答辩人:XXXXXX有限公司联系方式: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住址:xx省XX市XX县因被答辩人诉XXXX公司连带偿还被答辩人材料款一案,提出答辩看法如下:Xxxx已付承包人柴成屯工程款,而且所负的工程款远高于其工程量所需,可以说已经对承包人柴成屯履行付款义务。对于被答辩人与承包人柴成屯之间依口头形式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只在被答辩人与承包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被答
10、辩人担当付款义务的人应为承包人柴成屯,而不是作为第三方的晶都集团,由于承包人已经死亡,则合同义务人应为其继承人xxxx不应负连带清偿责任。综上所述,xxxx与被答辩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xxxx亦不为承包人柴成屯债务的连带责任人,故恳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对xxxx的起诉恳求。此致xx县人民法院答辩人:xxx年十月十七日民事答辩状范文(企业答辩)2答辩人:xx台江区XXX有限公司住址:xx市台江区XXXX一层店面联系方式:XXXXX法定代表人:XXX因林玉诉我单位占用其一案,提出答辩看法如下:1.我单位对台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使用,不是侵占,而是合法租赁。我方与原告与xxx年12月
11、1日签订了对于台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租赁合同,此合同经原告确认双方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为有效合同。且我方有按时缴纳租金,有建行存款凭条为证。因此,依据租赁合同,现租期未到,我单位是合法使用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不必交还给原告。2.我单位与原告在xxx年12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而原告于当天就拟好起诉状,明显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恳信用原则。有滥用诉权的嫌疑。3.原告恳求我单位支付从xxx年11月30日起至xxx年12月1日的对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场地占用费无依据。首先,原告于xxx年6月30进行了对于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房屋
12、产权登记,我单位并不知情,仍向xx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租金,有招商银行现金单为证。且原告并没有向原告主见权利,则从xxx年到现在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原告丢失胜诉权。其次,我方供应裁决书证明xx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原告支付了预期交房违约金,由于依据同一案件事实原告不得要求双重赔偿,因此我单位不必支付占用原告店面的场地占用费。综上所诉,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恳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担当。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答辩人:xx台江区XXX有限公司xxx年十二月十五号第三篇答辩:精选答辩状范本 答辩状是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
13、理由或上诉的恳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那么,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精选答辩状范本,盼望对大家有帮忙。精选答辩状范本1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19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进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市城建局 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 过于苛刻。几经协商,不能解决。答辩人不得已于19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
14、市区人民法院于19年2月以19民 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务必于19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供应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一、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这是没有依据的。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71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这些均有案可查。张不能由于要 求查阅市城建局的批文,未获准许,而否认拓宽工程的合法性。二、张说我们未征得她本人同意,与房主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非法的。
15、这更无道理。张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权,并无房屋全部权。全部权理当归属房 主。我们拓宽场地,拆毁有碍交通和营业的房屋,理当找产权人处理,张无权干涉和过问。应当指出,对于张搬迁房屋一事,我们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和照看。我们答应她在搬迁房屋时供应离现居住房屋500米的新建宿舍大楼底层朝南房间一间, 计20平方米,租给她居住。而张还纠缠不清,漫天要价。扬言不达目的,决不搬迁。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市区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是正确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应予维持。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 何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精选答辩状范本2答辩人名称:甲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2号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 职务:XXXX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