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共享经济与泛共享经济比较:基于双边市场视角

ji****81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98.65KB
约30页
文档ID:300548352
共享经济与泛共享经济比较:基于双边市场视角_第1页
1/30

    共享经济与泛共享经济比较基于双边市场视角    内容提要:随着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业态被归入“共享经济”范畴,其中一部分被质疑是否是真正的共享经济在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下系统梳理共享经济在平台和供需两端的特征,将无法同时满足上述特征而又被约定俗成、实用主义地称为“共享经济”的多种业态划分为“泛共享经济”对共享经济与泛共享经济的比较发现,共享经济是颠覆式创新,而泛共享经济是改进型创新,当前涌现的泛共享经济可分为分时租赁、实物广告、二手交易三类,其本质是传统产业的数字化优化升级泛共享经济与共享经济在商业模式、文化基因和监管框架上具有较大差异,如混淆两种经济形态,将扭曲资源配置、打击公众信心、干扰监管探索应对共享经济和泛共享经济在明确定性的基础上实施差异化政策,在充分促进共享经济创新发展的同时,以适宜方式促进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Key:共享经济;泛共享经济;双边市场;创新经济:F062.5    :A    :1003-7543(2019)08-0048-13共享经济是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极具潜力的经济形态之一共享经济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宽定义”与“窄定义”并存[1],大量业态被媒体和大众未作区分地纳入共享经济范畴。

2014年以来,共享单车等业态快速成长,被影响的经济部门不断增多,所涉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利益冲突加剧,这些业态是真共享[2]还是“伪共享”引发了广泛讨论和争议一些存在争议的业态在现象学上与共享经济或多或少具有相似之处,然而一种业态属于何种经济形态不应仅拘泥于从现象角度进行判断,而应更深入分析该业态所根植的经济学原理基于不同经济学原理的业态具有不同的内在特征和本质,并且往往外化表现为不同的商业模式、文化根源、监管框架,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监管者只有对此形成正确理解,才能针对性地采取正确行动本文在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下分析共享经济的经济学原理和特征,将根植于不同经济学原理却又被误称为共享经济的业态称为“泛共享经济”,对两类经济形态进行内在本质辨析和外在表现比较,在此基础上指出混淆两者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一、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下的共享经济特征在共享经济定义尚未取得共识的背景下,学者们从后现代社会学、新古典经济学等理论视角来尝试描述和分析共享经济随着研究不断深入,近年来共享经济属于双边市场范畴已取得共识[3]双边市场理论为共享经济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可行、全面、有一定创新性的框架首先,共享经济平台连接了供需两端两类不同用户,其参与主体的构成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双边市场定义;其次,双边市场理论强调平台在市场中的作用,能够比其他理论更好地刻画共享经济平台特征,因而对共享经济总体特征的把握更加全面;最后,共享經济作为一类双边市场,其各构成部分区别于其他双边市场的特征还未得到充分研究,因而该角度的分析能够以新的视角提供新的发现。

一)供给端特征:使用既有闲置资源共享经济的供给端用户采用既有闲置资源为需求端用户提供服务[4]马库斯·费尔森和琼·斯潘思在《社群结构和协同消费》一文中指出,共享经济使用消费者因其他活动而持有的既有资源,在其闲置时与其他消费者开展协同消费[5]共享经济兼具的“既有”和“闲置”特征赋予其资源双重属性既有”表明资源所有者与资源之间的关系首先是普通的消费者与消费品的关系,消费者最初出于消费目的购置资源供日常使用,并拥有资源的控制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一系列所有权包含的权利闲置”表明该资源在满足所有者的原有消费需求之外,还有满足其他消费者需求的空间,所有者将资源闲置时的使用权临时提供给他人,创造更多价值并获得额外收益,此时该资源属于一种特殊的资本品共享经济能够根据需求实现普通消费品与特殊资本品之间的即时灵活转换,使既有闲置资源得以持续有效利用共享经济供给端呈现与传统主流商业实践截然不同的特质:传统主流商业实践专门生产和销售已经提前计划好的产品[6],采用为了盈利而专门购置的“新增”资源共享经济则是一种新型资源利用方式,使为数众多的开放的过剩资源能够快速转变为产品和服务,在此过程中不需要重新生产实体产品,而是在利用现有资源。

