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

上传人:学*** 文档编号:291605071 上传时间:2022-05-1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2 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须知 一、办理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备案务必符合以下条件: 1、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务必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安好、农人工应急处理预案。安好有,农人工必须自己编写 外省驻闽企业举行登记备案前,应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税务部门举行注册、登记;外省驻闽水利施工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分支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二级及专业承包企业分支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 2、在闽水利施

2、工企业在职注册建立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好员、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务必持有符合要求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职注册建立师、安好员务必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好生产考核A、B、C证;监理企业在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务必持符合要求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执业资格人员应供给社保证明、企业联络员应供给社保证明和身份证明;在闽分支机构负责人、执业注册人员及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应留存企业在闽分支机构处备查,在闽分支机构人员务必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创办管理总站现场签名留样。 3、企业加入在闽水利工程活动的在职注册建立师、技术

3、负责人、五大员、在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务必是福建省水利水电创办管理总站信用档案登记备案人员。 4、各备案登记企业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创办管理总站领取空白的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或到福建省水利信息网 1 信用档案栏目()下载,向建管总站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予备案登记: 1、近二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好事故或水利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过处置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来有拖欠农人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并被通报的; 3、企业财产处于被冻结状态; 4、企业处于水利创办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行政处理要求取消投标资格的。 三、在闽

4、水利施工、监理企业申请办理信用档案备案时,应将企业安好生产等有关处境、在闽办事机构处境以及工程在五年内获省部级奖的业绩或受处置的处境报福建省水利水电创办管理总站登记备案,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在闽每承接一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在工程开工之前,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中标通知书、创办合同和相关人员处境等资料报送福建省水利水电创办管理总站,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五、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因办公场所迁移、在闽机构人员调整、公司根本处境、资质等级发生变化的,在闽企业经营管理、工程质量、安好管理等获奖或受处置的处境发生变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福建省水利水电创

5、办管理总站提出申请变更手续。 六、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在闽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暂停该企业在闽承接水利工程任务资格,并将不良行为抄送其企业注册地创办行政主管部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在闽备案登记: 1、备案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2 2、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七、信用档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在闽企业在本省承接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好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农人工工资支付,在闽办公场所、在闽机构管理人员出勤等处境实行动态考核,并将企业年度考核处境记录在闽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中。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 在企业

6、年度考核时间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并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的通报处理和记录的,年度信用等级核定为不合格: 1、由承包人引起的严重违约; 2、工程质量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 3、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好事故的; 4、串通投标的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值手段谋取中标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6、严重违反国家创办强制性标准的; 7、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好事故的; 8、企业年度内在建工程被各级部门检查察觉工程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施工“五大员”等主要人员不在施工现场的,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 9、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八、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应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创办管理总站办理年度信用核查,年度核查为不合格的,暂停该企业在闽备案资格6个月;连续两年年度核查为不合格的,取消该企业在闽备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在闽备案登记。 3 在闽水利施工、监理企业无故不按规定加入年度检查,视为自动放弃备案登记资格。 二一 年七月 4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