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矿井组织机构及专业队伍的设置规定 第一条公司成立通防管理机构配备通防副总工程师,设置通防部和通防队通防部配备部长、副部长、技术人员;通防队配备队长、支部书记、副队长、技术员(不少于2名)等管理人员,通防队管理人员不低于8职通防部部长、通防队队长应由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专业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 其次条通防部、通防队的业务范围:详细组织实施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通风、防治瓦斯、防尘、防灭火、爆破)管理、技术、现场作业等相关工作,连续不断的供应井下足够的新奇空气,冲淡和排解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制造相宜的气候条件,杜绝通风、瓦斯、煤尘、火灾及爆破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通防队必需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矿井规模配备足够的专业工种人员,如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员、平安监测人员、爆破工、仪器仪表修理员、仪器仪表发放人员、密闭工、风筒工、防尘工、隔爆设施安装工、瓦斯抽放泵司机、瓦斯抽采工、修理工、木工、注浆工、管路安装工、防火工、注氮机司机、管路巡检工、束管检测工、气体分析员等,保证完成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第四条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需做到持证上岗。
矿井配备测风员不低于2人、每个采区配备测尘员1人专职瓦斯检查人员的设置由总工程师按实际需要进行配备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