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操作指南(二) 销售返利、销售毛利率、当期商品库存数量; ⑶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贷款利息支出、广告费、排污费、当期支付工人工资和奖金、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 ⑷欠缴税金、地方税金及附加缴纳情况、当期实际税负率、利润总额; ⑸其他能够控制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关键信息 3.关联交易信息 对于关联交易信息,比照大企业监控进行信息采集 纳税人设立登记、税种核定、发票票种和发售数量核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生产经营工艺流程等需要实地核实的信息,实行一次到户合并采集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征收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依据相关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采集内容 (二)信息采集周期 税收管理员对中小企业纳税人进行信息采集,应结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纳税信用等级、财务核算状况、经营规模大小和纳税评估工作需要等,分别确定涉税信息的采集周期 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废旧物资利用企业、出口退税企业等特种行业的信息采集,可适当缩短周期。
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征收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依据相关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采集周期 (三)结果处理 参见大企业监控 2.2.3 个体业户监控 (一)查帐征收业户监控 参见中小企业监控 (二)双定业户监控 1.核定税额 税收管理员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⑴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⑵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⑶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⑷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⑸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⑹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⑺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收管理员应当结合当地实际,运用《个体双定业户定额核定管理信息系统》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调整定额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税收管理员应当为其调整定额,方法和程序同上款。
(三)未达起征点业户监控 销售返利、销售毛利率、当期商品库存数量; ⑶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贷款利息支出、广告费、排污费、当期支付工人工资和奖金、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 ⑷欠缴税金、地方税金及附加缴纳情况、当期实际税负率、利润总额; ⑸其他能够控制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关键信息 3.关联交易信息 对于关联交易信息,比照大企业监控进行信息采集 纳税人设立登记、税种核定、发票票种和发售数量核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生产经营工艺流程等需要实地核实的信息,实行一次到户合并采集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征收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依据相关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采集内容 (二)信息采集周期 税收管理员对中小企业纳税人进行信息采集,应结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纳税信用等级、财务核算状况、经营规模大小和纳税评估工作需要等,分别确定涉税信息的采集周期 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废旧物资利用企业、出口退税企业等特种行业的信息采集,可适当缩短周期 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征收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依据相关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采集周期。
(三)结果处理 参见大企业监控 2.2.3 个体业户监控 (一)查帐征收业户监控 参见中小企业监控 (二)双定业户监控 1.核定税额 税收管理员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⑴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⑵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⑶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⑷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⑸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⑹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⑺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收管理员应当结合当地实际,运用《个体双定业户定额核定管理信息系统》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调整定额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税收管理员应当为其调整定额,方法和程序同上款 (三)未达起征点业户监控 。