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熔胶公司监督机构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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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热熔胶公司监督机构热熔胶公司监督机构目录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3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塑木复合材料发展趋势5三、 必要性分析6第二章 监督机构8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8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9三、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12四、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15五、 经理机构的地位20第三章 项目基本情况26一、 项目概况26二、 结论分析26第四章 风险分析29一、 项目风险分析29二、 项目风险对策31第五章 发展规划分析34一、 公司发展规划34二、 保障措施35第六章 法人治理结构38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38二、 董事42三、 高级管理人员48四、 监事50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

2、析一、 产业环境分析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创新人才为支撑,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增创发展新优势,促进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增强创新能力。(一)推动重点领域创新突破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和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重大科技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群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造创

3、新型产业集群,形成全链条、一体化的创新布局,力争取得重大颠覆性创新和群体性技术突破。加强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实施高新技术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提升发展工程,推动向创新型特色园区发展,打造创新发展的引擎。(二)加快建设创新平台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增强创新支撑能力。在能源、农林、新材料、先进制造、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培育组建级重点实验室。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建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设区市以上产业园区均建立科技孵化器或孵化园,满

4、足中小企业创新需求。支持高校发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和服务平台。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提高科研基础设施利用率和科学普及水平。(三)构建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大型企业技术研发优势,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攻关,参与政府科技创新规划计划和政策研究制定,构建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协同创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投入,推动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支持组建跨

5、学科、综合交叉科研团队,建设高水平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和服务平台,构建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培育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二、 塑木复合材料发展趋势1、塑木全包覆共挤技术塑木全包覆共挤技术通过在原有产品外表面增加一层功能材料,可以提高外表强度、增强耐磨性、抗紫外线等功能,使产品颜色外观更加真实。这类在单一材料挤出的基础上开发出的共挤工艺不仅提高了制品的使用性能,而且还能扩大应用领域和产品种类。市场上全包覆共挤塑木产品越来越多,不

6、仅是传统高端的塑木门窗、扶手、围栏使用塑木共挤工艺,地板、栅栏、外墙板、模板也越来越多的采用塑木全包覆共挤工艺,塑木全包覆共挤工艺已经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2、塑木表面处理技术对塑木产品表面进行后处理是提高塑木复合材料制品实用性和表面美观性的工艺环节。目前表面后处理技术主要有砂带砂光处理、压纹处理、水转印与热转印、UV印刷和实木皮复合等。这些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塑木复合材料表面的后处理,大大提高其美观性及附加值。现有的新产品开发,主要以无包覆或者全包覆产品为平台,通过不同的表面处理方式,开发不同风格的表面效果,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和审美要求的客户要求。)3、塑木+金属结构材料技术将塑木与金属的结构

7、材料复合,芯层采用金属而外层则采用塑木为包覆层的技术是塑木产品的又一发展新方向。以型钢或铝型材等为芯部材料,在其外表包覆一层塑木复合材料,可加强塑木制品的整体强度以达到结构材料的性能要求,在汽车、门窗、家具、集成房屋等领域可以实现应用,进一步拓展了塑木材料的应用范围。三、 必要性分析(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

8、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二章 监督机构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

9、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10、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性质及职权监事会是对董事、经理执行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三)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每

11、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法律或公司章程设立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的机关,是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必设机关。在决定监事人数时,一般应考虑到设立监事会的目的在于牵制、监督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如果监事会的人数众多,力量强大,当然有助于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监督,但监督成本则会过高,从而危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果监事会的成员太少,力量太弱,则根本起

12、不到监督作用,易使监事会的设置流于形式,毫无意义。因此,监事会的组成;既应充分考虑设立监事会的目的,也应注意公司的运营成本。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的成员组成,因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所以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3、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任期的长短,应服从于监事功能的发挥。因监事代表全体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实施监督,所以监事的任期应较董事的任期稍长些,以利于监事监督董事会的换届。但其任期也不宜过长,以不得少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届任期为宜。监事每届的任期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14、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可由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会会议通过做出决议的方式进行监督,监事会会议记录是监事会实施监督的重要档案资料,也是确认监事在监事会上履行监事义务的重要依据。另外,当监事违反监督义务而承担责任时,它具有证据的法律效力。因此,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会议记录是非常必要的。三、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特征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除行

15、使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以外,还可以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要比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大得多。公司法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机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这就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缺位的状况,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也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之一。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的两种方式:其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其三,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这既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的职权,也是两个机构的义务。章程是一个公司设立、运行和终止过程中对公司及重要参与人进行权利义务分配的总协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可见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全体股东。而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即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履行由资人义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此,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于法有依。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这是由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性决定的。一方面,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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