一些消费者甚至将使用共享经济产品作为对资本主义经济模型(不断加大投入再生产)的一种抵抗[7]二)需求端特征:满足基于使用权的消费需要共享经济的需求端特征是基于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自2000年“基于使用权的消费”概念被提出后,相关研究将共享经济纳入基于使用权的消费范围内,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共享经济指南》也指出共享经济交易活动“通常并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基于使用权的消费使人们无需“先拥有、再使用”,而是直接将注意力集中在单次使用上,满足了人们还不足以触发购买决策的需求共享经济是商业领域中一种新型的“基于使用权的消费”长期以来,基于使用权的消费形式一直存在于图书馆、艺术馆等公共领域,或者传统的房屋、汽车出租等租赁领域共享经济作为新生事物,其需求涵盖范围超越了传统租赁经济[8],不仅包含传统租赁通常提供的物品租赁服务,而且包括零工、金融、知识技能传播等领域,只要拥有耐用品、劳动力、金钱、知识、技能等可反复使用的资源[4],就可采用共享经济的形式在资源复用中创造更大价值韩国首尔市政府颁布的《共享促进条例》将共享行为定义为通过共同使用空间、商品、信息、人才、经验等资源创造价值的社会活动共享经济提供的类似但不限于传统租赁的服务可称为“类租赁”服务。

三)平台特征:创造对等的数字化市场共享经济是典型的双边市场,属于平台经济范畴在英国、欧盟委员会等发布的政策文件和报告中,均将共享经济视为平台经济的一部分北欧工会则直接将共享经济称为平台经济[9],充分强调了平台在共享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不同业态下的平台具有不同功能和特征1.连接双边对等的平台用户共享经济平台连接的双边用户都是个人,共享经济主要基于个人与个人[10],即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活动由共享经济供需两端的特征可知,在需求端共享经济专注于直接向消费者而非企业提供服务,在供给端共享经济平台创造开放的市场,使得产品或服务的临时使用能够由个人提供,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原本也是消费者[11]共享经济平台连接市场双边对等的个人用户,又称为点对点经济(peer-to-peer economy)、协作经济(collaborative economy)、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点对点”原为网络通信技术领域术语,意为“对等网络”,指联网的各台计算机功能地位相同,无主从之分共享经济供需两边也存在类似对等关系,所有参与者本质上都是分散的消费者,虽然在某一具体交易中可分为供方和需方,但在不同时间、地点、种类的交易中,双方角色可以互换,双边参与者本质相同、地位对等。

共享经济供需双边在对等前提下开展共同消费,因此消费端具备更多自主参与性,即并非由供给端提供全部服务,而是包含比传统经济更多的消费者自助服务当前一类说法认为,共享经济特征是“大众参与”,然而很多供需双边不对等的经济形态,例如传统零售和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零工经济等,都仅在供需其中一端为“大众参与”,因此共享经济特征应更全面地表述为“市场双边对等的大众参与”2.承担市场创造型功能共享经济平台属于市场创造型市场双边市场平台可依据功能和创造价值方式的不同,分为市场创造型(market maker)、广告支持型(audience maker)和需求协调型(demand coordinator)三类[12]共享经济平台以提供信息、匹配、推荐、排名、基础服务等方式,连接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使用者,帮助双方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并达成交易,平台收入来源主要为从交易金额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这符合市场创造型双边市场的定义共享经济平台作为市场创造型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搜索匹配理论的角度来看,共享经济平台主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汇聚交易信息,广泛纳入和沉淀共享经济中大量的离散价格信息和异质性产品服务信息(时间、地点、特性等);二是开展全局协调,减少共享经济的市场摩擦,提高匹配效率,避免搜索过度或不足;三是提供交易保障,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保障机制,为陌生人交易增信,尽力促成共享经济交易。

