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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显微镜期间核查操作规程1 目的在生物显微镜两次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职责仪器使用负责人负责按此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核查,并及时做好核查记录,并对此数据负责。3 环境条件3.1温度:(2010) 3.2湿度:45%85%RH 3.3仪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室内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3.4显微镜平稳放置于工作台,无振动。4 核查依据JJF1402-2013 5 要求外观及标志仪器的外观、各部分相互作用及光学系统进行检查,各移动、转动部位应灵活,无过松过紧及滞涩急跳现象,视场内应照明均匀、成像清晰,无影响测量的霉斑、阴影、色差、场
2、曲等因素。6 核查方法6.1光路核查:将样品放置于载物台上,打开光源并对中心,然后照明光进入光路,调整孔径和视场光栏到合适程度,用粗细调节钮对样品聚焦能观察到清晰且光线均匀的物象为止。6.2载物台中心:将样品放置于载物台上,在目镜筒中看到物象,取其一特征点至观察中心,然后转动载物台(0180)转动,而其特征点仍在中心(原位)或略偏离中心。6.3物镜放大倍数:将台镜测微尺放置于载物台上,目镜测微尺插入光路中,然后观察台镜测微尺与目镜测微尺的分刻度,有多少格重合,通过计算,得物镜的实际放大倍数是否正确。6.4显微镜功能:逐一对明视场、暗视场、偏振光、干涉、微分干涉衬度等附件装上,进行观察,均能达到其应有的效果。7 期间核查结果处理做好期间核查记录,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按技术要求判定设备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应禁止使用;并对设备修正、维护或维修后重新核查合格后方可使用。8 核查周期使用频繁时,每季度一次,仪器使用不频繁时,可适当减少核查的频次。9 相关记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