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欧盟成员国有害物质技术法规 欧盟成员国有害物质技术法规(2022年9月更新) (本内容仅供参考,概括内容以最新各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法律法规为准,本文不承受任何法律责任 有害物质 国家 成员国相关法律法规 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mg/kg) 遏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质量含量超过0.01%的五氯苯酚及其德国 化学品法(Chemikalien Verbotsverordnung ) 盐类化合物的物质;用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化合物的物质处理过的织物中,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化合物的含量不得超过5 mg/kg 法国 官方公报(97/0141/F) 有关五氯苯酚的商品法案条例(Act on PCP,18.02.94) 有关五氯苯酚的法规(Verbot on PCP BGBL.Nr .58/1991)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限量 0.5 mg/kg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限量 5 mg/kg 五氯苯酚含量不得超过5 mg/kg 最终产品中五氯苯酚和五氯苯酚盐类及其化合物的含量不得超过5 mg/kg 荷兰 五氯苯酚(PCP)及其他含氯酚含量 奥地利 瑞士 物质法令(stoffverordnung anhang PCP和TeCP的限定值为:10 mg/kg,且适用于全体的产品3.1 PCP und TeCP) 环境养护条例(有害物质的操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_ The 与材料。
英国 Controls on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2 No.1596 对五氯苯酚的监控根本同欧盟指令 瑞典 国家化学品监察范围内的化学品和生物有机体条例 对五氯苯酚的监控根本同欧盟指令 挪威 挪威环境部提交相关议案 (生效期望定) 在产品的单个均质部件中, 限值为 <0.0005%(重量比) ,或 <5ppm 对于纺织品,遏止使用多溴联苯(PBB)、三-(2,3-二溴丙基)-德国 《德国食品、烟草制品、打扮品和磷酸酯(TRIS)、三-(氮丙啶基-膦化氧(TEPA)对于全体物品,其他日用消费品法》(LFBG-2022) 五溴二苯醚 (PentaBDE)和八溴二苯醚(OctaBDE)的最大限量为总质量的0.1% 阻燃整理剂 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如衣服、内衣裤和床上用品化学品和生物有机体条例(Chemical 中,遏止使用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TRIS),多溴联苯瑞典 Products and Biotechnical (PBB)和三-(氮丙啶基-膦化氧(TEPA)。
遏止使用和销售五溴质或制剂 官方公报 (97/0141/F) 36个月以下婴幼儿用品:20 mg/kg;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200 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400 mg/kg 织物中的游离甲醛:700 mg/kg; 释放甲醛:1000 mg/kg 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 mg/kg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 mg/kg 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 mg/kg Organnisms Regulation 1998:941) 二苯醚(PBDE)或八溴二苯醚(OctaBDE)含量超过0.1%的物法国 甲醛 英国 甲醛检测方法标准 纺织品中甲醛限量法令(Degree on 芬兰 Maximum Amout of Formaldehyde in Certain Textiles)(210/1998) 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挪威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Regulation of certain Chemicals in Textiles) 1993年10月20日发布危害品法附录3第9款 德国 LMBG B 82.02-1 Untersuchungen von Bedarfsgegenst?nden; Bestimmung der Formaldehydabgabe aus textilen Bedarfsgegenst?nden 奥地利 BGBl,Nr194/1990 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 mg/kg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 mg/kg; 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 mg/kg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中游离甲醛释放量大于1500 mg/kg时,务必用德文和英文注明:“含有甲醛。
建议在第一次穿着前洗涤,以免对皮肤有害” 甲醛含量超过1500 mg/kg时,需要标注 遏止含过量甲醛(120 mg/kg)的商品进出口但务必在按照洗荷兰 商品法(commodity act) 涤指示经过第一次洗涤后,甲醛含量低于120 mg/kg;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务必标示“需于使用前洗涤” Ordinance on Bans and Restrictions on the Placing on the Market of 德国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and Products pursuant to the Chemicals Act of 13.06.2022, 芳香胺(偶氮)染料 荷兰 法国 奥地利 瑞士 瑞典 last amended 8.03.2022 偶氮染料法令(Warenwetregeling Azo-kleurstoffen) 官方公报(97/0141/F) 偶氮染料法令Azoverordnung(Azo OrdinanceBGBl ⅡNr.241/1998) 日用品法规(GebrV) 国家化学品监察范围内的化学品和生物有机体条例 对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30 mg/kg 对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30 mg/kg 对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30 mg/kg 对致癌芳香胺的最大极限值为30 mg/kg 对有关有机锡的监控同欧盟指令 遏止任何含有有机锡化合物防污产品的销售和使用;遏止有德国 德国化学品限定法规 危害物质法规 机锡化合物浸入到重型工业纺织品(包括纱线)以及用于消费产品的整理;三丁基锡化合物在重型工业纺织品和消费产品中的最大含量不得超过1 mg/kg (以锡的含量计) 有关含镍产品的进口和销售限制法镍 令(环境和能源部2000年1月14日第24号) 有关镉产品的销售、进口和生产的丹麦 重金属 镉 限制法规(1992年12月23日第1199号) 有关汞和含汞产品的销售和出口限汞 制的法令(环境和能源部1998年9月第692号) 瑞士 镉 物质法令附录4.11(Substance Ordinance Appendix 4.11) 最终产品中镉的总量不得超过100 mg/kg 销售或出口产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50 mg/kg 当镉用在服装或服装配件外观涂层修饰时,其含量不得超过75 mg/kg 对镍的监控同欧盟指令 对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30 mg/kg 有机锡化合物 铬 荷兰 镉 铬 商品法案 (Ordinance on Commodities Goods,Art.2,24) 镉法令1999 LMBG 危害品法规 禁用化学品法规 商品条例禁用六价铬,限定值尚未公布。
对镉的监控根本同欧盟指令 六价铬的检出限量不得超过 3 mg/kg 对镉的监控同欧盟指令镉不能用于普遍聚合物的着色,在涂料中(作颜料)使用时,镉的含量不能超过总重量的0.01%;镉不能用作PVC稳定剂以及用于金属的外观处理 镉 德国 镍 Bedarfsgegenst?ndeverordnung, BedGgstV, 10.04.1992. (Last changed 8.08.2022) 危害物质及制剂 (镍)(安好性)条例(CONSUMER PROTECTION_ The 对镍的监控根本同欧盟指令 镍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Nickel) (Safety) Regulations 2022 No.2022) 环境养护条例(有害物质的操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_ The 对镍的监控根本同欧盟指令 英国 镉 Controls on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2 No.1596 对镉的监控根本同欧盟指令 镍 瑞典 镉 化合物/重金属 挪威 金属铅化合物 国家化学品监察范围内的化学品和生物有机体条例 对镍的监控根本同欧盟指令 国家化学品监察范围内的化学品和遏止镉用作颜料,所用塑料中的稳定剂以及外观处理(电生物有机体条例 镀),对有些货物和商品例外。
挪威环境部提交相关议案 (生效期望定) 根据产品的类别,在产品的单个均质部件中,限值 分别为 < 0.01%(重量比),或 <0.05%(重量比)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