从共享经济的形成历程来看,共享经济平台提供的市场创造型服务是其中的关键自古以来就存在分享行为,但在没有共享经济平台的情况下只能依靠熟人间长期积累的过往信息达成匹配,分享量小、频次低,分享标的物和分享对象局限于较小范围,未形成规模,创造的价值也不足以称为“经济”;自共享经济平台诞生后,聚集了大量、多种交易主体,形成了规模效應,将原本熟人间的小规模零星交易、甚至无法明码标价的“帮忙”,转化为大规模陌生人间的多样化交易,产生大量价值,使分享行为真正发展成为“共享经济”3.开展数字支撑的平台运作共享经济平台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并以数字化工具连接供需双方、发挥平台作用,数字化是共享经济平台不可缺少的特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认为,共享经济需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挥作用共享经济平台的出现和发展与信息技术的突破和应用几乎同步推进[13],因此共享经济又被认为是技术驱动的、基于APP的经济形态[14]由于线下高昂的交易成本,在数字技术发展成熟之前,共享经济未形成线下平台近年来,现代信息技术及其应用飞速发展,促使共享经济平台以数字化的形式出现。

从事前、事中、事后的交易环节来看,交易成本可分为信息成本、搜索成本、协商成本、决策成本、监督成本、执行成本等[15]在共享经济中,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降低了上述各类交易成本,具体表现在:信息统一搜集、处理和展示降低了事前信息成本;智能搜索技术降低了事前搜索成本;自动化推荐匹配降低了事中协商成本;用户互评、平台对用户资质和行为的评价分级、标签机制等揭示共享物品或服务的质量,降低了事中决策成本;共享经济平台GPS定位、全流程信息记录留存等机制,方便交易双方相互监督,降低了事后监督成本;电子支付、声誉约束、平台保证金兜底、信用免押金等机制保障合同执行,降低了事后执行成本综上所述,真正属于“共享经济”的业态需要在平台和供需两边同时具备上述特征(见图1,下页)共享经济能够与不符合上述任一特征的其他业态清晰区分:首先,基于使用权的需求端特征将共享经济与产生所有权交易的业态区分开来;其次,在基于使用权的业态中,还包含了传统出租,然而传统出租并不使用共享经济供给端采用的个人临时出租的既有闲置资源,且一般不借助平台;最后,双边对等、市场创造型、数字支撑的平台特征还将共享经济与社区互助等其他类型的平台经济区分开来。

共享经济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经济形态,而是作为一种颠覆性创新挑战原有传统商业模型,产生新的经济活力,成为传统实践的补充和替代二、泛共享经济的分类、特征和本质当前一些热点业态实为泛共享经济,却被广泛混同为共享经济,逐一对照共享经济在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下的特征可将其有效识别如一类通常被称为共享经济的业态不属于双边市场,或属于双边市场但具体(供需两端或平台)特征存在差异,则该业态为泛共享经济根据泛共享经济与共享经济在特征上的差异,可梳理出泛共享经济的细分类别,并分析每一细类的特征一)当前常见的泛共享经济细类及其特征1.分时租赁类分时租赁类泛共享经济由企业购置租赁资源、以APP为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时长细分的租赁服务共享单车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共享单车企业购置装载智能设备的单车,分散投放在可能的用车地点,消费者通过APP实现单车的随用随取、随地归还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共享篮球、共享洗衣机等业态都属于该类泛共享经济分时租赁类泛共享经济在供给端和平台特征上与共享经济不符:供给端并非采用既有闲置资源,而是企业为了长期盈利目的,专门投。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