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

上传人:亦*** 文档编号:287779000 上传时间:2022-05-0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2.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推进新城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 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处理工作,为便 于实施,在平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 方法(平政办发201870号)文件规定基础上进行调整细化, 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如下:一、适用对象新墩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利用住宅及附属房屋等从 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证照齐全、生产经营正常、照章纳 税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房屋所有人。二、搬迁补偿(补助)(一)房屋搬迁补偿:凡利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开业的, 其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按平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 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法及该地块协议搬迁实施方案的补偿标 准执行。(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L利用本

2、户住宅及附属房屋等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 的房屋所有人,以户为单位,按以下标准累加予以补助:(1)基数:每户2万元(含搬运费),再乘以地段系数 (见地段系数表);(2)实际营业面积(不含堆放库存商品及其杂物的其他 面积):10平方米以下(包括10平方米)1500元;20平方 米以下(包括20平方米)2500元;30平方米以下(包括30平方米)35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超一平方米增加100 元补助,其中洗车场地每户2000元。地段类别系数表:类别地段系数1主要道路两侧商铺较集中(百 米内同向开业10家以上)的繁华 地段的沿街门面1.52主要道路两侧商铺相对集中 (百米内同向开业5家以上)的

3、沿 街门面1.33主要道路两侧商铺相对零星的沿街门面1.14其它地段门面1.02.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户为单位,按下列标准累加予以补助:(1)上年度实际缴纳的税费总额;(2)必备的机械设备和营业设施每户30005000元;3.企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家庭企业)按以下标准累加予以补助:(1)上年度实际缴纳的税费总额(税费缴纳数据由税政部门查得);(2)实际用作生产房屋的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3)企业在册缴保职工人数,依据平湖市职工最低工资 标准人均6个月给予企业损失与支付解约职工的经济补偿补 助(本条同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4)产能设备:轻纺类台均400元,五金加工类台均 2

4、000元,其它类参照上述相似类协商给予补助。(三)企业搬运费补助.库存材料按实际用作生产房屋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1 .需拆装调试的机械设备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就拆装、 调试所需费用做出评估;2 .供水供电、网络监控设施(设备)按生产用房50元/ 平方米结合成新率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评估;.空调、 移装费按住宅搬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助;3 .其他未尽事项协商补助。三、按期搬迁奖励,在搬迁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腾空 并移交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企业按以下标准累加计算:1 .按上年度实际缴纳的税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以户 为单位少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实际生产用房按100元/平方米予以土地退耕奖励。(二)利用本户住宅及附属房屋等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每户不超过5000元给予奖励。四、其他.面积按评估单位测绘图纸所标注的面积为依据;1 .户内不同成员注册同一地址的按一户计补;2 .房屋所有权人与企业(商店)经营者别离的,补偿协议 主体为房屋所有权人,设备(设施)为经营者所有的,补偿 清单由房屋所有权人签名确认;补偿款项双方分成的,补偿 款统一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后可根据本实施细那么规定进行 分配,也可由房屋所有权人根据租赁协议自行分配。3 .房屋所有权人在签订协议后,负责将房屋清租、腾空、 交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