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毛坯门面租赁合同(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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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饭店毛坯门面租赁合同第一篇:饭店毛坯门面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新宁县县城松园路11#宗地3栋 9、10号门面及该门面的二楼整层(5垄)号铺面及二楼整层(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1.3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主营 餐饮、 酒店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3.2 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

2、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4.2.1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整体计算,具体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周边铺面租赁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增加或减少,但每年租金

3、在本合同4.2.1的基础上逐年增加或减少不得大于 5 %。 1 4.4 租金按年计算,乙方须于每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即每年 月)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下一年的租金支付至甲方。 4.5 4.6 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租赁定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定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2 6.3 乙方装修及自

4、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转租、转让 8.1 如遇经营性问题确需转租、转让,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转租、转让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9.1 9.1.1 9.1.2 9.1.3

5、 9.1.4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气设施。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安全、合理使用该商铺。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须予以协助。 9.2 9.2.1 9.2.2 9.2.3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2 9.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

6、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9.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考周边房租价格,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

7、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2 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时间超过 叁 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 11.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1.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

8、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管辖法院 12.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若甲方将该铺面三楼以上(含三楼)进行租赁后,甲方有权使用该商铺二楼以上的楼梯,但不得对乙方经营产生任何不良影响,楼梯若需改造,甲方承担所有改造的相关费用。 13.2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二OO 年 月 日签署于 乙方: 身份证号码:

9、 电话: 地址: 4 第二篇:门面租赁合同 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旁 间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起至 止(即:两年) 三、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四 、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

10、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

11、,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九、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第三篇:门面租赁合同 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以甲方门面产权登记地址为准)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一、租赁使用范围 甲方将上列门

12、面以现状为准提供给乙方经营管理和使用,乙方自负盈亏,不得经营从事污染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 二、有关费用 1、乙方租赁门面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 (税后)。从 年 月 日起门面每月租金按 ,租赁期内,如遇该地段门面租金涨跌,随行就市,具体由双方协商。 2、房屋租金的缴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个月租金 (¥ 元整)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交清;以后房租的交纳按季度一次交清,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交纳,必须以现金支付。 3、在经营中所需各种证、场地装修、流动资金和各职能部门应收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经营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算,如在甲方搭线

13、用电,水电费用由甲方参照自来水公司、电力局规定价格收取,乙方电表必须由双方对表加封,乙方不得私自拆封;如乙方自行接线用电,费用由乙方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局理落,因水、电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为保证合同认真履行,乙方需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信誉 金 元(¥ 元)整(不计利息),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合同满期,甲方退还信誉金。 三、租赁期限 1、本租赁合同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公历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自己不需经营该门面时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双方另行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本合同期内,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困难,须转让该门面,在经得甲方同意后可以

14、转让该门面合同余下时间,转让剩余时间的转让费与甲方无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收回上列门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租赁期内,对上列门面只有使用权,没有支配权,不存在任何转让费用。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甲方不负担乙方任何费用和损失。 四、其它事项 1、乙方如对上列门面进行装修,不得影响门面的主体结构。本合同期满,乙方装饰部分在不影响甲方房屋结构不损坏铝合金窗等其它原有设施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拆走。 2、乙方经营对内对外发生经济往来、债务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不与甲方相关。 3、乙方必须爱护甲方场地和财产,如有损坏,乙方必须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要加强自身安全保卫工作,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例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进行及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经营中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接章纳税,否则受有有关职能部门处罚,甲方概不负责。 6、甲方出租上列门面如出现漏水,甲方已在出租租金中考虑到该因素,故如出现漏水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途不得无故收回租赁给乙方经营的上列门面。否则,要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因乙方原因中途终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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