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审计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通过对报告信息的质量提供客观、独立的意见来增加委托一代理关系的价值 然而,是什么阻止了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串通、对一系列有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 意见呢?主要的威慑因索在于对客户和确定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的压力如果由于注册会计师 的舞弊行为而使客户或者确定第三方遭受损失,那么,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财富与执业声誉将 囚诉讼受到损害令审计职业界深感不安的是,法官的观点儿乎总是倾向于对受到伤害的公 众投资者进行救济和补偿,各国公司法、证券法的最根本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股东及大众投资人的利益法院认为,出具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审计报告本身就意 味着与注册会计师的义务道徳和公众期槊发生了背离,法律有责任禁止这种行为的产生同 时,法院认为,在审计诉讼中,注册会计师所列举的必要而合理的证据是其得以免除法律责 任的基础,而对于这些证据的有效性的认定权力只能归属于法院本章将讨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将能够:1. 了解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和种类;2. 了解外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客户的责任和对第三者的责任;3. 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4. 掌握审计职业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第一节我国经济与法律环境的变化一、 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特殊性审计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一样,如果在履行审计职责期间未尽其专业责任,也需受到法 律的、职业组织的或其他方面的制裁所不同的是,多数其他专业人员仅对直接关系人负责, 而审计人员不仅要对这些直接关系人负责,还需对依靠不准确的被审计信息而蒙受巨大损失 的其他非直接关系人承担责任所以,审计人员面临的法律责任一般大于其他专业人员,由 此带来的潜在损失是在实丿施审计时很难预见的二、 “诉讼爆炸”形成的原因6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控告审计人员的诉讼案剧增,以致造成“诉讼爆炸”的局面,其中 审计师败诉的案例越来越多,赔偿金额也越來越人,在共同基金管理股份冇限公司一案中, 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因对口己没有把握的资产升值出具了保留意见而被法庭判向共同基金 管理公司破产托管人支付赔偿金8 079万美元,仓q下当时美国历史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做出赔 偿金最高的审计案例诉讼爆炸”形成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來主要有以下几个1. 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审计师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理解越來越呈现夸大的趋势;2 •证券交易管理机构保护投资人的意识呈现逐渐增强酌趋势;3. 越來越多的因素导致了审计业务和会计业务的复朵性,诸如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的 国际化发展,经营业务的复杂性等;4. “深口袋”现象的存在导致越來越多遭受经济损失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将要求赔偿的目 标指向了会计师事务所,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地知道从财务报表编制者那里一般是很难获得任何经济赔偿的,而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投保了高额的职业保险,因此他们为获得实际的经济 赔偿,而不论造成其经济损失的真止责任人是谁;5. 在不少控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大型案例中,法庭都判审计师败诉,这助长了很多律师在 或有基础上收取律师费用而为控告审计师的一方提供法律服务,当诉讼成功时,他们可以获 得高额律师费用,而诉讼即使失败,他们也不会损失很多;6•许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不影响其社会声誉,往往愿意与控方在私下里解决问题,这反而 助长了控方将其告上法庭的决心;7.法庭对于理解和解释具有较高专业性和技术性的会计和审计问题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我国经济与法律环境的变化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种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审计职业 界所面临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旦由于审计人员的失职为财务报表使用者 造成经济损失时,直接关系人就很可能诉诸法庭在短短几年中发生的全国闻名的“三大案 件”无不说明了我国审计职业界所面临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巨大变化在原野公司案中,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杳原野公司改组、上市、公布年报的过程 中不仅未对其虚假行为提出任何异议,甚至帮助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由于审计人员的失 职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终遭到撤销事务所和主要责任人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等 严厉处罚;原野公司案尘埃尚未落定,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又因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案而重 蹈覆辙,主要责任人第一次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成为“阶下囚”,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薄 弱再一次暴露无遗;之后又发生了性质更严重的海南新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水国际投资公司 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案件,新华所竞然为中水公司的1 000美元存款证明出具了 1 000万美 元的验资报告,致使涉及100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的发生,事务所被撤销,主要责任人也受 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无独有偶,2001年,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口额 利润,而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银广夏 公司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由于上述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和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此,财政部对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行政处罚,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 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人的责任我国审计职业界面临的F1益变化的经济和法律环境,无不促使审计职业界关注法律责任 问题,并寻求必耍的措施,以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逐步建立起一种以法律凋节为 背景的社会监督机制第二节 国家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概述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 督制度198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审计监督工作正式开展为了将宪法关于审计监督的规定具体化,使审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国务院先后于1985 年和1988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
上 述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了审计工作的全面发展,对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 加强宏观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党的十四大将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FI标为了健全科学的宏观管理体制,需要强化和完善审 计监督同时,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中,审计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需耍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因此,为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国家财政收支和国有 资产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1994年8月31仃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止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共分7章,即总则、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 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1条二、《审计法》对国家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貝体规定《审计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程序审查通过的重要法律它作为调整和规范审 计监督活动的基本法,集中体现和反映了社会对中国审计监督制度的根本要求《审计法》专 设“法律责任” 一章,对法律责任问题做出了规定。
《审计法》所规定的审计法律责任是指在 国家审计监督活动中发生的有关法律责任,它具有以下特点:1.它是国家审计的法律责任,不包括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法律责任,是在国家审计监 督过程中发生的与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责任;2O它是因实施审计监督产生的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相关当事人是法律责任的主体, 包括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和国家审计人员;3•它是以行政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不包括民事责任《审计法》不仅赋予国家审计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权、处罚权,加重了执法力度,而 且对国家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审计人员是具体执行审计监督职责 的国家专门工作人员,应当有高度的责任感,廉洁口律,客观公止《审计法》第6条对此有 明确要求,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 保守秘密如果审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 不良后杲甚至危害社会的,就耍乐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审计法》对国家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 具体规定集中体现在第49条中:“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1997年10月21 口颁布并实施的《审 计法实施条例》第55条还规定:“审计人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或 者责令退赔《审计法》有关国家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询后呼应,体现了对国家审计人员的严格 要求《审计法》在给予审计人员一定保护的同时,又规定了审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些在国家审计人员的审计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在审计立法上也是协调和合理的第三节社会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审计事业已越来越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不可缺 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审计越发展,其法律责任问题也就越突出在我国,判断社会审计 人员法律责任的成文法主要冇《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此外,我国民法、刑法中对公民行为准 则的普遍适用性,也是判断社会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一、 审计署对社会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为了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促进社会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审计署于1996年12月 17FI制定了《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规定》。
该规定指岀:“审计机关依照法律和 有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履行对社会审计机构指导、监督的职责该规定还进一步规范了 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等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社会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1993年10月 31 R,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止式实施1. 对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法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第14条规定:“注册会 计师承办卜•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第15条规定: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第16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 事责任2. 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规则和违法行为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法第20条、第21条和第22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规则和违法行为。
第 20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1) 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冇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3)因 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耍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做出止确 表述的第21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 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吋,不得有下列行为:⑴明知委托人对重要 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