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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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表3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表重 点 任 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总体要求主要目标1到2025年,全省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累计达到2000亿元。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按年度分解2到202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专精特新”中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按年度分解3到2025年,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11%,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21%。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按年度分解重点任务实施三大策源地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4制定高等院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省教育厅、省科

2、技厅、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改委2022年5月5实施高等院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到2025年,实现600项科技成果产业化。省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按年度分解6实施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到2025年,实现300项科技成果产业化。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军民融合办按年度分解7实施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到2025年,实现300项科技成果产业化。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牵头,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年度分解重点任务加快重点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8推动数字技术成果产

3、业化,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成果产业化,打造我省数字产业竞争新优势。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9推动生物技术成果产业化,围绕我省生命科学研究、生物技术研发以及农业、健康、医药等相关产业应用的重大需求,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成果产业化。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10推动冰雪技术成果产业化,实施高端速滑冰刀、高端滑雪板等为代表的冰雪运动装备、冰雪建造工艺与装

4、备、数字化冰雪等科技成果产业化。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加快重点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11推动创意设计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创意设计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促进设计软件、设计工具等领域产业集群发展。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12推动新材料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铝镁合金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先进复合材料等产业集群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13推动航空航天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飞机整机及部件制造技术、卫星设计制

5、造、在轨交付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促进航空航天产业集群发展。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有关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14推动装备制造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成果产业化,促进产品提档升级,做强做大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加快重点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15推动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油田提高采收率、页岩油气勘探开发、煤炭智能化开采和综合利用、太阳能发电材料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地)政府(行

6、署)持续推进16推动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成果产业化,聚焦粮食精深加工、绿色食品等领域,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粮头食尾”“农头工尾”集群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17推动石化煤化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乙烯-醋酸乙烯-EVA、乙烯-苯乙烯-ABS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石化煤化产业集群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18推动汽车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等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汽车产业集群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有关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重

7、点任务加快重点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19推动冶金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精品特钢、钒钛、铜、中高档无缝钢管、高档板带材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冶金产业集群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有关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20推动轻纺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亚麻、汉麻加工,化纤材料、特种用纸、轻塑、发酵饮料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轻纺产业集群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有关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载体21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推动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建成“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高质量成果转化平台,发挥产学研联盟协同作用,重点打造集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8、、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汇聚资源要素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于一体的成果产业化示范平台,多部门建立政策服务“直通车”,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省税务局、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12月22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面向重点产业,按市场机制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整合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资委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载体23完善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集聚需求、成果、政策、投资、服务等各类要素,打

9、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网络平台。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12月24鼓励各级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托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公开挂牌、竞价拍卖等服务。省科技厅、省工信厅2022年12月25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引导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成果进场交易,畅通成果转化市场渠道。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持续推进26建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发挥计划引领、政策激励和绩效考核的作用,促进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面向重点产业技术需求加强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和成果产业化。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知识产权

10、局2022年12月27加强对新兴产业领域布局,重点支持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到2025年,新建100家以上省级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载体28鼓励龙头企业整合产学研创新资源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为产业振兴不断提供成熟技术和产品。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持续推进29做优技术转移服务载体。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院所、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学术组织、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在我省创办技术转移机构,到2025年达到100家。省科技厅、省外办、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科协、省知识

11、产权局持续推进30培养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实行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需求开展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成果评价、技术交易、投融资合作等专业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持续推进31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中俄大学联盟、中俄科技合作联盟等平台,引进国外科技成果在我省中试产业化。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载体32夯实开发区产业承载载体。鼓励各类开发区突出特色主导产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实现错位发展。吸引高等院校、科研

12、院所、龙头企业、孵化机构在园区内建立产业创新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孵化器等平台载体;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园区内科技成果产业化。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33加大土地、投融资、人才、技术、产业等要素配套保障力度,强化园区的成果产业化承载能力,促进特色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

13、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壮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主体34做强存量企业。鼓励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人员比例和获得核心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35发展充实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主体规模,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动先进技术迭代更新和应用推广。省科技厅、省商

14、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壮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主体36孵化生成企业。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作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向专业领域发展,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一批要素集聚、服务优质的孵化机构,服务科技人员、大学生等携带成果创办企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加速转化,到2025年,孵化初创科技型企业2000家。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37引进外埠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外埠科技型企业整体迁入我省。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

15、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38鼓励外埠科技型企业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39承接外埠科技成果项目来我省落地产业化并注册成立企业。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40通过我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吸引外埠投资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持续推进41健全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建设省科技成果信息库,会同行业部门梳理我省承担国家和省科技项目清单,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技术转移机构加强国内外科技成果入库。面向产业和企业征集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和发布。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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