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操作规范(A版)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创办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操作模范(A版)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工程创办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集团及公司《工程创办项 目审计管理手段》,对由公司所管理的工程创办工程举行的连续性、休止性跟踪审计 其次条 工程创办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分为工程前期阶段审计、工程实施阶段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投产后效益审计四个阶段最终确认的工程工程投资完成额将作为财务转增固定资产和基建投资完成处境考核的标准 其次章 审计程序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按照年度工作筹划组织开展工程创办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可自行组织也可嘱托社会中介机构承受审计业务,采用内审模式、外扫视角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编制工程创办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筹划,每年一季度,各分公司及公司直管单位编制上年审计工作筹划完成处境及本 1 年度审计工作筹划并报公司审计部公司(见附件),审计部对各单位审计工作筹划举行汇总审核,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五条 原那么上应在该工程取得核准后即开展跟踪审计工作;对于不需取得核准文件的工程创办工程应在取得集团或公司开工批复后即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第六条 审计工作筹划的执行与调整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筹划下达后,各工程单位要严格执行,过程中如因不成预见因素引起审计工程增加或裁减,工程单位要实时向公司审计部汇报,由公司审计部审批后统一调整 第七条 在实施审计前公司或分公司向工程创办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 审计业务商定书根据公司审计授权,审计业务商定书(嘱托合同)由公司或分公司与工程单位、中介机构三方共同签订 第九条 编制审计方案中介机构进点前,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审计人员构成、工作内容、筹划;突出审计工作重点、目标、措施及需要透露的风险,经公司审计部或分公司审计部确认后实施 第十条 工程前期的审计审计工作开头时,应组织审计工作组及有关单位召开审计工作进点会,参会人员应包括分公司负责审计人员、工程创办单位审计、筹划、工程、物资、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专责人员,会上安置布置审计工作各项概括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创办工程实施阶段审计从工程取得开工批复至机组试运(火电168小时、水电72小时)终止(或者投入商业运营), 2 为全过程跟踪时间,就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购买、结算等方面举行审计。
公司审计部根据工程创办单位确认的审计工作记录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工作底稿、阶段性审计建议书,下达过程审计观法或建议书,要求工程创办单位落实整改 第十二条 工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单位在取得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批复后,应按照国家、公司有关制度及审计工作要求打定完善的竣工结、决算资料向公司报审经检查合格后开头结、决算审计工作,中介机构在完成结算审计相关工作后,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决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 工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单位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按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并报公司审计,审计后经公司审批下达的工程创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观法书,作为财务转增固定资产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投产后的效益审计工程创办工程投产满一年后,公司审计部根据实际处境组织举行工程效益审计 第十五条 其他审计程序按华电国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十六条 工程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 创办工程核准后即开头前期阶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立项决策程序、概算批复、创办用地批准、创办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工程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开工所需的文件概括 3 参照公司开工管理程序、工程前期工作等管理手段执行。
(二) 工程管理是否实行“六制管理” (工程负责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概预算制、后评估制),创办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是否合规、合理 (三) 检查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实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概括参照公司资金、财税筹划等管理手段执行 (四) 工程前期费用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切实性等重点审计工程前期费是否按筹划管理,专款专用;工程前期费用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工程;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工程前期费列支创办工程法人工程管理费等处境;工程前期终止后,工程前期费是否经投资方审核后下达批复观法概括参照公司前期工作实施细那么等相关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 工程工程实施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 概算执行处境检查是否存在概算外工程和单项严重超概算处境,有无擅自提高创办标准、扩大创办规模的问题,非生产性工程投资规模、标准、造价是否超概算,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本金等问题。
概括参照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手段 (二) 内操纵度建立、执行处境检查创办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操纵度,如工程变更、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购买、价格操纵、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报销、三重一大制度 4 等 (三) 招投标处境检查是否专心执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工程法人是否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处境,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手段,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招标组织机构,模范招标过程管理 2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或以各种方式回避招标现象 3 主要设备购买、主要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接洽、主要材料、调试、大型设备运输等的招标方案是否按有关要求制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将招标方案上报公司审查审批,招标工作程序及评标原那么是模范 4招标是否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科学择优的原那么,招标程序、招标组织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暗箱操作处境投标单位资质是否经过预审,推举入围单位的才能和水平能否得志工程实际需求,是否坚持在同等技术条件下坚持合理低价中标原那么是否存在招标工作人员与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以及采纳投标单位的馈赠、宴请,影响招标活动的公正性的现象。
5定标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评标终止后是否由工程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查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提出招标领导小组观法,推举预中标候选人排序按照管理审批权限从推举的预中标候选依次中选定预中标人或提出预中标意向后一并报上级公司审定或核备 (四) 合同管理处境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终止和解决争议等活动是否符合《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条 5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