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期末考试(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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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期末考试(2022114) 顽火辉石整理,十足合理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识产权期末考试(2022.1.14) 1、学识产权的特征? (1) 学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学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养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学识产品。其次,排他性,即对同一项学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学识产权并存。 (2) 学识产权的地域性:学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学识产权

2、的时间性:学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养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歼灭,相关学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资产,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4) 学识产权的无形性:学识产权养护对象的最重要的特征。是指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识与作为有形财产对象的动产、不动产不同,它不占据空间、而且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其本身都是无形的。 (5) 学识产权的法定性:观点认为:有形财产依据法律事实而发生,无需国家的认定、核准。而学识产权的发生务必依照特意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 (6) 学识产权的双重性: (7) 商定高于法定: 1、我国目前有加入的关于学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中国目前参与且生效的多

3、边学识产权国际条约有: (一)建立世界学识产权组织公约; (二)与贸易有关的学识产权协议; (三)养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四)养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五)世界版权公约; (六)世界学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七)世界学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八)养护录音制品制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九)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十)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十一)养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 (十二)专利合作条约; (十三)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十四)国际供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十五)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十六)集成

4、电路学识产权条约; (十七)养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 (十八)养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十九)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 1 - 顽火辉石整理,十足合理 2、职务研发创造与非职务研发创造的识别?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研发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研发创造,职务研发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研发创造是指摈弃上述处境下完成的研发创造,非职务研发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发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研发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研发创造,单位与研发人或者设计人订有

5、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商定的,从其商定。 3、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 1)即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一致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权产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销售明知或应知是侵权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2)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一致或相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有意为进犯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6、行为供给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论述一下我国学识产权立法的现状与缺乏。(也可就单一的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法举行论述,要求字数在1000字以上) 浅析中国学识产权立法的现状与缺乏 人类已经步入新的世纪。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进展,使人类社会生活发生着空前巨大的变化。在各种法律领域中受其影响最深、冲击最大的首推学识产权法。党的“十八大” 报告提出要建立创新驱动型经济,加强学识产权养护,创办创新型国家。 这就要求在技术创新和学识产权战略实施方面持续稳步推进。 20世纪80年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中国就开头了学识产权养护的法制创办。为了适应经济进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根据中国国民经济进展的客观

7、需要,通过借鉴国际公约、条约规定和其他国家在学识产权养护立法方面的先进阅历,中国不断建立健全了学识产权养护的立法体系。中国现有的学识产权养护法律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片面组成。其中,特意法律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特意行政法规包括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那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学识产权海关养护条例、计算机软件养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养护条例、植物新品种养护条例等;特意部门规章包括有名商标认定和养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手段、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手段等。此外,中国的民法、刑法、对外贸易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中也包括了学识产权

8、养护的特意规定。在不断建立健全学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同时,中国也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举行了修改。更加是在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为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严格遵循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学识产权协定(TRIPS)的有 - 2 - 顽火辉石整理,十足合理 关规定对国内学识产权立法举行了修改和完善。此外,中国还在不断积极研究制定有关学识产权养护的新法律、新法规。 总的来讲,中国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兴隆国家一两百年才能够完成的学识产权立法过程。尽管如此,但立法环节依旧存在确定问题,主要表达在: (1)法律框架相对完善但缺乏相应配套法律。以韩国以“端午祭”申请世界文化遗产一案为例。虽然我

9、国有相关学识产权立法,却无配套的养护传统节日立法,而相关法律日本和韩国早已相对完善。这使得我国在国际诉讼中处于劣势。 (2)法律体系不具完备性。我国学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编织不够科学,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值竞争法等各单独法律的内容、手段等不够统一、协调,缺乏法典化的统一安置和模范。从布局上来说,布局优化原那么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我国缺乏处于根本法地位的学识产权法典,最根本的法典缺失使我国学识产权法律体系失去了其应有的完备性。 (3)分散立法导致责任制度不统一。目前,我国各学识产权单行法由不同的部门分别起草,这种分散立法的状况不成制止地产生学识产权单行法之间在法律责任制度上的不协调问题。这

10、就不成制止地带来了共性的内容重复规定以及在权利范围、养护标准、举证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中存在交错和冲突等问题。 (4)法律本地化程度缺乏。这是造成当下学识产权立法“水土不服”的直接理由。中国的学识产权立法缺乏如西方长时间的文化积累,是“逼我所用”和“为我所用”的产物。在从国外法律向本地法律转化的过程中,法律本地化是一个重要的过程。虽然中国用近30年的时间完成了学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但如何将移植的法律本地化那么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 (5)法律文化缺失,学识产权信仰缺乏。这是造成当下学识产权法制问题的根本理由。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都必然需要与其相配套的文化支撑,否那么不成能长久的维持下去,而在中国,尚缺乏学识产权养护的文化土壤。 (6)学识产权法律资源有限,执法、司法难度大。考虑到中国现实国情,当前中国的法律资源有限,很难做到像西方兴隆国家一样开展长时间、笼罩面广的管理活动。加之中国民众普遍对学识产权的意识缺乏,使其成为了侵权者而不自知。根据中国学识产权蓝皮书调查显示,在盗版消费群体中,有12%是由于不知道是盗版而误买,有41%是由于上当受骗而误买假冒侵权商品。 对于学识产权法制创办是一个外来法律本地化和传统文化再改造的双向过程。应以法制创办为根基,同时改造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本上不适应学识产权文化的精神内核。 - 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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