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

上传人:刘****2 文档编号:295533278 上传时间:2022-05-20 格式:DOCX 页数:58 大小:61.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范文】(5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泓域/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PH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分析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公司简介4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5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5二、 项目基本情况6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8四、 股东的资格及权利11五、 正确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13六、 公司的组织机构实行“三权分立”原则15七、 企业的本质和界限理论的新进展17八、 企业被看做是市场交易的“内在化”22九、 钱德勒对“现代企业”的描述23十、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与特征25十一、 企业制度的历史演进28十二、 企业的基本特征33十三、 公司监督机构设置的国内外比较34十四、 中国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3

2、7十五、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39劳动定员一览表40十六、 法人治理结构41十七、 发展规划分析51十八、 项目风险分析54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56一、 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王xx3、注册资本:125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10-97、营业期限:2013-10-9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注重发挥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通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

3、程序、形式,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公司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精准实施培训,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0361.3182

4、89.057770.98负债总额6022.024817.624516.52股东权益合计4339.293471.433254.4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9958.0423966.4322468.53营业利润4994.543995.633745.90利润总额4482.803586.243362.10净利润3362.102622.442420.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2.102622.442420.71二、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有限责任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51.

5、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4175.5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081.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93%;建设期利息391.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2%;流动资金4703.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45%。(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4175.51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6192.64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7982.87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5700.00

6、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5720.88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308.20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2.82%。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75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5463.97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4000.00约51.00亩1.1总建筑面积59465.85容积率1.751.2基底面积18700.00建筑系数55.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55.522总投资万元24175.512.1建设投资万元19081.342.1.1工程费用万元16197

7、.85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358.572.1.3预备费万元524.922.2建设期利息万元391.162.3流动资金万元4703.013资金筹措万元24175.513.1自筹资金万元16192.643.2银行贷款万元7982.874营业收入万元457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5720.886利润总额万元9744.277净利润万元7308.208所得税万元2436.079增值税万元1957.1110税金及附加万元234.8511纳税总额万元4628.0312工业增加值万元15642.6013盈亏平衡点万元15463.97产值14回收期年5.75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

8、部收益率22.82%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2091.48所得税后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类型股东大会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1)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方可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要对股东大会负责;(2)股东大会只是股东或公司意向决策的场所,而不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机构,它对外不能代表公司签订协议,对内不能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股东年会也称股东常会,是按公司法的规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它每年召

9、开一次,可以对股东大会所享有的各项职权进行表决。股东临时会,即在公司认为必要时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股东临时会因其召集的根据不同,有强制召开和任意召开之分。强制召开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如董事人数不足2/3,或者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股本的1/3时。任意召开的股东临时会议通常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有符合法定数量投票权的股东(我国规定为10%以上)要求召开。股东临时会只能按会议通知的内容进行决议。(二)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新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10、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属于董事会。董事会在决定召集股东大会时,必须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前20日以前、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年会的通知,必须对会议议程做出详细的说明,使股东能够决定是否出席会议。对于改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

11、员、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解散或合并等事项,通知应特别加以说明。召开股东临时会的通知,应载明召集的事由,股东临时会不能对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公司法,所有的股东都有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不能或不想参加股东会议的股东,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其他股东代表行使权力。股东表决时,采取“一股一票”的原则。为了防止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有些国家允许对大股东的股份表决权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同时,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时,允许采取“累积投票制”,即将股东的投票权与候选人人数相乘,然后投给一名候选人,这样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法第106条指出:“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12、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以简单多数(参加会议有效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应为绝对多数(投票权的2/3或3/4以上)通过。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 股东的资格及权利(一)股东的含义及资格股东是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也就是公司资本的出资人、所有者。投资者可以通过直

13、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也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购买公司股票而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没有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国家都可以依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也有些特殊的限制需要说明:(1)发起人股东如果是自然人,他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得作为发起人;(2)非法人团体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法人,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3)公司不得持有术公司的股份;(4)外国人和大陆境外华人购买境内公司的股份有特殊的规定,如对A股和B股持有人所做的特别规定。(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对

14、于股东权益的性质,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一是集合体说,认为股东权是集合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各种权利及义务的集合体;二是社员权说,认为股东之间类似于社员关系,对公司共同所有并承担义务,社员权属于单一的所有权;三是新债权说,认为随着股权的分散化,绝大多数股东购买股份只是为了取得利益分配权。产权经济学家阿尔奇安,通过所有权与控制权,将股东的权利与经营者的权利区分开来。他认为,当企业专用资源决策权与这些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结果的自愿分离,附加到股份的可转让性上时,就可以使从事管理活动但不必承担经营风险的经理阶层出现。这样,产权要素所具有的自愿的可分割性和可转让性,可以实现两种有益的专业化:“(1)行使有关资源使用的决策权;(2)承担市场或交换价值实现的结果。前者往往被称为控制权,后者则被称为所有权。”我国现行文件将股东权解释为“出资者所有权”,这同上述观点基本是一致的。股东的具体权利包括:(1)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对公司股份的转让权;(3)公司利润的分配请求权;(4)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