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聚金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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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府谷聚金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府谷聚金尚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府谷聚金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项目代码2112-610822-04-05-677293建设单位联系人邓鑫联系方式19350926486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田家寨镇地理坐标地块1(110 度 39 分 55.717秒, 38度 59 分 46.277 秒)地块2(110 度 42 分 5.586 秒, 38 度 57分 13.637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2、业。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占地面积为2228355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3364.08环保投资(万元)649.75环保投资占比(%)1.2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分析依据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3、(2019年本)分析,本项目属鼓励类建设项目(五、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2021年12月31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意项目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府谷县田家寨镇,根据本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环保快报,以2021年为基准年,府谷县PM2.5、NO2、SO2、CO、O3质量

4、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占标率为104.29%。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通过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能够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光伏发电工程,利用光能转化为电能,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临时占地压覆矿产资源,由于矿井为深井开采,不影响资源开发。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不属于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陕发改规划2018213号)中包含的地区;

5、根据榆林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各生态保护红线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类别。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榆政发202117号) 工程位于府谷县境内,涉及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工程属于本项目属于光伏发电工程,利用光能转化为电能,施工期及运营期采取相应措施,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3、项目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根据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2022(918)号,项目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见表1

6、-2,控制线检测报告见附件。“多规合一”检测报告检测面积为224.3609hm2,其中222.8355hm2为本项目占地面积,剩余1.5254hm2为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占地面积。表1-2 项目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控制线名称检测结果及意见备注文物保护红线面积0hm2符合生态红线叠加情况分析面积0hm2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草地面积168.9966hm2;林地2.9591hm2;耕地面积52.1345hm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0.2703hm2现“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使用的二调数据,三调数据不涉及林地(根据府谷聚金光伏项目三调国土分析报告,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矿区图层分析

7、面积224.017hm2已与矿权企业签订不补偿协议,见附件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分析面积0hm2符合林地规划分析林地12.7434hm2;非林地面积211.6174hm2林地手续正在办理中土地用途区分析基本农田保护区0.0002hm2;一般农地区面积35.0945hm2;村镇建设用地区0.0005hm2;林业用地区面积19.9898hm2;牧业用地区面积169.006hm2;其他用地区面积0.2698hm2因坐标偏移,占用基本农田2m2和村镇建设用地区5m2,实际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村镇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区分析允许建设区面积0.0005hm2;限制建设区面积224.3603hm2符合供地项目分析面

8、积0hm2符合批地项目分析面积0hm2符合登记发证数据分析面积0hm2符合3、与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 与国家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政策政策规划内容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

9、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要求,合理利用土地。项目光伏方阵用地采取租赁形式,已签订租赁合同与补偿协议,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方阵用

10、地主要为草地,未硬化用地,检修道路为泥结石地面符合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应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本项目无永久占地,光伏阵列临时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除支架基础及设备基础外不硬化地面,服务期完成后将对地面恢复原状符合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根据通知,各类自然保护

11、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项目位于府谷县田家寨镇,未在本通知中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及限制建设区内符合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根据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中“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可知,项目临时占地涉及有林地0.891hm2和灌木林地1.582hm2,因现“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使用的二调数据

12、,三调数据不涉及有林地和灌木林地(根据府谷聚金光伏项目三调国土分析报告,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光伏电站阵列不占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灌木林地等。符合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符合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符合4、 与地方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发

13、改新能源20121944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加快发展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31025号)等相关地方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 与地方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政策政策规划内容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陕 西 省 “ 十 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壮大风电、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继续开发陕北长城沿线风电资源,支持陕北、关中地区光伏基地建设.本项目位于府谷县,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符合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实现扬尘污染源动态管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

14、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防治体系。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扬尘进行监管,施工期通过采取扬尘治理措施减少扬尘产生。符合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支持陕北地区建设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力争使可再生能源成为黄河流域增量主体。开展大容量、高效率储能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开展余热利用和减排一体化示范。本项目位于府谷县,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21944号)大力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建设,带动全省光伏产业实现新跨越。一是在陕北煤矿采空区和荒滩荒草地开展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大型地面并网光伏电站全面启动实施。二是在关中地区充分利用各类园区、公共建筑等可利用面积,大力推行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和工业园区、设施农业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是陕南地区结合移民搬迁和现有园区厂房屋顶,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位于府谷县田家寨镇,属于陕北地区,推动大型地面并网光伏电站全面启动实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加快发展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31025号)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开发的新格局,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由陕北向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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