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 关于提升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观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提升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观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专心贯彻执行 此通知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提升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观法(试行)》 1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提升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观法 (试行) 为了主动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教导、文化进展的需要,总结我校自1997年实施学年学分制以来取得的告成阅历,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导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的优秀人才培养的生动机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观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因材施教、提防学生天性进展为原那么,以培养21世纪高素质、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才能的高级特意人才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挖掘教学资源,并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建立开放、生动并相对稳定、科学模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挖掘资源、平稳过渡”的根本原那么分阶段逐步落实 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高校教学管理阅历,总结现有学分制改革方案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建立符合河南省学分制管理规定,适应河南师范大学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其主要特色在于:坚持 “以人为本”和“以学生全面进展为目标”的科学进展观,贯彻“因材施教、模式导向,进展才能、拓展素质,加强根基、提防创新,开放生动、拓宽面向”的教学改革思路,实施前期按学科门类打通培养,后期举行宽口径专业教导,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贯穿,实施主修专业与其次专业贯串培养,促进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养方案 本科教导阶段实行主修专业与其次专业并行修读和开放式贯串培养,即本科学生可根据自身进展的需要,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兼修其次专业第一专业筹划设置,硬性开设;其次专业筹划设置,弹性开设全校所设本科专业原那么上都可作为其次专业供学生修读,概括专业及指导性教学筹划由院(系)确定并制订考虑到目前教学资源的限制,学校将逐步开放其次专业;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优先申请修读其次专业学生一般可从其次学年起开头修读其次专业,修读过程中可放弃修读。
其他规定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其次专业管理手段》 2 学生申请其次学士学位,务必在修满规定学分后,由本人申请,经其次专业所在院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三、教学筹划 教学筹划是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 (一)修订原那么 新的本科指导性教学筹划应根据学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表达“国际化、现代化、多样化”的要求,表达最新的科学学识和科技成果,把素质教导、创新教导的理念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贯穿、表达在各个教学环节中新的教学筹划要根据宽口径的原那么,在前期公共根基教导阶段,以院系为根基,按文、理、工、法、农、历史、教导、 经济、管理和艺术类等10个相应的大类,适度整合根基和学科根基课程,构建大学科根基平台(同名称不同方向专业应跨院系举行打通培养);后期实行较宽口径专业教导,并加强专业课程与研究生课程的贯穿 教学筹划的修订原那么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筹划修订观法》 (二)课程布局 课程设置要立足高起点、高水平,反映新学识、新科技、新成果,课程教学要精讲多练,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课程布局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次层面为若干个平台课程,第三层面为若干个模块课程。
对同类或相近专业,院系应按照上述要求构建学科根基课平台,并适度裁减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除个别特殊专业外,选修课的学分数应达成毕业应修选修课总学分的150-200%左右,使学生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三)学分 学分是表征课程“量”的计算单位,它反映课程内容的深浅难易和学生修读课程所需的时间一个学分原那么上指一个学期内、每周完成一个学时的课程量,即每周1学时的课程,一学期计1学分;每周2学时的课程,计2学分;以此类推授课不满一学期的课程,按一学期的上课周数折算 根本学制为四年的本科生应取得160学分才准许毕业 学校设立课程学分和创新学分,创新学分的管理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 3 生其次课堂学分管理暂行手段》 (四)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是表示学生学习“质”的计量单位,是各类评奖、选优、推举免试研究生等的主要依据 1、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权重系数×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课程绩点根据考核劳绩折算,概括规定如下: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劳绩 95-100 对应课程绩点 5.0 85-94 75-84 良(80) 65-74 中(70) 60-64 及格(60) 60分以下 不及格 0 五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特优(90) 优(90) 4.0-4.9 3.0-3.9 2.0-2.9 1.5-1.9 2、课程权重系数规定如下: 重点根基课(如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程序设计根基等)为1.2,学科(专业)主干课为1.1,选修课程为1.0。
四、选课制 选课制是指学生对学科、专业、课程及上课时间与任课教师的自主选择,是学分制的核心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主选择学科专业,自主安置学习进程,自主选择不同模块和不同规格的课程,在确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在确定条件下自主选择课程修读方式 学生根据学校本科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筹划)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兴趣、志向和条件,按照以下规定自主选择: (一)选科 选科是指学生对于学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的选择 1、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本科生在完成前期宽口径根基教导后,可在学科大类内自主选择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 2、按专业招生的本科生在完成专业根基教导后,可在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3、学生在修读第一专业期间,学有余力者允许自由选择修读其次专业(概括规定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其次专业管理手段》) 4 (二)选课 1、选课原那么 (1)校级课程的选课 ①必修课程 学生务必按指导性教学筹划,修满第一专业规定的校级必修公共根基课程,并取得学分,否那么不能获得第一专业毕业资格 学生可在指定范围内选择不同层次的课程和任课教师。
②选修课程 学生可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修此类课程,但务必符合以下要求: 文科专业学生应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模块课程中修满6学分;理科专业学生应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模块课程中修满6学分;文、理科专业学生还应修读2学分的艺术类课程 (2)院(系)级课程的选课 院(系)级课程包括学生第一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新生入学后,应根据指导性教学筹划和导师的观法对课程的修读作全面安置,参照学期开课筹划将课程分别安置在各学年修读其中,对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院(系)供给的选修课目次按有关规定自主修读 (3)其次专业的选课 学生选课前要根据拟修读的其次专业的指导性教学筹划,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筹划 2、选课规定 (1)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举行选课,未缴费注册或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听课修读 (2)学生应从本人实际处境启程,在保证学好必修课的前提下合理安置选修课程,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 (3)学生一般可以从其次学期起修读选修课程,其次学年起修读其次专业课程 (4)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数原那么上不得低于15学分。
(5)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达成规定方能开课原那么上校级选修课的人数不 5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