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

上传人:l****i 文档编号:298207212 上传时间:2022-05-25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2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ppt-PowerPointPr(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山东省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员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卫生管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卫生管理员,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员在职培训、工作考核和任免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数量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相适应。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对未设立或聘用未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卫生管理员的单位,不得发放

2、卫生许可证或对卫生许可证进行年审。 第一章总则第四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样式的证明、证章(样式附后)。 第二章资格 第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立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 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第二章资格第五条 (三)身体健康并具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处理单位事务和协调部门关系的能力。 第二章资格第六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应掌握下列知识: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常见的食品污染及其预

3、防控制措施、方法; 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方法; 第二章资格(四)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设备以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检验、运输过程的卫生要求;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六)其他与健康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 第二章资格第七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分为食品生产加工、餐饮、食品流通三类。 食品卫生管理员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分别参加不同类型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承担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第八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编制食品卫生管理员的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第九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计划,组织食品卫生管理员的培训并负责发放培训合格证明。 第二章资格第

4、十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一年,在全省有效。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召开食品卫生管理员例会,每季一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交流食品卫生管理经验,通报有关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章职责第十二条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提出处理意见; 对原料及成品的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章职责第

5、十二条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调离相关岗位; 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第三章职责第十二条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定期提供企业有关食品卫生管理的情况; 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餐饮业的检查记录应保存90天以上,定型包装食品检查记录的保存时间应长于产品的保质期30天以上。 第三章职责第十二条食品卫生管理员应把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者考试试卷作为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第三章职责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食品卫生管理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不

6、得妨碍食品卫生管理员履行职责。 第三章职责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食品卫生管理员设立情况。食品卫生管理员需要调整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提前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在30天内配齐新的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三章职责第十五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 第四章奖惩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卫生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食品卫生管理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未履行职责,责成其所在单位做出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收回证明、证章。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章 本办法所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和集体食堂。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卫生管理员发放证明、证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我们正年轻,让努力变成常态,用逆袭创造传奇。变革 创新 共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