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合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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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随着合肥市建设和发展,城市综合实力快速提升,正向“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区域性特大城市的目标昂首迈进。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一)职业病防治的现状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

2、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市广泛开展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全市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合肥市作为全省的经济中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量多、行业复杂。“十二五”期间合肥市共报告职业病257例,主要为尘肺病、急性中毒病例和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其中尘肺病65例,铅及其化合物中毒65例,一氧化碳

3、中毒27例,职业性中暑24例,其他职业病76例,具体职业病人数及种类分布详见表1。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岗位主要为操作工。表1 合肥市2011年-2015年职业病人数及种类分布情况年份合计尘肺其它急性职业中毒一氧化碳中毒慢性苯中毒苯所致白血病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中暑布鲁氏菌病噪声聋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其它慢性职业病接触性皮炎手臂振动病电光性眼炎化学性眼部烧伤化学性皮肤烧伤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黑变病哮喘例数2015201511111201490143165121111201348151131101111112201234786237120116514161725512111合

4、计2576535274356524931122332111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职业病防治取得的成就“十二五”时期是合肥奋力跨越赶超、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胜利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排查治理隐患,开创了我市职业病防治的新局面。1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2012年4月24日,市编办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合编办2012125号),对全市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进行了部门分工,正式明确了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的职业卫生监管职

5、责分工。2012年1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合政办秘2012126号)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秘书长和安监局、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14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初步构建了齐抓共管新格局,为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提供了平台。“十二五”期间,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相互协调配合,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从源头防控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根据职业卫生监管职

6、责的调整,市安监局由职业健康处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也相应进行了调整,配备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人员。安监部门采取联合执法、事故查处、县(市)区互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职业卫生“三同时”。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制度,全面推开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2012年,全市有66个建设项目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2013年114个,2014年94个,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工作成效初显。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2013年底,全市累计申报用人单位3040家;2014年底

7、,累计申报3596家。现状评价。全面推进、不断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2013年全市9家企业开展现状评价,2014年共95家。基础建设活动。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截至2015年6月,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企业1233家,其中达到基础建设最低要求以上企业979家。3. 建立和完善基本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强化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合肥市卫生局在对区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基础上,将合肥市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移交区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完善了合肥市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职业健康监护

8、、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已覆盖合肥市城乡,服务项目与职业病危害状况基本适应。重点职业病和职业健康监护监测。2006年6月30日合肥市正式启动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报告系统。20102015年度合肥市共报告职业病257例,职业病病例主要为尘肺病、急性中毒病例和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病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化工和机械等。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合肥市2010年职业健康检查9472人,2011年15526人,2012年19044人,2013年29523人,2014年57790人。建立并实施信息互通制度。规范报送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信息,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汇总全市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信息。同时

9、责任报告单位在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除进行网络直报外,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确诊职业病报告卡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卡。放射卫生监督检查。2012年-2014年合肥市连续三年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对放射诊疗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督和调查覆盖率达100%。4.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督查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必须五险合一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年社会保险部门都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稽核,确保用人单位全员参保;根据行业特点,依法将特殊行业纳入工伤保险,目前,我市建筑行业已全部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参保方式是根据工程造价和

10、千分之一缴纳工伤保险费,凡是在工程期内施工作业时受到的伤害都认可为参加了工伤保险。全面落实职业病患者的工伤待遇。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老职业病患者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对于新发生的职业病患者,经诊断、认定、鉴定,然后根据工伤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政策;全面保障职业患者的医疗就治。重视帮助职工维权,强化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全市企事业单位抓好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处理职工投诉案件。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十二五”期间,合肥市总工会紧扣“保障职工安全

11、健康”这一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时代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精心筹划,组织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当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十二五”期间合肥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并上报职业病257例,其中2011年65例, 2012年34例,2013年48例, 2014年90例, 2015年截止至11月20日报告20例,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岗位主要为操作工。二是尘肺病病例数多发。“十二五”期间合肥市共报告尘肺病65例,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尘肺病报告人数均在14至15例,2012年

12、7例。其中电焊工尘肺最多,共28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金属制品加工等行业;其次是矽肺,共25例。三是急性中毒病例多发。一氧化碳中毒主要集中在住宿和餐饮业,铅及其化合物中毒集中在炼钢业,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涉及到服务业、化工、农林牧渔业等诸多行业。四是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低。2010年至2014年,我市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虽然逐年增高,但是相对于庞大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覆盖率还是很低。五是中小企业和农民工职业卫生问题突出。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作业环境条件恶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工人长期接触高浓度职业有害因素;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民进城就业,

13、由于文化水平低,缺乏职业卫生知识,健康保护意识不强,职业病防护技能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差,导致农民工群体受职业病危害的问题比较突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二是劳动者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省内和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相当一部分人仍然从事着有毒有害作业,但是由于其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在这个特殊人群中出现许多职业卫生问题。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14、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控制严重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是中国经济转型和改革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15、明确要求,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编制“十三五”规划,要充分体现这一要求,既要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也要提升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3.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重点解决我市目前对劳动者危害比较严重的职业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4.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安监、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明确分工,履行职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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