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学生的相关法规及很多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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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教师体罚学生的相关法规及很多典型案例分析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养护法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崇敬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欺凌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养护法第46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养护法第48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赋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有意伤害

2、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更加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5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导机构或者教导行政部门赋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有意不完成教导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导不改的; (三)品性不良欺凌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

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体罚学生学校如何担责? 近日,在一所中学,一位女学生由于上课迟到,被教师要求在午休时到操场罚跑圈,她因感身体疲惫没有跑。下午上课的时候,教师向全班通报批评时,对这位女生举行了辱骂。下课后,该女生愤怒不过,说了一句脏话。这位教师得知后,把她带到教学楼后面的胡同里,揪着她的衣领,对她举行殴打。晚上,该女生住进了医院。请问:学校在这起事情中有没有责任?这位教师又应承受什么责任? 北京市中允律师事务所张绍忠律师:根据我国的教导原那么,教师在教导教学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崇敬学生,十足遏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我国义务教导法其次十九条

4、其次款规定:“教师应当崇敬学生的人格,不得轻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欺凌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进犯学生合法权益。” 上述案例,教师让学生跑圈的这种变相体罚行为,及对她的殴打,明显违反了义务教导法的规定。但是,该教师对这名女学生的行为,虽然是个人行为,终究是该教师在教导教学的工作中履行职责时发生的,因此该教师行为的后果应由学校承受,包括向该女生赔礼赔罪,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教导部制定、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手段第九条即规定,对“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

5、法承受相应的责任。 然后,学校可以依法对该教师的行为举行处理,教师法第三十七条中的其次项和第三项规定,对“体罚学生,经教导不改的”或者“品性不良、欺凌学生,影响恶劣的”,所在学校、其他教导机构或者教导行政部门可以赋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事故经过】 某校是一所普遍中学,近几年通过治理、整顿,学校教学秩序井然,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一天,初中二年级3班第三节是张老师的地理课,上课刚开头王某同学把书开启,脸藏在书后。这时张老师叫王某放下书本,留神听讲,但王某像没有听见似的,仍用书本挡着脸。张老师把王某叫到面前,见他嘴里嚼着饼干,张老师叫 他把饼干吐出,但王某没听仍吃着。张老师火冒三丈,大声训斥后,仍

6、觉得不解渴,用手打了王某几个嘴巴,王某不服,课后张老师把王某叫到办公室举行训斥,王某仍觉得委屈不服,这时张老师又打了王某几个嘴巴,当天家长找到校领导,问老师为什么要打孩子,要求领导处理张老 师,校领导细心的做家长工作,并向家长赔礼赔罪,还派一名主任同家长一起给孩子看伤,校领导又几次到学生家拜访。 结果此事得到家长的谅解,但就领导怎样处理张老师却发生了不同的观法。学校观法:张老师要全部赔偿学生的医疗费;向全校做检查;半年不能评先进教师和文明职工等处分,假设张老师对自己问题熟悉上不去,那么赋予行政处分。但一片面教师认为:学校领导是小题大做,叫张老师下不了台,这样偏袒学生,老师的尊严没了,什么思想教

7、导不是万能的,虽然体罚重了一些,但是理应理解的。违纪就处治,学校跟张老师说一说就算了,何必兴师动众等等,讨论风波还在举行着。后来校领导举行了正确的引导,对全体教职工举行了有关法规的学习,使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巩固了,熟悉提高了,还是按着学校的观法对张老师举行了处理,讨论的风波也停滞下来了。 教师体罚学生之后引起的风波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由于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老师对学生举行体罚而引起的学生被打事情。张老师应对其不当行为承受相应的责任。理由如下: 一、体罚学生进犯了学生的健康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机能安好为内容的权利。健康包括肉体组织和生理及心理机能三方面,无论对哪

8、一方面的侵害都构成对自然人健康的侵害。所谓身体权,是指以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和身体权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根本权利。我国民法通那么第98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养护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我国不少法律都规定,教师应当关切、保护学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包括“关切、保护全体学生,崇敬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对于不听话,学习不上进的,教师应当细心教导、扶助,而绝不能粗暴的采用打骂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切、保护学生;对品性有缺点、学习有困难

9、的学生,应当细心教导、扶助,不得轻视。健康权、身体权属于公民根本权利之一,我国法律规定,对进犯健康权的,应当承受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其他民事责任。 二、体罚学生进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受我国宪法的养护,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进犯。遏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举行欺凌、诽谤和诬告陷害”。同时,我国民法通那么也规定,公民享著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养护,遏止用欺凌、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体罚学生也是进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我国有关教导法规和未成年人养护法都有特意规定遏止体罚学生的概括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导法第16条规定,遏止体罚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养护法 第1

10、5条规定,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崇敬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欺凌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在本案中,学生王某上课吃东西,教师张某让他把东西吐出来,王某不听,这时张某就应对其举行细心的压服和教导,晓知以理,动之以情,表现出一个文明教师的风范。可是张某没有这样做,而是打了王某几个嘴巴。课后把王某叫到办公室训斥时,再次责打王某。张某的行为进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承受确定的责任。 三、学校应当承受确定的民事责任。“有损害就有赔偿”。我国民法通那么规定,公民、法人进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具有过错的,应当承受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养护法规定,侵害

11、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损失的,应当承受赔偿责任或者其他民事责任。在本案中,教师张某管教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属职务行为,所以应由学校直接承受赔偿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在学校赔偿后,可以向张某追偿,由于张某的行为是存在过错的。 四、教师张某应当承受确定的行政责任,教导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手段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经调查认定学校负有责任的,教导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学校及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行政处置;我国义务教导法、义务教导法实施细那么也规定,体罚学生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确定的行政处分。在本案中,教师张某的行为是属于体罚学生的行为,虽然算不上分外严重,但是终究这样处置

12、学 生来说切实有点过度了,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本案中张某应当受到确定的行政处分,该校对教师张某所作的处置抉择还是对比适合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进犯。遏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举行欺凌、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养护法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崇敬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欺凌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养护法第48条:“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

13、受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导法第16条:“遏止体罚学生。对违反第1款、第2款规定的,根据不可怜况,分别赋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置;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义务教导法案例关于老师体罚学生 案情 现年13岁的范玲玲在河南西峡县龙沟学校学习。2022年9月下旬的一天,上数学课时,数学教师赵某在课堂上向范玲玲要数学作业,因范站在座位上未动,赵老师便又重复喊了一声,让范玲玲把作业交上来。但赵老师看到范玲玲还没有做完作业时,一气之下就把作业摔到地上,并对其来回推搡,接着又照范玲玲同学的脸上打了几耳光。当时,范感到头晕眼黑,其次天开头展现高烧病症,接着展现恶心、头疼、头晕、呕吐、不能走路、屙床尿床,神志不清等病症,后经司法技术鉴定为阻塞性脑积水。 2022年5月10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范玲玲在学校学习期间,本身就患有疾病,被告赵某因范未做好数学作业而采取推搡、打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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